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2024-10-03

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10篇)

1.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一

劳动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一、劳动统计的任务和要求

劳动统计(又称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统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预测,提供反映有关劳动经济现象的统计资料,为党和国家进行宏观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适用信息和辅助决策手段,为各级管理部门和基层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中观、微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服务,从而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

各级填报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及时、准确地报送劳动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二、劳动统计的范围

单位从业人员、职工人数、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统计的范围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及其他经济单位。

三、从业人员和职工人数统计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以及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农村劳动户籍关系的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注:在岗职工统计时应包括由本单位临时性用工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3、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

4、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5、实行个人承包离店经营不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6、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7、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保留单位职工身份的人员。如下岗职工、自费上电大、出国探亲以及离厂(店)自谋出路等人员;

8、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职工人数计算的原则

1、各基层单位的“在岗职工”人数,原则上应按“谁发工资谁统计” 的办法进行统计。因此,不论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不论是出勤的还是因故未出勤的人员;不论是在国内工作的还是在国外工作的人员;不论是正式的人员还是试用期间的人员;不论是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均应统计为职工。在经济搞活的情况下,有的职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单位有工作并领取工资,但一般情况下,只能在一个单位领取基本工资,则由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的单位统计为职工,其他聘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如果按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上述职工由哪个单位统计时,可先确定该职工的档案在哪个单位,该职工的档案所在单位统计为职工,其他聘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

2、对于新招收的人员,从其报到参加工作之日起,不论是否发放当月工资,即应统计为本单位职工;对于自然减员、参军(包括参军后原单位仍发给部分生活费或补贴)、不带工资上学的人员,从其离开之日起即不再算本单位的职工;对于调往其他单位的人员,如当月已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则期末人数和平均人数均由原单位进行统计,调入单位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统计。

长期职工 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长期临时职工。

临时职工 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各单位的长期职工与临时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在岗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以及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

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借给外单位使用人员、下岗人员等。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长期病、休假职工:指劳动关系在本单位,但因病、事假离开工作岗位半年及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由单位派出或自费长期学习的人员。

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是以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被报告期的日历日数除求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期平均人数=------报告期的日历日数

人才资源:具体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公务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统计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包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统计)。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受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5、持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发明专利。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含计量检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专利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含法医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审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群众艺术馆(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纺织品设计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均作专业技术人员统计。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职工受教育培训人员:指在报告期内纳入本单位培训计划,已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累计五十学时以上的职工人数,以及取得自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包括全民普法教育、经常性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等。一人参加两项以上学习的按一人计算。

技术工人:获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或技师证书,在技术工人岗位或技师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高级工:(即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中级工:(即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初级工:(即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工资总额统计

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和计件标准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

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贴费、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

5、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6、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仅指非本单位组织,在业余时间进行讲课或写作所得报酬);

7、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注:工资总额的统计,除以上13项内容的费用外,其余均计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因此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只考虑某项开支是不是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也就是说,只要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其费用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支付给再就业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外籍、港、澳、台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指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费。

2.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二

一、全国散装水泥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情况

2014年, 全国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为142 392.66万吨, 年增长量7494.79万吨, 比上年增长量16 767.93万吨减少9273.14万吨 (增长量为上年增长量的44.7%) ;年增长率为5.56% (年增速为1987年以来最低值) , 比上年增长率14.19%回落8.63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2014年度全国水泥年生产量为247 619.36万吨 (含西藏) , 同比增长4300.32万吨 (用国家统计局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对比) , 比上年增长量21 083.5万吨减少16 783.18万吨 (增长量仅为上年增长量的20.4%) ;年增长率从上年的9.6%下滑至1.77% (增速为1991年以来最低值) , 同比下降了7.83个百分点。散装水泥增长量高于水泥增长量3189.53万吨;增长速度快于水泥增长速度3.79个百分点。

2014年末, 全国平均水泥散装率达到57.58%, 比上年末55.94%提高1.64个百分点。

(以上见图一、二、三、四)

二、从区域 (三部区、六地区) 看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一) 三部地区水泥、散装水泥发展速度均回落, 东部地区增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增速水平

表一显示:2014年, 东、中、西三部区散装水泥年增长量分别为:1771.98、3197.69、2525.12万吨 (见图六) , 其中:东部增长量比上年减少最多, 为4802.84万吨, 占全国减少总量9273.14万吨的51.79%。主要是该部区11个省市中有五个地区为负增长, 其中河北省年增长量同比就减少1244.04万吨, 为本部区减少量的25.9%。中、西部散装水泥年增长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681.85、2608.45万吨。东、中、西三部区年增长率分别为2.85%、7.94%和7.8% (见图七) , 分别比上年增速下滑9.32、5.85、11.04个百分点, 其中东部年增长率为2.85%, 大大低于全国平均增速水平;西部下滑点已达到两位数。从三部区散装水泥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看:东部地区所占比重由上年的46.14%缩至44.96%, 而中、西部区比重则由上年的29.86%、24.00%又分别增大了0.67及0.51个百分点, 为30.53%和24.51%, 西部所占比重呈逐年增大的态势 (见图九) 。

东、中、西三部地区平均水泥散装率为69.92%、57.02%、43.92%, 分别比上年提高1.69、2.55、1.30个百分点。东部水泥散装率超过全国平均水泥散装率12.34个百分点。

(二) 全国六地区散装水泥发展呈现南高北低差异明显的特点

从表二和图中可以看出:

1、北部的华北、东北地区的水泥、散装水泥年增长量、率均为负增长, 西北地区的水泥、散装水泥增速也仅为1.28%、2.14%。 (见图十、十一)

华北、东北、西北地区散装水泥年增长量分别为:-1073.51、-101.3和207.21万吨;增长率分别为:-7.12%、-1.42%和2.14%, 分别比上年下滑17.32、5.96、27.3个百分点。这三个地区13个省 (区、直辖市) 中除天津、吉林、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6个省外, 其余7个省区均为负增长。

三个地区水泥年增长量分别为:-2577.85、-555.44和284.38万吨;年增长率为:-10.04%、-3.78%和1.28%。尤其华北地区5个省全部为负增长。

