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2024-10-19

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精选12篇)

1.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一

武强服务区加油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为了预防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确保总大危险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武强服务区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小组

组长:赵法志

副组长:赵雅迪邓肖

成员:周禹范敏杰王丽华徐沛沛段少华

李书艳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人员有加油站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计量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加油站已辨识出来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

1、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检查评估小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检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

2、对防雷接地装置、防爆电气的检查,使其符合安全规定。

3、针对人员变动的情况,认真检查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特种作业持证情况。

4、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油站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估确认地下油罐为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二

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同时对于企业和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从以下几方面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1 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实施分级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 规定, 将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为最高级别。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后, 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 (方式) 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完善控制措施。

(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 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 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

(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 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 加大设备检验力度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对于盛放危险化学品的容器, 部分属于压力容器, 而压力容器又属于特种设备, 一旦特种设备出现问题, 会累及设备内所保存的危险化学品, 为保证容器的使用安全, 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强制检验, 并保存检测报告。

3 加强巡检和夜间值班

由于事故发生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要求我们必须时刻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经常性的巡查。首先, 将需要重点巡查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附件合理设置巡检点, 尤其是容易产生泄露和危险的位置, 应设置成重点检查对象。其次, 对巡检的路线进行规划, 按照保证重点, 兼顾一般的原则, 确保每次巡检都能把危险源点检查一遍。最后, 根据巡检的路线确定合理的巡检时间间隔, 并制定相关巡检记录表, 将每次的巡检情况如实、及时的记录在案。

鉴于国际和国内的一些安全形势, 加强夜间值班更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是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 另一方面是要保证危险化学品不被人为破坏, 保证职工安全。

4 加强应急管理, 成立应急消防队

在“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指导下, 做好提前的预防工作, 明确应急状态下主要人员职责和通信渠道, 使相关人员了解各自在应急状态下的责任, 保障在应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地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将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初衷。

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适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并成立由企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消防队, 应急消防队至少每半年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组织一次综合的应急演习, 并对演习结果进行评估。企业还应针对厂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化学性质等对应急消防队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 使应急人员心中有数。

总之, 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也不尽相同, 但是管理的目标都是为了企业的安全发展。

摘要: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监管越来越严格,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尤其是超过一定数量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于企业和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刘铁明, 张兴凯, 刘功智.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吴宗之.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与控制措施[M].中国安全科学学报社, 1998, 8 (2) :57-61.

3.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三

【关键词】危险源;风电吊装设备;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越来越大,加上可持续发展观的需要,风力发电作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在我国有着远大的发展前景。我国的风力资源丰富,据估计,陆上实际可开发的风能资源储量为2.53亿千瓦,近海风场的可开发风能资源是陆上的3倍,也就是我国可开发风能资源有约10亿千瓦。近年来,风电企业开始了迅猛的发展,风电场也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大力的兴建。

1.风电设备吊装工程安全状况概述

伴随着风电企业的快速发展,风电机组吊装工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同时,风电机组吊装工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重大安全事故。在风机吊装工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迫在眉睫,这需要企业对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从而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出合适的防范措施,加强风机吊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2013—2017年中国风电设备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624.6万KW,总装机达到1215.3万KW;2010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600万KW,截止2010年底,中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44733.29万KW,首次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

在风电行业得到迅猛发展的今天,风电行业作为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行业,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风电工程中,风机吊装工程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安全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而且还是整个风电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最多的一个环节。比如说:2006年风电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20例,其中有16例发生于风机吊装工程。

风机吊装工程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呢?这既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也是与风机吊装工程的特点息息相关的。第一,风机吊装工程中风机吊装的数量多,作业量大,加上吊装作业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第二,由于风电行业在我国是近十几年来才开始得到广泛发展的,所以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等,素质普遍不高。

对我国发生的风机吊装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而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事故较少,这就要求风电企业基于企业自身的具体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努力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风机吊装工程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管理措施

风机吊装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在于机械和设备,而机械和设备的管理和操作是人进行的,因此对于人的管理就非常必要了。

2.1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

由于风电吊装工程中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新人,他们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没有高素质的专业理论知识,在这种形势下就极有可能出现违规操作等情况,以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大约有三成是由于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而带来的,因此,风电企业要加强风机吊装工程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一,重大危险源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工程的所有参建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务必让每一个人都能清醒的辨析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熟悉工作的流程和环节,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选取经验丰富的人员来参建工程。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选择经验丰富的人员来进行施工和管理,尤其是一些技术人员,除了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知识。

第三,加强监督。在风机吊装工程中要有一套严密的管理体制,既是对人的管理,也是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比如说:工作开始之前对人员进行检查,精神状态不佳的严禁上岗。要有专业的监督队伍配合监理人员对风机吊装中的各个工序进行监督,禁止违规操作,保障工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

2.2风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风电设备本身就是一个重大危险源,风电设备一般体积非常庞大,这就带来了运输的大难题。风电设备的运输中,企业要根据风电场和道路的现状进行具体的分析,清除道路中的障碍物,避免风电设备运输中的损伤。当第一件风电设备运输到位之后立即进行分析,寻找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接下来的运输中优化运输方案,提高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2.3吊装机械和工具的安全管理

吊装机械和工具的安全管理在风机吊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一旦吊装机械和工具质量不到位,极有可能在作业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以,在吊装机械和工具的管理上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第一,对吊装机械和工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第二,吊车进场之前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测,合格方可进场。第三,吊车在正式作业之前进行一定的试验,确保吊车的安全。

2.4吊装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吊装过程的安全管理内容很多,比如说:在吊装作业前,对吊车以及一些应急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相关技术人员对吊装机械和工具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吊车工作的安全。另外,在整个吊装过程中,监理人员和参建监督人员要对吊装的每一个工序进行现场监督,当发现异常情况的时候及时喊停,对吊装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当然,吊装过程的管理在也少不了人员的管理,尤其是相关操作人员,务必让每一个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开展工作。

3.结束语

在我国风电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风机吊装工程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高质量的风机吊装工程既保证工程的质量,又保证参建人员的安全。做好风机吊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可以充分发挥风电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洪波.加强重大危险源控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3(02).

[2]李海峰,唐钰.门式膺架吊装工程危险源分析及模型建立研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08).

4.重大危险源定期安全评估报告 篇四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编制:

审批:

年月日

一、评估时间

年月日

二、评估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标准

序号安全评估项目评估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得分评估得分 1)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是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15.事故应急救援组织16.安全生产议事制度17.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2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1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11.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12.危险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2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1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从业人员

1.劳动合同中安全款项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12.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3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人员情况24.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人员是否经过培训15.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并遵守作业过程26.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17.是否全部缴纳职工工伤保险18.安全合理化建议情况19.生产储存工艺技术及装备,生产、储存装备布置、建构筑物、电气设备的选用及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和国家标准310.采用的生产、储存工艺是否为国家淘汰的生产

工艺211.使用的生产、储存装备是否为国家淘汰的生产、储存设备212.特种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检验、检测

合格213.特种设备档案是否齐全13)公用工程与安全设施

1.公用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12.职工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3.生产、储存装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是4.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是5.职工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储存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检测,并建立档案2是6.消防设施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是7.是否配备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是8.危险作业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

标准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24)安全操作、检查与检维修施工作业

1.是否按照安全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12.生产、储存操作记录是否齐全13.有无跑、冒、滴、漏及腐蚀现象3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现有的生产、储存

设备进行安全评价25.对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发现的隐患是否提出整改

措施,并完成整改工作36.生产、储存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

检修27.检修施工作业是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18.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是否

进行了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15)事故预防与处理

1.是否对危险源实施监控、并建立档案12.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化学事故应急预案23.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安监

部门备案14.是否按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

及时修订预案15.发生的事故是否建立了档案16.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7.事故“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26)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投入计划2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23.投入是否满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24.事故隐患整改投入完成情况27)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1.对新的或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委托国

家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12.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

符合国家标准23.是否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3是 是 是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4.销售、购买的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并保存记录1是 5.危险化学品是否建立了档案1是 6.危险物品的运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

标准1是

7.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是定点生产

单位的化学品2是8.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是定点生产

单位的产品1是9.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评估分数合计:

四、评估结果:本次评估,合格

5.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五

一、管理目标:

杜绝一切人为的生产爆破事故和丢失、转移爆破器材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

二、管理范围:

1、严管品种:炸药,火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毫秒雷管,起爆药和爆破剂。

2、领导组织制定爆破施工方案,指导安全爆破施工。

3、定期检查火工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整改措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制度

1、储存、运输必须要有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的文件及经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的库房,库区。

2、日常施工管理中要有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手续,不经指定领导批准的爆破工程项目,不准领取爆破器材。

3、批准使用爆破器材的施工队,要设专人负责领取,办理出入库手续。

(二)与生产厂家合同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严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 职责

2.1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档、申报登记、定期评估,监督主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控,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2重大危险源所属区域的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检查、监控。3 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4 工作程序

4.1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

4.1.1安全部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4.1.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4.1.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公司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4.1.4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4.1.5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4.1.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4)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8)事故应急措施;(9)评估结论与建议。

4.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4.2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公司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部、各单位监督其得到落实和执行。

4.2.2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2.3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2.4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4.2.5各部门(车间)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2.6公司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2.7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4.2.8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4.2.9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4.2.10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1)辨识、分级记录;(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1)其他文件、资料。

7.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七

按照国家《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 规定液氨属于2.3类有毒气体。它对人体、水源、土壤和大气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通过相关专家测定:蒸发1kg液氨可得到1 316L气氨, 如果1t液氨跑出容器, 则可使72万m3的空间受到污染。氨是无色气体, 具有强烈的刺激性, 氨吸入人体, 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咳嗽、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中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紫绀, 有肺炎迹象;重度中毒可发生肺水肿, 或有呼吸困难等症状。吸入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能致皮肤灼伤。在加上液氨从容器内泄漏出来后, 由于压力变化, 液氨迅速气化, 顺风扩散, 使人和其他动物呼吸困难, 致人死亡。因此看来氨对人体和环境危害非常大, 一旦泄漏控制起来也非常困难。为了避免发生这种险情, 这就给我们有“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 对重大危险源“氨”的管理非同小可, 不得不高度重视。现就“氨”的安全管理谈谈如下建议。

1 明确责任, 加强管理

制定氨贮罐岗位安全责任制,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车间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亲自挂帅, 其他车间领导为第二负责人, 实行班组负责制, 班组安排专人管理;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日巡检制度”, 日常管理和巡检工作实行立体交叉管理, 专人每小时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检, 班组长每两个小时巡检一次, 专职安全员除了不定时巡检外, 还要对班组的巡检工作进行检查, 每位车间领导巡检的时间相互错开, 保证每个小时不留空档, 随时有车间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在生产现场, 保证能够及时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每年车间同班组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收入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责任心。