2、南部的中南、西南和华东地区增长趋势相对较好。中南、西南和华东地区散装水泥年增长量为:3046.81、2463.95和2951.63万吨;年增长率为:9.00%、15.91%和5.5%, 同比分别下滑4.7、2.5、7.66个百分点。

3、西部地区平均水泥散装率出现负增长 (因上年同期国家统计局对水泥产量有调整所致, 见图十二。)

4、六地区散装水泥供应量各占全国总量的比重。 (见图十三)

中南、西南地区的散装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分别上升了0.82和1.13个百分点, 现为25.92%和12.61%。其余四个地区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减缩。

三、全国各省 (区、市) 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2014年, 江苏省散装水泥供应量为16 509.71万吨, 继续蝉联全国第一, 其次是山东省的10 638.89万吨, 浙江和河南分别列全国第三、四位, 供应量分别达到9826.35、9616.27万吨。

散装水泥同比增长量排在前三名的是贵州、河南、安徽三省, 分别增长1131.66、922.46和757.86万吨, 贵州省是由上年的第七名跃至今年的第一名。三省增长量之和2811.98万吨占全国增长总量的35.57%。

散装水泥同比增长率排在全国前四位的省份是贵州、云南、江西和青海, 增长率分别为39.97%、16.05%、13.86%、13.85%。贵州省年增长率已连续两年名列第一。2014年, 增长量、率均为负增长的有9个省 (区、市) 。它们是:北京、内蒙、黑龙江、宁夏、山西、上海、河北、辽宁和浙江。

2014年, 水泥散装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2个省, 比上年减少了湖北省。

2014年, 全国有18个省 (区、市) 水泥散装率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有12个省水泥散装率未达到50%、有4个省水泥散装率仍低于40%。

水泥散装率自比提高点排在前六名的是河北、贵州、福建、河南、青海和新疆, 自比分别提高9.79、7.19、7.06、4.79、4.34和4.1个百分点。自比提高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64个百分点) 的省市有15个, 它们是河北、贵州、福建、河南、青海、新疆、云南、江西、广西、上海、山东、安徽、湖南、吉林和山西。

全国水泥散装率自比下降的省份与上年一样还是八个, 它们是内蒙、江苏、宁夏、北京、陕西、黑龙江、甘肃和广东。原因是这8个省 (区、市) 的散装水泥年增长率低于水泥年增长率或散装水泥负增长率高于水泥负增长率, 导致水泥散装率呈负增长 (江苏省的水泥年增长率主要是与国家统计局调整后的上年水泥产量有关) 。

四、发展散装水泥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效益评估

2014年, 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为142 392.66万吨, 据测算, 约可节约标准煤3271.61万吨, 减少粉尘排放1431.05万吨,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506.25万吨,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7.81万吨, 实现综合效益640.77亿元。

3.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三

关键词:统计软件;企業统计;信息化系统;应用细节;验证

中图分类号:F22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8-0000-01

目前企业集团化格式迅速蔓延,下属公司布置形态也同步产生变化,统计报表工作为了尽量迎合综合化业务规整要求,决定将过往统计模式做出适当调整改善,规避业务量日益膨胀的危机结果。企业需要按照属地规划标准进行统计报表传输,同时向行业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呈递改革方案;其间包括异质化掌管指标等都不可脱离报表数据而独自存在,针对内部信息化统计工作实施完善处理,能够进一步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的衔接进度,为企业今后多元发展前景开加良好的适应基础,这已经逐渐成为统计工作不可推卸的重要使命。但是,在具体面对信息化系统建设细节上,必须主动获取企业各类统计报表以及软件支持条件。依靠特定筛选、分析流程,使得统计系统各类支持缺口得到有机填补,相信这也是创新历史时期统计活动的必要使命。

一、企业统计信息系统的特定软件功能特征论述

此类软件依照集成化管制理念进行人、财、物等资源的优化改造,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先进规划理念,结合自身发展特点进行系统架构恢复;由于操作权限限制,单位数据控制效果都能得到科学规范,同时能够主动迎合异质化操作主体的喜好标准,令软件操作风格处于不断变化趋势之中;如若电力系统因为误导性结果产生任何断电反应,系统都能自动将前期记录结果保存起来,规避后期规模梳理的复杂交接状况,稳固现场调试进度。关于此类软件的细致化功能陈述为:

首先,报表设计工作更加快速敏捷,由于统计系统本身预留一套智能管制媒介,能够全面提供各类疏导模块,用户随时可以依照个人需求标准进行各类结构模式选取。按照一次永久性操作基准审视,报表制备系统能够这对各类指标进行无时空限制效果的批量审核、整改,包括既定阶段数据资料等。

其次,汇总分析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经过改良的报表公式主要采取C++编码程序,能够针对公式核心融入必要的创新要素,使其不但饱含基本架构堆积成果,并且能够将公式转化成为汉字函数表述形式,即便用户首次触碰,也能够轻松掌握复杂化的设计经验。经过统计编排的数据具体表现为以下形式特征:依照特定用户需求标准进行异质化指标数据的直接归总调试,整个活动显得轻松便捷,基本都能利用合并汇总功能就能全面实现。

再次,优化过后的检索查询功能,用户基本透过指标文件的双击,系统就可将各类指标在过往阶段的明细特征表现出来,同时提供任意年份数据的简单提炼功能。另一方面,在报表统一打印层面上,这类软件能够同时支持各类界面表述形式,涉及细化打印工作主要采用一次性设置和永久利用理念,确保用户工作数量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调试。

最后,数据传输接口显得更加开放,单位报表通常都可以转换成为DBF、SQL、

Excel等文件格式,对于用户重复开放利用动机无疑是最大程度的满足。在报表类型设置上较为丰富,包括年、月报表、数据记录资料等。基层部位验证人员在软件功能辅助之下将多元数据格式填充完整,后期便是将报表结果直接透过指定路径发送给专属集团公司,并统一安排接收细务。

二、统计软件在企业统计信息化系统内部的应用细节分析

这类软件本身饱含各类疏导功能,如何针对其做好长远规划便是目前统计系统调试的具体职务内容。依照过往调试经验研究,具体规划方向将呈现为以下内容形式:(1)数据编制前期的准备活动陈列。由于操作权限与专业基础限制,软件、报表操作人员大都不会产生过多交流机遇,因此在开辟软件功能应用前景过程中,有必要联合两类人员进行必要经验疏导、交流,主动规避瓶颈限制危机的滋生结果。双方必须提前制作规整方案,软件人员应该将软件操作理念、方式详细陈述给统计人员,而统计工作者便联合特定部门、报表格式、管制指标等内容实施软件资格验证、填报,单位、报表之间编码细则以及公式设置标准必须确保倾盘托出,避免软件编制主体错误地将不必要的指标进行汇总处理,耽误工程整体延展进度。(2)软件编制流程中的注意细节补充。在实施软件编制流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报表内部公式的设置形式,其动机标准就是全面提升操作效率,如若各类数据都依靠手工模式输入,统计职员工作量势必急剧暴涨,不能贯彻科学化软件编制要求。需要明确的是,任何能够利用计算获取的指标结果,就没有必要重复录入,包括企业总体产值和技术指标累计成果等,基本上透过阶段数据累加途径就可自动换算。软件编制流程中公式设置形式显得尤为重要,包括行业、产品、计量单位等代码细节问题等,必须提前做好设置,之后将工业总体产值报表填充得更加完善。软件结构布置成功之后,便可尝试开展报表检验细务,及时查看单位阶段数据汇总生成的结果形式,验证基层单位集团公司业绩的贡献力度,同时将编制环节中衍生的各类问题做出及时更正。

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将软件编制好后要下发给各基层单位使用,基层单位通过软件填报数据,集团公司接收、审核、汇总数据。在下发给基层单位前要做好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于该软件功能较多,并且统计人员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因此培训时间不宜过短,否则达不到培训效果,至少培训一星期才能熟练掌握。培训中要着重讲解软件的操作方法和公式的设置、报表的传输等内容。有下级单位的基层单位,还要着重讲解如何新增单位、新增报表,以及报表的合并方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透过对统计软件在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细节实施细致阐述,确保各类节点工作人员经验能够得到有力交接,巩固特定数据汇总进度条件,使得基层单位人员工作绩效得到全面提升,为集团化企业多元发展创造更多适应基础。这将是统计系统全面改良、设计的必要出路,应该引起企业中心管制人员的全面重视。

参考文献:

[1]朱敏.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思考[J].浙江统计,2008(05):58-61.

[2]冯咏梅.现代企业统计信息化建设[J].现代经济信息,2011(23):78-83.

[3]张新艳.企业统计在施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统计与管理,2013(06):99-105.

4.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四

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09-14浏览次数:38

京建法〔2011〕6号

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来,我市建筑业企业报送总体情况较好,数据报送质量不断提升,多数企业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但仍有部分企业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经常出现拖延报送或不报送数据现象,严重影响该项调查制度的严肃性和全国建设经济运行分析所必需数据的完整性。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工作,确保我市建筑业企业按时准确上报,现就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有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含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应当按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规定进行申报相关数据。即:在每月20日前将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通过网络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路径: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

http://)→“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

二、《快速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各企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并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企业应当建立《快速调查制度》组织管理机构,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确定有责任心的专、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数据的定期上报工作,成立的组织机构应于2011年10 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行政所属为北京市的建筑业特、一级企业,逾期不申报或者报送数据不全的,应责令企业尽快申报,在未申报统计数据期间暂停为企业提供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经催告后仍不申报、不补报相关数据的,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资质条件不达标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依法限制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限制企业在本市承揽新工程。

四、中央在京纳入北京市地方申报的建筑业特、一级企业逾期不申报或者报送数据不全的,暂停为企业提供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经催告后仍不申报、不补报相关数据的,报建设部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资质条件不达标的,整改期间依法限制企业在本市承揽新工程。

五、对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数据的,以及拒不申报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数据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统计局依法查处,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志华 联系电话:59958815

5.劳动统计主要问题解答 篇五

一、属性指标

1、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为私营企业如何统计?

答: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为私营企业后,仍应要求该企业按照地方统计部门要求报送相应的报表,在登记注册类型分组中放在“内资”中的“其他”项。

2、如何区分城镇集体单位和乡镇集体单位?

答:城镇集体单位和乡镇集体单位原则上按管理划分,即凡是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集体单位和城镇街道办的集体单位属于城镇集体经济类型单位的统计范围,凡是由各级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的乡镇企业,都不属于城镇集体单位的统计范围。

二、从业人员指标

1、其他从业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但不包括在各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单位从业人员。

2、银行储蓄代办员、保险公司保险代办员及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应如何统计?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人口与就业司和原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金融保险行业劳动统计工作的通知》(人口司函[1997]18号,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应由金融保险单位统计为单位从业人员,其分组放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发放的劳动报酬放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中。兼职人员可暂不统计。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则无论兼职或专职都应作为其他从业人员统计。

3、自来水公司将埋水管、设施抢修工程,抄水表等工作,承包给社会上劳力,这一部分人员是否统计为职工? 答:不做职工统计。

4、农村乡、镇电管站使用的农电工是否统计为职工? 答:不做职工统计。

5、金融单位聘请的交换员,每月在单位工作几天,是否统计为职工? 答:不做职工统计。

6、农业技术学校、农科站(所)在农忙季节为本单位栽培、收割农作物而使用的乡村劳动力,是否统计为职工? 答:不做职工统计。

7、生产企业在商店租赁柜台后,又聘用了一部分劳动力当营业员,这些人如何统计? 答:不做职工统计。

8、放长假职工是否统计为下岗职工?

答: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第111号令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这种放假(或称“放长假”)实际上是由企业经营状况等原因而实行的职工下岗,这些人应统计为“下岗职工”。但对于长期病、伤、产假人员是否统计为下岗,则应根据这些人员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统计为下岗职工。

9、效益差的医院职工到效益好的医院工作,双方都发给一定的工资,这一部分人员如何统计?

答:效益差的医院仍将这些人员计入职工,工资发多少就计算多少;效益好的医院应将这部分人员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其工资计入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10、大、中专、技校生毕业分配后,一时找不到工作而挂靠在单位,不发工资,这部分人员如何统计?

答:由挂靠单位统计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1、一些企业实行轮流歇工,歇工期间发一定比例的工资,这些人是否应统计为下岗职工?