岗位人员定时监控好氨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其他运行情况, 并如实记录在报表上, 班组长在巡检同时, 记录好氨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其他运行情况, 以确保氨贮罐不发生“三超”即“超压、超温、超装”。对于出现的各种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及时找相关人员处理, 保证装置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责任得到落实, 杜绝违章操作, 分管车间应该及时制定实用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让职工有章可循。但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如“重大危险源奖惩办法”, 明确规定“三超”和其他违章操作的具体处理办法, 并与月效益工资挂钩。

一般有“液氨”的化工企业都不可能只有一个贮罐, 至少就有两个, 才能保证正常生产。

对于这种企业均存在氨贮罐不停产的 “倒罐”特殊操作, 在这个特殊操作过程中极易发生超压、超装事故, 因此必须制定这个特殊操作的规章制度。

2 加强职工培训

我们班组培训不能没有目的无的放失, 必须要有针对性。认真进行策划, 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要注重实效性, 不能照本宣课流于形式, 要学以之用。重点培训氨贮罐的构造、原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 工艺介质液氨的特点及危害, 一旦出现泄漏如何预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告知氨贮罐岗位存在哪些不安全隐患, 可能有些什么样的风险, 一旦遇到后这样风险后, 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应对, 采取什么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或可以容忍的程度。从而不断提高氨贮罐专职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和临场事故处理能力。

3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氨贮罐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 定时停下来进行全面周检 (探伤、测厚、防腐等) , 每年对氨贮罐的安全附件、监视和测量设施进行校检, 确保显示的数据有效。作好日常的运行情况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保证设备完好不带病运行。

4 制定应急措施, 定时演练

“液氨的泄漏”应该说是难免, 只是泄漏的严重与否, 关键是真正发生泄漏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我们能不能及时准确作出响应。在此必须制定有效的 “应急救援预案”, 在预案中明确在紧急情况下每位成员的职责任务和不同情况下的响应程序、措施。预案必须要由最高管理者来批准实施,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同时每年要对预案进行演练, 及时终结, 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和完善。

5 引进先进技术, 实现自动化操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八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工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监控,是一项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也是现代安全科学领域内具有先导性、综合性、难度大的工作,《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做了明确的规定。去年中石油重庆开县井喷事故、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和今年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再次敲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警钟,再次说明了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以我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合成氨厂液氨贮罐区(以下简称氨罐区)的安全监控防范介绍工业企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监控措施。

二、液氨贮罐区基本情况简介

我公司氨罐区现有2个液氨球罐(V=400m3)、2个液氨卧罐(V=100 m3)、3个液氨缓冲罐(V=18 m3),最大储存量为447.8吨,储罐操作压力要求不超过2.06Mpa,正常工艺温度为-11℃~10℃(一般为8℃)。液氨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有恶臭气味的轻度危害毒物,能造成人员中毒,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和爆炸,因此若管理不当等原因,可能导致中毒、爆炸、火灾等事故,甚至污染周围环境,造成更大范围的危害。

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目前,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是建立在对危险物品的普查基础上,储存或者生产场所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所规定的临界量。另外,国家安监总局于2003年11月3日下发的《关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办[2003]159号)中,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有: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下开采)等12类,其登记范围更大,临界量更小。

四、组织危险性分析与预测,明确导致危险危害因素的基本事件

通过对氨罐区生产子系统进行危险性预知分析,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危险、毒物危害和电流、机械、高处坠落、噪声、低温、化学灼伤、腐蚀伤害等,其主要的、严重的危险危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化学或物理爆炸)、毒物危害。

为了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科学方法,从消除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入手,进行危险性分析和预测。目前,危险性分析和预测的方法主要有:检查表、预先危险分析、可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影响及严重度分析、事件树分析、事故树分析等。

液氨贮罐(管道及其边连接件)可能由于焊接裂纹、液氨对贮罐材料的应力腐蚀、安全附件失灵、检验问题、超压运行、压力急剧升高等因素产生物理爆炸。

液氨贮罐或管道及其边连接件可能由于加工制造、安装时的缺陷、材质的腐蚀等,都会使设备出现裂纹,使液氨泄漏,液氨一旦泄漏后可能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或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对液氨贮罐物理爆炸事故和液氨燃爆事故进行事故树分析(本文略),导致液氨贮罐物理爆炸事故的基本事件有20个,导致液氨燃爆事故的基本事件有16个,只要有效地控制这些基本事件不发生,就完全可以预防火灾、爆炸、中毒、污染事故。所以制定预防对策措施应以这些基本事件为依据。

五、开展安全评价评估,明确潜在危险程度和事故模拟后果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其中,对重大危险源潜在危险程度评价是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对系统(单元)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判断系统(单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及严重程度,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使系统(单元)达到社会所要求的安全标准。我公司在安全评价中采用英国帝国化学公司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对氨罐区的火灾、爆炸、毒性的危害程度进行定量风险评价,评价结果是现实危险度为高(2类),并提出了要特别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落实整改,在安全预防措施和防火防爆防毒措施上应进一步加强。

在安全评价评估中,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是危险源危险分析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定量地描述一个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对工厂、对厂内职工、对厂外居民,甚至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火灾、爆炸、中毒是常见的重大事故,经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常用大气中有毒气体扩散模型和沸腾扩散为蒸气爆炸(BLEVE)伤害模型进行事故后果模拟分析。通过模拟计算分析,几率最高的是液氨泄漏中毒事故,若发生一般事故,波及范围达罐区及周边操作岗位,发生重大事故,波及范围可达周围厂区和附近居民。