答:轮流歇工职工应按其统计调查时点上的实际就业状况进行统计。

12、企业“内退”人员怎样统计?

答: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第111 号令和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有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文,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以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简称“内退”)。职工在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应统计为“内部退养职工”,发给的生活费统计为“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则统计为退休人员。

13、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如何统计?

答:按照现行制度规定,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由支付工资的单位统计。从目前情况看,借出单位和借用单位都支付工资(奖金或补贴)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对于借调人借出单位仍统计为本单位职工,如仍发部分工资,统计在本单位的工资总额中;在借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借用单位所发的工资、奖金或补贴统计为“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14、兼职人员应如何统计?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办字[1998]120号文件《(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中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定义,除在岗职工外,其余各类人员均应统计在“ 其他从业人员”中。兼职人员应由其档案关系所在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其兼职单位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如其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则其所在工作的单位都按其他从业人员统计。

15、建筑公司使用的农民工应如何统计?

答:建筑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由本单位直接组织生产并直接支付报酬的由本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2)如果是使用的成建制的农民包工队,由包工队组织生产并直接支付报酬,本单位只对包工队按承包协议结算,则应由包工队(即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统计,本不再统计。

16、参军、吃劳保人员应如何统计?

答:参军的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放生活费或补贴,都不再统计。长期病休人员(吃劳保人员)应作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统计。

17、外地派驻本地机构人员及招用的本地人员应如何统计?

答:外地派驻本地的办事机构(如办事处、联络处),由派出地统计,但办事机构兴办的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在本地统计。

18、使用劳务输出机构(公司)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还是由劳务使用方统计?

答:要看具体的用工方式,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则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其人数及工资;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进行统计。

三、劳动报酬指标

1、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加职工(包括临时工,下同)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如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资金来源,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节假日发放给职工的现金即“过节费”应纳入“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2、交通费饭贴是否包含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答:上下班交通费、饭贴包含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3、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工资如何统计?

答: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都属劳动报酬性质,应计入工资统计。

4、讲课费如何统计?

答: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因此,各单位发给本单位从业人员或在岗职工的讲课费均应统计为劳动报酬或工资总额。

5、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储蓄性保险及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如何统计?

答: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统计。

6、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是否应计入工资?

答: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扣款都应计入工资统计。

7、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应如何统计?

答: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帐目都应统计为本单位职工的工资。

8、以工会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应如何统计?

答:以工会的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除现行制度规定不应计入工资的劳保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项目外,都应计入工资统计。

9、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应如何统计?

答: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从性质上说属于保障性质而非劳动报酬性质,因此,不应统计为工资。

10、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答:由于各地房改政策不尽相同,应区别对待。如果该项补贴为专款专用应不作为工资统计。如由职工自行支配则应统计为工资。

1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生活费应如何统计?

答:无论资金来源只要是通过企业发放的,都应统计在生活费中。

12、一些补贴项目(如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伙食补贴等)是否统计为工资总额?

答:(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文),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2)电话补贴、伙食补贴待实际上是发给职工的岗位津贴或补贴,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

13、误餐补贴与伙食补贴应如何划分?

答:误餐补贴是指对因公外出,需要在餐馆就餐的职工给予的补助,是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除此以外,各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性补贴,不论以何种名义发放,不论经费来源,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14、部分企业发给职工的保健津贴是否计入工资?

答:除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不计入工资总额外,其余都计入工资总额。

劳动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单位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2、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3、单位地址: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

4、行业类别: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行业代码,由所在地统计局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指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5、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6、控股情况:限全部企业法人填写本项。国有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制);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其他:指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企业法人。

7、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和其他。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在填写隶属关系时,须注意以下几点:(1)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2)乡改镇的原乡办企业(单位),如果还隶属于乡镇企业局管理,该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仍应填“乡”。

(3)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4)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也填“其他”。

8、执行会计制度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会计制度、行政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会计制度:指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会计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等的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指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社会团体。但不包括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9、单位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劳动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I201-1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

10、从业人员: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

(1)在岗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3)私营业主;(4)个体户主;(5)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乡镇企业从业人员;(7)农村从业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宗教职业者等)。

11、单位从业人员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2、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13、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14、其他从业人员

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但不包括在各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单位从业人员。

15、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下岗职工,内部退养职工,停薪留职人员,长期病、休假(六个月以上)人员。

16、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每天拥有的人数和的平均数。

17、增加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本单位招收、录用和调入的全部人员数。

18、从农村招收的人员 指从户口在农村的劳动力中招收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来自农村的补充自然减员的人数。

19、从城镇招收的人员 指从城镇社会青年、失业人员中招收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来自城镇的补充自然减员的人数,不包括来自城镇的其他人员。

20、录用的退伍军人 包括“录用的复员军人”和“录用的转业军人”。其中“录用的复员军人”是指从部队复员后,直接由单位录用的或由职业介绍所介绍的人员,包括参军前是职工或已办理了招工手续,服役期满后又回到原单位复工复职的人员。不包括复员回农村参加生产后,又被城镇单位招收录用的人员,这一部份人应计入“从农村招收的人员”人数中。而“录用的转业军人”是指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分配到各类单位、由单位直接录用或由职业介绍所介绍而录用的部队转业军官和干部。

21、录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是指由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直接由单位录用的人员。包括由学校推荐、本人自行联系工作单位或由职业介绍所介绍而录用的各类毕业生。

22、调入人员 指在报告期内由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包括成建制调入或兼并的单位的全部人员。

23、其他增加人员 指除上述几类人员以外本单位增加的人员。

24、减少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离开本单位且不再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5、合同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合同 指根据有关规定,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后,因正常或非正常原因,与单位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2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27、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8、其他就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就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29、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生活费

指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费用。

30、职工平均工资 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平均工资=————————————————————

报告期全部职工的平均人数

31、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32、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劳动报酬

6.章丘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日趋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统计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内容:

一、统计的基本任务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二、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2)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组织国民经济核算。

(4)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三、统计执法的内容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部门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本部门所执的主要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它法律法规。

四、统计执法的形式

统计执法工作实行专职统计检查员执法与全员执法相结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统计管理登记制度

新建或迁入单位,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变更、撤销和迁出的单位,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报送统计资料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

统计管理登记实行检验制度。基本调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和《统计管理登记证》到统计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管理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对每个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的单位收取工本费50元。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竣工登记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章丘市统计局办理开工项目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不如实申报登记的,按拒报统计资料或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处理。

七、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统计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统计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统计证》是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资格、统计工作考核和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的证书。统计人员应取得《统计证》,持证上岗。各单位、部门对未取得《统计证》者,不得任用其担任专、兼职统计人员。

八、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九、统计执法办案程序

统计执法办案程序分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四个阶段。

1、立案:统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违法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方予立案。立案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得充分的证据,弄清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为下一步的案件处理打下基础。在调查取证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向被调查者出示执法证件;二是调查人员须两人以上;三是要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结束,调查人员要写出调查报告。

3、审议处理:首先法制机构和调查人员经过初步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填写《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然后报分管局长审定或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审议过程主要是解决好案件定性和处罚额度问题。

案件处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告知:书面通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2)听证: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企事业组织罚款超过20000元,不论当事人提出与否,都应组织听证。(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4)执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在限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拒不缴纳罚款,则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七

一、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进入壁垒因素分析

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的进入壁垒有规模经济壁垒和政策壁垒。

规模经济壁垒指相较于在位企业达到的成本最低的有效规模, 潜在竞争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克服的规模劣势。结合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资金密集性和投资性特点, 本文选取企业总资产和本年完成投资总额指标, 从在位企业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规模两个角度反映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规模经济壁垒。

政策壁垒指政府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采取行政手段指导和干预企业进入行为而形成的进入障碍。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密集的政策调控之下, 政策主要着力点在于调控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和资金获取。为此, 本文选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土地购置面积和国内贷款额指标, 从在位企业的土地获取和资金获取两个角度分别反映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壁垒。

二、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进入壁垒总体情况统计

为分析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进入壁垒的总体情况, 首先, 计算2005-2011年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总资产、总投资额、土地购置面积和国内贷款额指标的平均值, 以此衡量主要进入壁垒的平均水平;其次, 计算各指标平均值的年增长率, 以此反映各年主要进入壁垒的纵向变化趋势;最后, 以各指标的标准差除以平均值, 得到标准差系数, 以此衡量各省市间主要进入壁垒的差异水平。具体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表1总结出:第一, 在资产和投资规模壁垒方面, 各省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总资产、总投资额的平均值逐年增长, 2010年增幅均达到最大, 且各省市间差异逐年缩小, 表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资产和投资规模壁垒逐年提高, 而各省市间的规模壁垒差异逐渐减小;第二, 在土地获取壁垒方面, 各省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土地购置面积的平均值7年来呈波动趋势, 2011年达到最大值, 其中2009年减幅最大, 2010年增幅最大, 且各省市间差异在波动中缩小, 表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土地获取壁垒高低波动, 2011年该壁垒达到最低, 而各省市间的土地获取壁垒差异在波动中缩小;第三, 在资金获取壁垒方面, 各省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国内贷款额的平均值逐年增长, 2009年增幅最大, 且各省市间差异总体呈缩小趋势, 表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资金获取壁垒逐年降低, 而各省市间的资金获取壁垒差异呈缩小趋势。

三、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进入壁垒情况统计

为进一步了解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进入壁垒的地区差异, 参照国家统计局划分的我国东中西部地区进行统计分析。东中西部地区各省市2005-2011年主要进入壁垒的均值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 (2006-2012)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 (2006-2012) 》。

为更直观表示7年来东中西部地区各类进入壁垒的平均水平变化, 将表2数据分别反映于图1-4中。

根据图1, 7年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总资产的平均值逐年增长, 东部地区总资产最高, 中部地区次之, 西部地区最低, 且三地区间差异逐年扩大。这表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资产规模壁垒逐年提高, 东部地区最高而西部地区最低, 且三地区间的资产规模壁垒差异逐年扩大。

根据图2, 7年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总投资额的平均值逐年增长, 东部地区总投资额最高, 中部地区次之, 西部地区最低, 且三地区间差异呈扩大趋势。这表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壁垒逐年提高, 东部地区最高而西部地区最低, 且三地区间的投资规模壁垒差异呈扩大趋势。

根据图3, 7年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土地购置面积的平均值波动较大, 其中东部地区土地购置面积最大, 7年来总体呈减小趋势;中部地区土地购置面积次之, 7年来总体呈增加趋势;西部地区土地购置面积最小, 7年来总体呈增加趋势。这表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土地获取壁垒高低波动较大, 东部地区土地获取壁垒最低, 7年来有所提高;中部地区土地获取壁垒较高, 7年来有所降低;而西部地区土地获取壁垒最高, 7年来有所降低。

根据图4, 7年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企业国内贷款额的平均值逐年增长, 东部地区获取的国内贷款额最高, 中部和西部地区获取的国内贷款额较低且水平相近, 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差异呈扩大趋势。这表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资金获取壁垒逐年降低, 东部地区最低, 中西部地区较高且水平相近, 同时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资金获取壁垒差异逐年扩大。

四、结论

8.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八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北京市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关于统计报表制度

1.《基本单位调查统计报表制度》更名为《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并取消其中《中关村科技园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7表)。

2.《工业品价格统计报表制度》更名为《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报表制度》,采用国际上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计算价格指数。

3.因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1年暂时停止制定《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和调查工作。

4.北京市自建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名称前统一增加“北京市”字样,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更名为《北京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

5.《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制度》更名为《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6.《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待国家统计局确定房地产价格制度修订内容后另行布置。

关于统计报表法定标识

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报表法定标识中“制表机关”改为“制定机关”;取消“批准机关”;2010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1年6月底止,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12年1月底止。

关于规模(限额)标准或统计范围

1.调整《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部分报表的统计范围。一是缩小《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表)统计范围,未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注册但有科技活动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第二、第三产业规模(限额)以下法人单位不再纳入该表统计范围;二是扩大《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单位基本情况》(101-3表)统计范围,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单位纳入该表统计范围。

2.调整工业规模划分标准。从2011年定报开始,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按照新的规模划分标准,调整工业规模以下统计范围,并重新核定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范围和样本。2010年年报仍执行原划分标准。