六、制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1.单位及危险源等基本情况,2.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3.专职应急救援机构装备配备情况与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6.事故紧急处理措施,7.人员紧急疏散、撤离,8.危险区的隔离与事故现场保卫,9.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10.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1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12.应急救援保障,1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14.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与现场恢复,15.应急培训计划,16.演练计划,17.附件等。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落实,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和足够的物质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使岗位操作人员、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生产系统指挥人员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和程序,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制定实施监控防范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重在预防,根据危险性分析与预测和安全评价,认真制定、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是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监控防范措施的制定应从人—机—环境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综合研究。我公司氨罐区的监控防范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如:危险源重点监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值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

2、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已进行安全评价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的,可不必进行安全评估)。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完善各种管理档案,并向当地安监部门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3、精心操作,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工艺指标,加强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并做好记录。如:严格控制液氨贮罐的液位,安装液位高低位报警器。在来氨的合成岗位的放氨操作,装设超压报警装置,放氨压力表保证灵敏准确。

4、贮罐上的各种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敏可靠。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后应加上铅封。磁性翻板液位计显色保证清晰明显。

5、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管理规定,对贮罐和压力管道及其连接件坚持定期检验,有超标缺陷的贮罐、管道,要个别情况个别对待,检验周期应按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每次检验情况要详细记录。

6、预防应力腐蚀,使用中应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低湿贮存。发现裂纹补焊时,在焊接工艺上采取措施,减少焊接残余应力。

7、加大对抢险抢修、个人防护、医疗救护、通信联络、堵漏器材、报警装置的投入,如空气呼吸器(或气氛呼吸器)、过滤式防氨面具、防化服、管道裂条包捆套装、法兰夹具、带压堵漏剂等。岗位上按规范配置消防栓和消防器材,设置氨泄漏报警仪。各類防护、抢险等装置、器材、用品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8、罐区应设防护堤或低位事故槽,排水系统要设安全水封和截止阀。

9、罐区内电气、仪表设施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规程。防雷、防静电接地要定期检测,保证合格。

10、认真细致制定安全检查表,定期对照检查表逐项逐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整改记录和信息反馈。

1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责任态度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使其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主要危险类型及其原因、控制事故发生的方法、相应的应急救措施和各种具体管理要求等。

12、对作业场所的氨尝试定期检测,对岗位作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指导作业人员了解工作场所的有害有毒因素和紧急救护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3、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系统,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检查岗位监控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4、严格考核和奖惩,安全升级竞赛和评选先进相结合,实现安全管理的闭合,通过逐年提高要求,促进危险源控制系统的水平不断提高。

八、结束语

9.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九

《东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李毓全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危险源共分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非煤矿山、渡口、渡船可参照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相关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评估、评审、挂牌公示、监管、整改督办等相关制度,研究和解决重大危险源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经贸、交通、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承担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镇(街)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重大危险源评审、督办整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检查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公示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立即进行安全评估。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安全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安全评估报告所依据的检测检验数据必须由有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提供。

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须将安全评估报告直接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各镇(街)生产经营单位须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评估的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流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承担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的机构及安全评估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重大危险源评审小组进行审核鉴定。

重大危险源评审小组由安全评估专家组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审查和核定工作。具体工作是:

(一)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和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递交的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二)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估报告时,认为有必要的,可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情况核实;

(三)对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核定被审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等级;

(四)出具《重大危险源鉴定意见书》;

评审小组的鉴定意见必须有审查人员签名,并对其科学性、可靠性负责。

第十三条评审小组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本办法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生产经营单位挂上《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实行社会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挂牌公示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示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单位;

(二)重大危险源的名称;

(三)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险因素;

(四)重大危险源的等级;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六)负责隐患整改督办的单位名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第十五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消除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核销。

《重大危险源报表》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级、位置以及基本特征和周边环境基本状况等内容。

第十六条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应做好备案工作,并及时将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跟踪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治理。

第四章管理与监控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二)危险辨识与评估;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能力与应急资源配置;

(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保护措施;

(八)事故后的恢复;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及应急措施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上《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第二十九条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的制度,采取一盯一的措施,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设立一个监管小组,定人跟踪,定期检查,限期整改,把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十条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应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报负责监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填报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后,应组织审查小组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认为该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能够落实的,应摘除公示牌。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重大危险源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对群众举报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应派出人员前往审查核实,依法进行监管。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积极举报重大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隐瞒不报或不采取措施,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或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依据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危险物品: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征,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通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第三十九条国家或省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新的规定或者新的标准,按其新规定或者新标准执行。

10.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十

2002年《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 我国重大危险源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为长足的进步[1], 但与国外同类法规相比, 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空白, 特别是近些年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暴露出我国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 本文在将欧美与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对比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目前我国存在的不足, 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1 欧美及我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1.1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是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相关研究中提出的概念。各国关于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中对重大危险源概念的定义有所不同。总体来说, 国外对于重大危险源定义主要分为两类, 一种按功能单元来确定, 如欧共体颁布的《塞韦索法令Ⅰ》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重大危险装置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 , 国际劳工组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 (第174号公约) 中也采用此概念。美国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其他国家略有不同, 主要采用过程安全管理 (process safety) 的概念。另一种是将重大危险源按整个企业区域来确定[2,3]。