3.调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和水统计范围。从2011年定报开始,与调整工业规模划分标准相适应,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和水统计范围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年报仍执行原统计范围。

4.调整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范围。从2011年定报开始,与调整工业规模划分标准相适应,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中样本单位的选取做相应调整。

5.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从2011年定报开始,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5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2010年年报仍执行原统计起点。

6.调整房地产业统计范围。从2010年年报开始,将限额以下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法人单位纳入房地产业统计范围,调整后的房地产业统计范围为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抽中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法人单位。

7.调整农村住户常住户定义。从2011年定报开始,调整农村常住户定义。一是由居住“一年及以上”调整为“半年及以上”;二是由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城关镇所辖行政村内的住户”调整为“按照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办法被界定为‘乡村’的村委会、居委会、类似村委会、类似居委会以及被界定为‘城镇’的所有村委会、类似村委会的住户”。

关于统计标准

1.严格执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是对全部经济活动产出产品进行的标准分类和统一编码,包括了所有实物类产品和服务类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3号令,各专业从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起认真执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并根据《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调整农业、工业、价格等专业统计中有关报表的产品目录。

2.严格执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4号令,各专业从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起认真执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调查中需要进行城乡划分的,通过《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取得相关资料。

关于价格基期

从2011年定报起,地区生产总值的不变价格基期,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指数、生产价格指数的固定基期由2005年调整为2010年。

关于调查频率

1.《邮政企业经营情况》(D202-2表)、《电信企业经营情况》(D202-3表)由半年报改为季报。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B205-3表)由季报改为月报;《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B205-4表)由月报改为季报。

关于调查内容

1.取消部分专业统计报表。取消工业统计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B307表)、《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取消房地产统计中《5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X106表);取消能源统计中《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B205-2表)、《工业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情况》(B205-6表);取消农村住户统计中《农村住户调查公报》(T303表);取消城镇住户统计中《城镇居民家庭非现金收入调查表》(W101表)等。

2.调整完善房地产业统计。增加《限额以下物业管理、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X102-3表、X202-3)和《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活动情况》(X202-2表);《房地产业财务状况》(X103表、X203表)更名为《限额以上房地产业财务状况》;《5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及空置情况》(X204表)更名为《重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及待售情况》等。

3.调整科技、中关村统计。将《北京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方案》中工业科技项目情况、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非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非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部门清查综合表等纳入《科技统计报表制度》;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项目情况、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纳入《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4.加强信息化统计。在金融业、运输邮电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统计中增加《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J606表、D606表、F606表、X606表),同时补充、调整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化统计指标。

5.加强生产价格统计。在电信业、运输业价格统计中增加《电信企业经营收入调查表》(108-9表)、《铁路运输企业运营收入调查表》(108-17表)、《道路运输企业运营收入调查表》(108-18表)、《航空运输企业运营收入调查表》(108-19表)。

6.加强重点旅行社、限额以下服务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在服务业统计中增加《重点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E202-5表);增加《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调查表》(F603-1表)和《限额以下运输邮电业企业调查表》(D603表)。

7.加强商业分地区统计。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中增加《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F202-6表)等。

8.整合部分专业统计报表。将工业统计中《工业成本费用》(B703表)并入《工业财务状况》(B103表);《大中型工业企业分行业总产值》(B202-2表)并入《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B202表)。将郊区统计中《秋冬播作物播种面积》(A202-1表)和《春(夏)播作物播种面积》(A202-2表)合并为《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春播、全年、秋冬播)》(A202-1表);《夏收作物占用耕地面积和实际(预计)产量》(A202-3表)和《秋收作物占用耕地面积和实际(预计)产量》(A202-4表)合并为《主要农作物占用耕地和预计、实际产量》(A202-2表);《农户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表》(S401表)和《农户秋冬播作物种植安排调查表》(S402表)合并为《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表》(A202-3表)等。

◎ 连连看 ◎

北京市2010年统计年报填报时间表

1. 2011年1月1日—3月3日为调查单位填报阶段。调查单位对采集平台上提供的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采集平台上允许修改的指标数据进行填报,同时更新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2. 2011年3月17日前为区县统计机构数据验收评估阶段。

3. 2011年4月15日前为市局总队专业处队数据验收评估阶段。

9.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篇九

一、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挖掘教材深层的内涵。

例2通过对停车场车辆停放情况体会统计的必要性,及横向复式条形统计图产生的必要性。现实的、有意义的学习内容,能更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一主题素材的改变看似简单,但这确是学生感兴趣的,从而紧紧抓住学生的心理,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二、让学生在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地去建构新的认知结构。

教学之前,学生已经掌握了纵向条形统计图。学生也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物需要成对出现进行比较,我以学生熟悉的事为学习的素材,通过主题情境问题的提出,打破学生原有的认知平衡,促进学生自主探索,主动建构新的认知结构,达到新的平衡。学生潜能是巨大的,他们思考问题的方法有时会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因此,在设计中,我尽可能为学生创设宽松的探索环境。在教学将纵向统计图变成一个横式条形统计图时,我不是教给他们方法,而是提出问题促进学生思考,寻找最佳方案,在完成统计表后,提出“你能从这张图上看出什么情况?”,不同的学生就会有不同深度的思考,寻找数学学习的价值。

三、注重知识呈现的完整性,思维过程的灵活性,思维方法的多样性。

本课的设计从调查学生的兴趣开始,让学生完整的经历了数据收集、整理、描述、分析的全过程,而不是直接出示数据,最后环节通过统计学本节课的表现结果,再一次参与统计,深切体会统计的完整过程,及统计活动的现实意义。教学过程中以主题问题情境为中心,展开讨论,自主探究,允许灵活的不同的处理方法,从不同中找相同点,从比较中得出最佳方案,再运用到实际中,体现了学习活动的完整性、灵活性、多样性。本节课立足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出发,创设问题情境。根据新课程标准,让学生借助学具操作,经历探索数学知识的过程,逐步掌握最佳方法,通过简单最优化的问题向学生渗透优化思想,让学生体会统筹思想在实际解决问题中的应用价值,来感受数学的魅力。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把课堂与生活相融一起

“你在家里一定经常帮妈妈做家务吧?你能用“一边„„一边„„”的句式说一句话吗?”简单而平实的导入把课堂和生活融合在一起,让学生体会到我们要学的,正是我们生活中要用到的,这样的学有所用,才会使学生更有积极性。与此同时,这样的设计又是语文和数学学科的整合,“一边„„一边„„”正说明可以同时做不同的事,这两件事之间即有内部联系又有不同的方式,而这其间的合理安排,正是这节课里要学习的统筹方法。

2、灵活运用教材,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由于小学生比较常见熟悉的沏茶这一生活现象,我就调整了教材内容,精心设计了为客人沏茶的生活情境。当画面上呈现妈妈让小明帮忙给李阿姨沏茶这一数学信息时,没有急于想去解决如何让李阿姨尽快喝上茶,而是让学生想想平时是怎么做的?特意激活学生已有经验,学生处于主动思考积极动脑的最佳状态,有效地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3、给学生提供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10.畜牧业统计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 篇十

一、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业专业统计年报

统计全年畜牧业生产情况、畜牧业技术机构情况等,共15张表

二、畜产品及饲料价格周报

统计每周畜产品及饲料价格变化情况,共18个指标,全省共10个监测点

三、肉羊生产及效益月度监测报表

以户为单位监测肉羊生产及效益情况,共3张表,全省共75个监测户

四、畜牧业生产情况月报 按月度周期监测畜牧业生产情况

五、畜牧业生产旬报

以10天为一个周期监测畜牧业生产情况

六、生猪价格周报

统计每周猪肉、活猪、仔猪和玉米价格变化情况,全省共13个监测

统计监测是畜牧业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畜牧业落实科学发展现的关键切入点,是做好畜牧兽医各项工作的前提和条件。数字不清、情况不明,行业管理都无从谈起,就更不要说科学发展了。

(一)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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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计监测工作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任何一项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的出台,其科学决策的基础都离不开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当前,国际能源紧缺、工业与畜牧业争原料等原因推动玉米价格上涨,农村就业结构的多元化使畜牧业比较利益下降,导致了猪价较大波动;而生猪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又给国民经济健康运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起的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政府宏观调控对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现。而宏观调控的依据,最直接的、最基础的就是统计监测数据,只有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可靠的监测结果,才能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合理调控生产与市场。无论是对养猪大县的奖励,还是对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都离不开基础数据的确定,均需通过我们的统计监测来获得数据,从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机制。

二是统计监测工作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统计监测工作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基本任务就是要摸清畜牧业家底,对行业的方方面面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行业的各个环节采取有的放矢的措施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行业运行状况越来越复杂,要掌握庞大的生产者群体的动态情况(大、中、小规模),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市场主体数量多(社会资金和力量的投入),相互关系复杂而频繁,要求行业管理具有更强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只有建立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报表制度,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统计监测,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才能为法律法规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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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制定、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行业技术的推广以及执法职能的实现等行业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在生产和市场波动中,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全面准确的生产和市场信息,对周期性波动进行预警。

三是统计监测工作是改善畜牧业政策环境的重要手段。畜牧业是由传统的农村副业成长起来的,目前仍然是弱质产业,且处于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发展的转型期,不断改善政策环境,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对于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快现代化进程至关重要。一个地方畜牧业工作在政府工作的位置如何,直接影响当地畜牧业的发展速度。我们的工作要得到社会尊重,要得到有关部门支持,要争取得到应有的地位,就必然加强统计工作,用真实的数字反映情况和成果,用真实的数字说明问题,有理有据,才能扩大影响,得到应有的支持。

(二)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的几项要求

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必须动员我们全系统的力量,环环紧扣,层层把关,上下联动,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下面,就加强和实施畜牧业生产统计监测预警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务之急要广泛宣传动员,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人。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切实解决统计监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明确分管领导;二是明确任务和要求;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四是确保经费。局里将安排一定的统计监测工作补助经费,各地要重视争取地方配套资金,为统计监测工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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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资金保障。

二要建立健全制度。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近几年围绕肉牛生产监测、种鸡生产监测、生猪生产监测、畜产品价格监测,下达了统计监测任务和制度,各级一是抓紧制定配套制度;二是明确工作流程;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四是完善保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激励人,用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发展,逐步建立起统计监测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统计队伍。各中心站要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统计队伍。一是选择配备统计人员,将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二是稳定统计队伍,如确实需要变动,要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对新的人员搞好业务培训;三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将分片对县级和龙头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各级要相应开展业务培训。

四要加强考核评比。实行统计监测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在考核制度方面,重点对各级的统计工作和监测点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记分考核。在通报制度方面,我们将根据考核情况,并适时公布统计工作排名。同时,我们将考虑把统计工作与项目建设挂钩,对统计任务完成不好的,数据不实的,在安排项目时予以惩戒。

畜牧业统计指标体系

一、畜牧业统计指标体系与名词术语

随着畜牧业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定一个系统的统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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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体系,以反映畜牧业生产、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水平。

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有一个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的及时性。

我国的畜牧业统计指标体系正在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畜牧业常用统计指标

反映畜牧业生产、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所涉及的指标种类很多,专业性也很强。我这里仅列举一些常用的畜牧业统计指标,以及与生猪养殖、奶牛养殖有关的统计指标。

1、存栏数

指调查日期(通常指年末、季末、月末)实际存在的各类畜禽头(只)数,不分大小、公母、品种、用途一律包括在内。

2、出栏数

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含出售和自食)的畜禽头(只)数。包含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但不包含出卖的雏禽和幼畜(架子畜)数。猪出栏数不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

3、出栏率

一般指某家畜当年出栏数占年初存栏数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出栏率=当年出栏数÷年初存栏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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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屠宰数

国外一般不采用出栏数这项统计指标,而采用屠宰数这项指标。因为采用出栏数时,往往容易出现重复统计的问题。例如,一头肉牛从犊牛到育肥牛屠宰,可能展转两个或多个农户(场)进行饲养,特别是跨省区、跨地区的转移饲养时,因此很容易出现牛的出栏数重复统计的问题。

5、饲养量

指一个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实际饲养过的畜禽头(只)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全年饲养量=年末存栏数+年内死亡数+全年累计出栏数