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对重大危险源定义主要参考《塞韦索法令Ⅰ》定义为单元。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 (GB18218-2009)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中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 (套)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 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因此, 现在我国重大危险源概念更接近《塞韦索法令Ⅱ》中按整个工厂区域确定。

1.2 欧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20世纪70年代, 欧洲发生的英国弗利克斯巴勒爆炸事故、意大利塞韦索毒物泄漏事故两起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促使欧洲针对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的立法。1982年6月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 (82/501/EEC) , 为纪念塞韦索事故, 该法令常被称为《塞韦索法令Ⅰ》。有鉴于1984年博帕尔等危险化学重大事故的教训, 欧盟在1996年12月颁布了《塞韦索法令Ⅱ》 (96/82/EC) 。《塞韦索法令Ⅱ》与《塞韦索法令Ⅰ》相比, 主要有以下变化:重大危险源设施 (establishment) 概念替代了原来重大危险源装置 (installation) 的概念;提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使用规划的要求;对安全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要求制定预防重大事故方针 (MAPP) 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SMS) ;增加公众参与要求和信息公开要求;多米诺效应的要求。2008年欧盟颁布了《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CLP) , 对化学品分类进行了调整, 为适应该法规的化学品分类, 2012年7月欧盟颁布了《塞维索指令Ⅲ》。《塞维索指令Ⅲ》与《塞韦索法令Ⅱ》相比主要变化为:危险物质按照《全球统一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进行分类;对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4,5]。

1.3 美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鉴于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故、1989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石油公司爆炸事故等近些年发生的重大事故, 为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1990年7月17日职业安全健康局发布了《高度危险品过程安全管理标准 (征求意见稿) 》。1990年11月15《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开始实施, 该法第304节要求劳动部长和环保署长协调, 依据1970年《职业安全健康法》, 颁布预防化学品事故泄漏的化学品过程安全标准。该法第301节 (r) 要求环保署制定风险管理计划。1992年6月1日职业安全健康局发布了《高度危险品过程安全管理标准》 (29CFR1910.119) 。环保署1996年6月20日发布了《化学品事故预防规定》 (40CFR68) , 也称为《风险管理计划法规》。不论是《过程安全管理标准》或《风险管理计划法规》, 安全监管对象都是指危险化学品达到一定临界量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类似欧盟的重大危险源的概念[6,7,8]。

《过程安全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员工参与、过程安全信息、过程危险分析、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承包商、试运行安全检查、设备完整性、动火许可、变更管理、事故调查、应急计划、审核、保密事项。

《风险管理计划法规》的要求与《过程安全管理标准》类似, 主要是将企业分为三级进行管理, 另外要求企业提交风险管理计划。

1.4 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参考国外重大危险源辨识, 我国在2000年首次颁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2002年《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为重大事故预防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09年我国颁布修订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 2011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40号) 对重大危险源分级、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详细规定。

2 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2.1 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未纳入城市规划

目前, 我国在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存在立法空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对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部门———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 因此很难保证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这一“源头控制”的手段得以有效落实[9]。

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阶段,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负有重要职责, 但两个部门之间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行政许可并无关联关系, 难以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选址规划安全进行监管。另外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至少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负责安全许可。但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 (如居住区) , 由于不需要实施安全许可, 而具体负责规划许可实施的城乡规划部门由于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限制, 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 存在安全监管的真空区域。

2.2 缺乏公众参与

近年来, 厦门、大连、宁波和昆明等地PX事件、天津聚碳项目事件频频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也暴露出公众对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缺乏参与权和知情权。欧盟的《塞维索指令Ⅲ》 (2012/18/EU) 中对于公众参与和向公众信息公开进行专门规定。美国环保署发布的《风险管理计划法规》 (40CFR68) 也明确规定公众可获取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风险管理计划报告。

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均未对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做出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但没有纳入监管部门监管要求, 可操作性差。目前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前, 缺乏公众参与的环节, 这样不利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沟通。

2.3 监管重点不突出

国外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多实施分级管理, 不同级别企业安全监管要求不同。如欧盟《塞维索指令Ⅲ》把重大危险源分为高级和低级重大危险源两级管理。美国《风险管理计划》 (40CFR68) 也把重大危险源企业分为三级。对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则也没有以上法规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工生产的企业均实施安全许可, 与欧美国家主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许可相比, 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施范围较大。另外我国现在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或化工企业推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基本上是等同于欧美国家对于高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如欧盟只要求高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和提交事故应急预案, 而我国则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进行备案。这些相对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 企业管理水平低, 人员素质差等基本国情, 在一定时期, 可能是必要的, 但是从发展来看, 这些制度增加企业负担, 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成本, 有限的监管资源未能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 也削弱了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

2.4 某些安全监管提法重复、混乱

目前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我国提出“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思路, 从监管目的看, 主要是为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 其实质内容就是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目录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中的危险化学品重复, 对于危险化工工艺在欧美国家也是纳入重大危险源监管范畴, 这样重复内容多种提法, 不利于统一思路, 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也容易造成企业理解混乱。

过程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属于同一范畴, 都是针对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提出的, 美国的过程安全主要是采用安全管理体系的角度对重大危险源提出安全要求, 并给出具体安全控制要素, 基本类似于欧盟塞维索法令中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方针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目前我国在相关法规、标准中这两种提法并存, 容易造成企业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混乱。

2.5 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界限不清

欧盟塞维索法令要求成员国应确保运营商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主要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与欧盟的规定类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我国政府常制定一些直接介入企业具体安全管理的法规要求, 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 安全生产投入比例, 领导带班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具体规定出32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监管部门经常组织对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运行安全管理体系,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本属于企业自身职责, 企业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如何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的权利应当交给企业。

2.6 安全监察落实不到位

欧盟的《塞维索指令Ⅲ》 (2012/18/EU) 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组织系统, 制定安全监察计划, 监察包括例行安全监察和非例行监察。对于例行安全监察, 高级重大危险源不得少于一年一次, 低级重大危险源不得少于三年一次。对于重大投诉、重大事故、重大违规事件等, 则实行非例行安全监察。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局在实施《过程安全管理》, 也配套制定了专门的《法规符合性指南和执法程序》 (Compliance Guidelines and Enforcement Procedures, CPL 02-02-045) 和《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国家重点计划》 (PSM Covered Chemical Facilities National Emphasis Program, CPL03-00-014) , 对于例行监察企业的选择、监察过程、监察程序、监察资源和监察有效性评估等都有明确规定。

目前我国相关法规中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主要是原则性的规定, 缺乏配套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标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重大危险源年度监察计划及方案还很不完善[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重大危险源的主体监管责任在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而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察是一种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 目前我国多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难以适应其要求, 造成现场监察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2.7 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认识不足

近些年, 我国化工园区急剧增多, 国家有关部门也发布了文件对对化工园区的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都提出有关安全要求。但由于目前化工园区从规划选址、风险评估、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方面还缺乏比较成熟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 如何有效落实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还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标准。

欧美各国对于化工园区安全未提出专门法规要求, 其对于化工园区的安全要求主要体现在对重大危险源的多米诺效应安全管理要求。欧盟《塞维索指令Ⅲ》要求政府根据重大危险源企业提交申报登记材料或安全报告等, 来确定哪些重大危险源企业会发生多米诺效应。政府要确保可能发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之间要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安全报告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时交流有关信息。另外, 在公众告知和提交政府部门制定厂外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信息中要相互合作。

目前, 我国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而欧美各国在法规中没有强制要求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布置和分散布置, 从安全角度应该各有利弊, 集中在一起便于安全管理, 但有造成局部区域固有危险性过大、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 另外可能出现园区内个别较差企业因多米诺效应而影响整个园区安全风险的问题。

我国要求化工建设项目进园入区, 主要是从城市安全布局角度考虑。在国外, 城市安全布局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安全控制的方式来保证。

3 建议

3.1 尽快落实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

1) 尽快出台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利用规划的有关法规

建议专门制定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利用规划的有关法律或法规;或者是已纳入立法计划中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加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

2) 强化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安全控制措施

为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安全, 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与城乡规划部门建立联动关系, 安全监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在规划选址方面的安全审批意见应当作为城乡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之一。

3.2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公众告知

1) 建议在相关立法中明确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权和重大危险源有关安全措施的信息公开要求。

2) 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可以考虑在安全条件审查许可前召开有关听证会, 主动邀请重大危险源选址周边社区的代表、媒体、相关意见代表参加论证。

3.3 重点突出、科学监管

1) 参考欧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情况和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精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 , 建议简化和合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 建议不再分为生产安全许可、使用安全许可和经营安全许可, 统一只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许可。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分级监管、突出重点, 把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区别对待, 合理分配安全监管资源。监管重点要集中在重大危险源企业, 对于其他危险化学品主要实施企业依法自我管理, 政府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

3) 鉴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有法律、法规、标准的支持, 且已深入人心, 把过程安全概念纳入重大危险源领域, 作为建立和运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建议过程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合并, 只强制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 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建议提出强制要求。

4) 合理界定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监管的界限。颁布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规范, 要充分征求监管对象的意见。

3.4 提高安全监察效率

明确界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的职责, 尽快制定安全监察配套操作程序、执法指南等,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年度监察计划和方案。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的机制和平台。

3.5 规范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建设

1) 制定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规划、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区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多米诺效应分析等方面的相关标准或导则。

2) 在化工园区入园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中要增加多米诺效应分析的内容。化工园区和地方政府部门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多米诺效应的影响。

3) 建议通过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安全控制的手段来保证化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安全, 而不是通过简单要求化工项目进园入区的方式。另外化工园区整体也要注重周边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安全控制问题, 避免出现整体性布局安全隐患。

4 结语

1) 本文针对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对比分析表明, 我国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立法层面还存在不足, 没有专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或法规, 导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职责的一些问题无法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2) 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还存在空白, 有关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和公众参与等内容无法在立法层面予以保障。

3) 在制定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的有关政策法规时, 应重点突出、科学合理, 不宜片面拔高法规要求而又无法监督落实。

参考文献

[1]吴宗之, 高进东.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1

[2]师立晨, 魏利军, 罗艾民等.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存在问题探讨[J].安全与环境学报, 2008, 8 (2) :163-166SHI Li-chen, WEI Li-jun, LUO Ai-min, et al.Discussion on the ways to identify the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J].Journal of Safety and Environment, 2008, 8 (2) :163-166

[3]王永强, 刘承明, 杜洪斌, 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1, 9 (6) :57-65WANG Yong-qiang, LIU Cheng-ming, DU Hong-bin, ZHANG Fa-qiang.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identification of hazardous chemicals[J].Journal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1, 9 (6) :57-65

[4]G.Vierendeels, G.L.L.Reniers, B.J.M.Ale.Modeling the major accident prevention legislation change process within Europe[J].Safety Science, 2011, (49) :513-521

[5]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On the control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 involving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12/18/EU) [Z].2012