6、能繁母畜

指已经达到生殖年龄并具有生殖能力的、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畜,不论是否配种受胎,均应算作能繁殖的母畜。母畜生殖年龄的标准一般是:1岁半以上的牛,2岁以上的驴,2岁以上的马,8个月以上的猪,1岁以上的羊。

7、仔畜

指统计期内新繁殖的仔猪、牛犊、马(驴、骡)驹、骆驼羔、羊羔的统称。

8、肉产量

指在统计期内畜体屠宰后的胴体量,禽体屠宰后的净膛重。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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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某种畜禽的肉产量,用该地区平均胴体重或净膛重的数据乘以出栏并屠宰头(只、羽)数推算而得。

9、肉类总产量

指在统计期内出栏并已屠宰的畜禽肉产量肉类总产量(即牛肉、马肉、驴肉、骡肉、骆驼肉、猪肉、羊肉、禽肉、兔肉、其它肉产量之总和)。

10、胴体重

胴体重指家畜屠宰放血后除去头、蹄、尾和内脏(即下水)后带骨肉的重量。大牲畜及羊还要去皮重;猪还要去毛重。某地区的平均胴体重可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收购部门或屠宰厂掌握的资料获取。

11、净膛重

净膛重指家禽屠宰后除去羽毛、头、爪、和内脏(即下水)后带骨肉的重量。净膛重有半净膛重与全净膛重之分,半净膛重一般保留心、肝(去胆囊)、肌胃(去除内容物和角质膜)、腹脂、肺和肾脏。

12、牛、羊奶产量

指社会产量,包括出售和农民自食自用的各种牛(荷斯坦牛、改良后产奶的黄牛、牦牛、水牛)、羊生产的奶产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部分,不统计产量。

13、禽蛋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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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统计期内鸡、鸭、鹅的产蛋总量。

14、产活仔猪数

指出生12小时后的存活仔猪。此时初生仔猪由母体胎盘供给养分转变为自己吮吸母猪乳汁获得养分。

15、产活率

指产活仔猪数占产仔数的比例。其计算公式如下: 产活率=产活仔猪数÷产仔猪数×100%

16、哺乳仔猪

指出生后吮吸母乳开始至断奶前的仔猪。一般为2—60日龄。此时仔猪以母乳为主要养分来源,辅以易利用的饲料。近年来,由于人工乳(仔猪料)的广泛应用,使仔猪的断奶时间大大提前。在生产中,猪只体重达到30千克前,通常称为仔猪。

17、生长肥育猪

指断奶至肥育结束屠宰前(一般体重达90—110千克)的猪。

18、后备公猪

指断奶至初配前选留为种用的小公猪。

19、后备母猪

指断奶至初配前选留为种用的小母猪。20、母猪泌乳力

这是衡量母猪繁殖性能的指标之一。用20日龄仔猪窝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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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入仔猪,不包括寄出仔猪),表明母猪泌乳的能力。

21、母猪哺育率

这也是衡量母猪繁殖性能的指标之一。指断奶时育成仔猪数与产活仔猪数之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哺育率=育成仔猪数(包括寄入仔猪数)÷(产活仔猪数—寄出仔猪数+寄入仔猪数)×100%

22、母猪生产单元

这是评定母猪生产力,特别是生猪养殖场的一项综合指标。指平均每头母猪一年内所产仔猪到达育成肉猪时的总体重,或屠宰后的总产肉量(胴体重)。

23、猪日增重

这是衡量猪生长发育、饲养水平和经济性状的一项指标。指在某特定饲养阶段内平均每日体重增加重,计量单位为“克/日”。称体重应在早晨喂料前进行。其计算公式如下:

日增重=(终重—始重)÷饲养日

24、猪空体重

指去除胃肠道和膀胱内容物的宰前猪的活重。为简便起见,可采用猪屠宰前禁食、禁水的活重。

25、猪屠宰率

是衡量猪产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指猪胴体重占其空体重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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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率。计算公式如下:

屠宰率=胴体重÷空体重×100%

26、瘦肉率

是衡量猪产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指猪胴体中瘦肉重量占其胴体重的百分率。瘦肉重量包含肌内脂肪和肌间脂肪的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瘦肉率=瘦肉重量÷胴体重×100%

27、熟肉率

是衡量猪肉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俗称缩水率。采猪胴体左侧完整的腰大肌称重后放入玻璃或搪瓷容器内,在沸水中蒸40分钟,再阴凉30分钟后称重,蒸凉后肉样重占其蒸前重的百分率即为熟肉率。计算公式如下:

熟肉率=蒸后肉样重÷蒸前肉样重×100%

28、犊牛

指一岁以下性未成熟的公母牛。

29、青年母牛(后备母牛)

指一岁以上到第一次产犊的母牛。一般到18月龄完全性成熟时配种。

30、初产母牛 指第一次产犊的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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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经产母牛(成年母牛)

指产过第一胎的母牛。一般到产3-6胎时其产奶量最高。

32、产奶母牛

指处于产奶期的母牛。在正常情况下,产奶母牛每年产犊一次,泌乳期(从产犊后挤奶开始到下一次临产前不分泌乳汁之间的时期)约305天,干奶期(两个泌乳期之间不分泌乳汁的时期)两个月。

33、空怀母牛

指产犊后较长时间不能正常配种怀犊的母牛。在正常情况下,母牛产后28-36天出现第一次发情,即可配种。一般经过第1-2次发情周期,即可怀胎。

34、泌乳期产奶量

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全泌乳期实际产奶量,即从产犊起到干奶为止的累计产奶量;二是以305天总产量为准,即从产犊起到第305天的总产奶量。在进行对比试验和公牛后裔测定时,需要采用305天产奶量,并采用特定的校正系数将不同泌乳期母牛的产奶量校正到305天的产奶量,然后进行比较。

35、终生奶量

指产奶母牛一生中所生产牛奶和乳脂的总量。产奶母牛的培育成本相对较高,为提高产奶母牛的经济利用效率,就需要提高奶牛的使用年限,并确保每个泌乳周期达到较高的产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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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牛奶干物质产量

由于不同牛群所产牛奶中的有形物质(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含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单靠不同质量奶的产奶量不好进行牛奶品质或产奶经济效益的比较。在美国,目前已经采用牛奶干物质的统计方法,即牛奶产量以其干物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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