[6]Honghong Luo.The effectiveness of U.S.OSHA 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inspection A preliminary quantitative evaluation[J].Journal of Loss Prevention in the Process Industries, 2010, (23) :455-461

[7]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Chemical accident prevention provisions (40CFR68) [Z].1996

[8]粟镇宇.工业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7

[9]师立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1, 9 (4) :57-65SHI Li-chen.problems presented in regulatory practice of external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for dangerous chemical enterprises and their countermeasures[J].Journal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1, 9 (4) :57-65

11.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十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

本文概述了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和进展,通过需求分析,提出了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标准体系框架,主要包括数据、业务文档格式、业务建模、信息资源元数据、数据维护与管理、信息安全、电子政务支撑技术、信息系统设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9大类标准规范,并给出了今后标准编制工作的原则和重点.

作 者:关磊 Guan Lei 作者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100029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英文刊名: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年,卷(期):“”(23)分类号:X9关键词: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管 信息化 标准体系

12.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篇十二

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上湾路至环山公园区间项目降水井施工

致:中铁八局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上湾路至环山公园区间项目部

我单位已完成了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上湾路至环山公园区间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帐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附件:

1、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名录

3、重大危险源识别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危险源清单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2015年4月16日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上湾路至环山公园区间降水井项目部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台 帐

编制单位: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

编制人:蒲勇 负责人:童正生

编制日期:2015年4月16日

目 录

一、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名录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危险源清单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一)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 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 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 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 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组织专家组对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 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 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 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 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的不安全行为。

(六)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 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项目部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做为每天施工前对 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 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控。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 理机构。

(九)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 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 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月组织有关 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名录 重大危险源名录

类别:机械设备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工程钻机、电焊机。

危险源:漏电未接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失灵、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臵防护装臵不符合要求、焊接时产生的熔珠无防护措施、基础不符合要求、附着安装不符合要求、架体防护不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不符合要求、多台钻机无防碰撞设施、垂直度偏差超标、可能导致的事故、触电伤人、触电伤人、触电伤人、触电伤人、溅落到易燃物上发生、火灾、架体倒塌、架体倒塌、落物伤人、机具伤害、机具伤害、架体倒塌。

控制措施:定期检查,按规范要求接好保护零线;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臵;定期检查,确保防护装臵齐全、有效;焊接时有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按方案要求施工;定期检测,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名录 类别:施工用电类

外电防护 :配电箱、开关箱。要求护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触电伤人:触电伤人,一级。按规范制定防护措施并落实,按要求实行 “三级配电、两级保保护接地、配电室(柜)未设保护零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小于安全距离未采取措施、可能导致的事故。

触电伤人:触电伤人,触电伤人分级 二级 二级、一级。控制措施:按规范要求接好接地,按规范要求接好保护零线 按规范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按方案制定防护措施并落实 宿舍用电、现场照明

漏电保护器失灵、未接保护零线、电器元件损坏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私接、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手持照明灯具或潮湿作业场所

触电伤人:触电伤人,触电伤人、火灾、触电伤人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及时检查更换、及时检查,按规范要求接好保护零线、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电器元件、加强检查,杜绝私拉现象 加强检查,杜绝使用 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 重大危险源名录

类别:职业伤害及卫生防护类:油漆作业 高处作业、夏季露天作业、危险源:未远离火源、临边无防护、未采取防暑措施、采购过期或不新鲜食品,烹调过程中食物未烧熟,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储存不当,造成污染,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传染病可能导致的事故。火灾、爆炸、坠落、中暑分级:二级 一级 二级

控制措施:采取有效隔离措施远离火源、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分时作业,避开高温时段,配送绿豆汤、采购新鲜洁净食品,加工食物熟透,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存放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查体、分餐、配消毒设施 食堂、就餐

食物中毒二级、传染他人二级。重大危险源名录 类别:安全防护类。

危险源:钢管、扣件材质不合格 螺丝拧紧力矩不够,钻塔倾覆,一级。材质进场时严格验收,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场,加强检查,确保扭力矩应符合要求 按方案要求使用钻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钻塔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坠落伤人。一级

方案:找平、深埋塔腿、加垫木或按要求设置安全距离、加强检查,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按规定设防护装置,按方案要求设拉结点,天滑车符合要求。材料进场加强验收,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场 加强检查,杜绝出现钻塔歪斜、塔腿无防护措施现象;加强检查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私拆现象;加强检查,严格荷载超过规定,严禁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按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按要求堆放材料。按要求搭设防护栏杆,按要求搭设安全网、板、栏杆、按要求设臵防护门 按要求搭设防护通道 按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按规范要求配足安全设施 加强教育培训,危险作业时必须 配备专人监护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按规范要求 进行验收 按要求选用有安拆资质的单位进 行安拆作业 重大危险源名录 类别:易燃易爆类

油漆稀料、电气焊作业、库房、油料、气瓶、危险源、气瓶间距不符合要求 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无防晒措施、存放区未远离住宅区、火源未远离火源、未清理周围可燃物、未远离火源可能导致的事故:火灾、爆炸

分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控制措施:定期检查,加强教育;定期检查,确保防护装置齐全;按要求采取防爆晒措施、存放区远离住宅区、火源,或做防火隔离措施、远离火源,单独存放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远离火源,配备灭火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远离火源,单独存放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

1、主要指可导致火灾、倾倒、坍塌、触电、中毒、爆炸、毒物泄露 后果严重的危险物质;

2、边缘距离小于 500 米以内的一个或几个装臵、设施或场所内的危 险物质;

3、客观存在的,以所规定的临界点为标准;

4、临界量分生产区和储存区两类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预防和处臵各类突 发性事故和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各级单位均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加以落实。

第二条 公司本着“公司统一协调、项目部组织实施、应急事 件分级处理、全员动手抢险救灾”的原则,使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联络报告程序、指令下达程序、应急指挥规定、实施方案、善后处理和应急演练 等内容。

1、.组织机构与职责应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 统、日常值班机构、医疗机构、后勤保障设臵及单位职责和负 责人、值班制度等。

2、联络报告应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向上级应 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程序,及同有关部门、外部机 构的联络程序和采用方式等。

3、指令下达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本级、上级 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程序,对有关部门、外 部机构救援力量协调指令传递方式等。

4、应急指挥规定应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各级 应急第一指挥者、第二指挥者的排序,尤其是现场指挥者丧失指 挥能力时,应事先确定好担任指挥者的人员名单。

5、实施方案是应急预案的核心部分,项目部应按所在工作 区域、工作特点和性质。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进行分级。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应编制出报告内容、实施的技术措 施和实施步骤等。

6、善后处理应包括事故或险情得到控制或处理结束时,发 布应急命令解除的规定,表明此后的工作应是灾后重建的事情。

第四条 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作业性质、作业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

第五条 实施的应急预案如有变化或变动,应及时修改、补充,必要时重新编制并报批。

第六条 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应视所在地方情况到地方政府部门备案,或按有关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对已备案、审批 的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编制,应重新备案或审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群体伤害:

1、(一)应急预案,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 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预案,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 低程度。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 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 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 作。

(三)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应急预案的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 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 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四)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充分依靠公,安、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并 及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 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可能 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落 实救援任务。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应急人员的组织:

组 长: 张良建 副组长:童正生 成 员:董斌 蒲勇 成代荣 邓书金

(1)安全部: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 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 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 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2)组织机构成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 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 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通知相关政府和有关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 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4)组长职责: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 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 接操作控制;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 发展过程;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 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 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 务工作;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 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副组长职责: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6)通讯联络组职责: 1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6)技术支持组职责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消防保卫组职责 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设臵事故现场警戒线、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岗,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受害人财产。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8)抢险抢修组职责 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发 生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5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快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受伤者或附近人员应尽力自救,在项目部范围内广泛进行自救知 识技能宣传与培训就显得相当重要。自救知识技能培训包括处理 简单外伤、轻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 技能,使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头脑能够保持清醒,在第一时间施救,待公司抢救小组到达后提供及时、详细、准确的伤亡信息及 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人员损失。

(9)医疗救治组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 受害者。

(10)后勤保障组职责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 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抢救组施救及个人自救需具的医疗设备如下: 1 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医药箱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 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专用装备 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 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 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 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 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 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 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臵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 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 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 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事故后期处置:(一)由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 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 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 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有关部门负责依据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 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 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5、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一)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 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兑规作 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 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进行应急预案演习。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 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 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 理。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 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

(三)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项目部、施工队,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 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 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 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四是能否 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六、(一)本《预案》是针对重大危险源发生后制定的,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 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项目部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别重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危险源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项目部及各施工管理、生产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和 本部门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针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 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 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项目部、生产管理等主管部门制定出的针对重大危 险源事故预案,应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六)重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 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安全局。

(七)后勤、供水、供电等专业设施管理班组应当尽快恢复 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 展。

(八)保卫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 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治安。对肇事者 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九)项目部、施工队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 疗设施抢救伤员。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抢 救配合工作。

(十)后勤供应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

(十一)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 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十二)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 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1.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专业人 员赶赴现场,实施抢险。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气体等 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 进行抢险。

(十三)急性中毒事故 卫生部门接到急性中毒报告后,应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十四)用电事故

1、确保用电安全原则。严格执行企业自备用电措施,严格按批准的限电序位和错峰、避峰、轮供方案,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用电安全、稳定运行。

2、确保重点原则。保证重点优势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用电。

3、分级控制原则。根据用电供应情况,将供用电形势分为 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 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预案。

4、“精简、高效”原则。各级预警及应急机构按照“统一领 导、分工明确、信息互通、人员有机组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5、各部门应在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前提下,迅速执行本企 业的应急预案,不得拖延。

6、全面加强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 用电。

7、为保障企业工作人员生产生活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切 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和中毒事故的危害(重大危险源 和中毒事故是指短时间内突发、对社会影响较大、危害较重的人、畜传染病爆发流行或严重的群体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饮 用水污染等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8、项目部设臵专职的负责人,负责控制重大危险源和中毒 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控制、医疗救治、防控隔离、信息反馈、后勤保障等职能组,相关各职能 部门为其成员,各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 作。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中毒事故发生的 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人员伤亡与危害 程度等情况;负责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在调查后2小时形成初步 调查处理书面报告。

10、有关单位赴现场进行调查、采样取证、技术分析和检验;同时组织医疗机构积极提供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护。

11、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分散隔离、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12、中毒事故发生时,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迅速协调现场所需 防护设备、抢救医药、检验检测、物资等应急事宜。为加强群 体伤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 水平,确保我企业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群体伤害事件。

13、‘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 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14、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群体伤害 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臵。

15、“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群体伤害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区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6、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系统建立预警和处臵 重大群体伤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 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臵等环节的紧密 衔接,及时应对。

17、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大群体伤害应 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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