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选7篇)
1.2015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篇一
关于公示常平镇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
用企业名单新闻资料
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东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范围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东莞市工商局对申报参加公示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征询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黄埔海关、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中行、市农行、市工行、市建行和市广发行等19个部门单位意见,于日前公示了“广东省东莞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83家企业为2010--2011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常平共有32家企业通过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接下来,东莞市工商局将对获得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附常平镇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2.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篇二
项目名称
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认定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
办理条件
1、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各设区市工商局推荐的连续两届(含本届)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注:申请市级守重企业须获得县级连续两届“守重“
申报材料
1、《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推荐)表》;
2、《企业信用情况调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
5、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7、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事迹;
8、近二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事流程
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考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初选公示-复核-认定-公示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受理部门
企业所在地工商局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
3.2011年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总结 篇三
2011年,在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有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概括的说,企业信誉得到了推进,企业信用形象得到了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企业效益的增加得到了促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下面我们把一年来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如下:
一、守合同重信誉,推动了企业的发展。随着餐饮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公司意识到经营理念必须要转变,服务顾客,诚信经营。为此,我们从合同规范管理入手,使签订的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面过程控制,有限的遏制了无效的、违法的合同行为的发生,使合同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合同的有效管理促进了我公司市场的地位并加强了进一步的合作,使企业不断创造佳绩,从而使企业在装修、服务、食品等领域有了更大的发展,创造了可喜的成绩。
二、我公司领导重视守合同重信誉的重要性。一年来,公司领导始终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做为一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领导组,明确分工,监管人员落实到位。把规范合同管理作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把合同管理视为企业的生命和财富,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本。为此,公司主管领导不但每月都听取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汇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形式来开展这项工作。对上级开展的培训班,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每次都派人参加。通过共同努力,全公司上下对这项活动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思想也得到了统一,上下齐心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三、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种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培养良好的企业信誉环境。为此公司一年来把坚持不懈的贯彻诚信为本的原则,作为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精神文明,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把这一内容深化,细化,赋予它生动丰富的具体内涵。
四、随着市场经济的体制的日益健全,因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就必须要企业信誉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合同审查,签约的管理水平。为此,我公司成立了经营开发部主管合同签约的管理,配齐了合同管理专业人员,并制订了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最大限度的规范企业合同的合理,强化了企业在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五、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通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这项活动,“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企业经营理念在我公司已经形成,达到共识。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能够讲诚信、讲质量,认真履行每一份合同,在社会上、在用户中也享有良好的信誉,与用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食客辣妹子投资有限公司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比如:由于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平衡,对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管理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
成都食客辣妹子投资有限公司
4.守合同重信用证明 篇四
信誉证明
国家税务局(分局):
地方税务局(分局):
申请参加济南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打造“诚信济南”,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誉,请贵局签署该企业的纳税信誉情况。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南市企业信用协会
年月日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信用证明
银行(支行):
企业认定活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打造“诚信济南”,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誉,请贵行签署该企业的银行信用情况。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企业信用协会
年月日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信誉证明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参加济南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打造“诚信济南”,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誉,请贵局签署对该企业的意见。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企业信用协会
5.同发守合同重信用总结报告 篇五
多年来在县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有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概括的说,企业信誉得到了推进,企业信用形象得到了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企业效益的增加得到了促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为广大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重视商业合同管理水平,本单位所有的重要合同,一般都召开领导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并按照分工,由主管领导亲自审定合同,亲自签字,连合同的履行,一直负责到底。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1.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为把诚信服务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出台了《天津市同发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合同台账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
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4.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
6.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诚信是立业之本,诚信是兴企之源。几年来,通过精心打造诚信文化,公司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立业建工在市场上的低位,企业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度和知名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和企业创造更好地经济效益,现特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特此报告。
天津市同发商贸有限公司
6.2015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篇六
合同重信用工作总结合集
2018年学前教育工作室跟岗工作计划范文
随着
工交园是一所老园,教师年龄结构偏大,流动性小。正面理解是稳定,有经验,有传承,但也存在着缺乏冲劲、活力和创新意识薄弱等问题。很多思想被惯性思维束缚,教育观念不容易改变。更主要的是教师认为年龄大了,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对个人学习成长普遍不够重视。教师队伍的成长与幼儿园的发展息息相关,如何使一所老园焕发新的活力,怎样更好地激发教师的主动学习的热情,营造你争我赶、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是我一直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想,朱园长所在的幼儿园同样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园,起初也会存在这些问题,你们是如何激发教师团队学习成长,使教师梯队一步步得以完善的呢?
2)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与整个幼儿园的发展历史、现状有一定的联系,它应是独特的。明确的办园目标、教育特色、园风、园训以及多元的团队建设是校园文化形成的基础。我园虽有这些方面的内容,但存在的问题是办园特色不明显,有时方向不够明确,比较零散,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另一方面是团队建设方面缺乏具体的措施、方法和力度。如何更好地凝聚员工,使员工有认同感、归属感,为共同的愿景和目标一起努力,在具体形式上还要多学习、借鉴和创新。
3)组织、制度、评价、考核的合理运用
在整体的组织架构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能级管理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如何把竞岗、聘用与责、权、利有效结合,更好地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激发人的主动工作意识?如何更公正、公平、公开且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我需要多向朱园长学习这些方面的管理经验,在朱园长的点拨和指导下使自己有创意的做法。
2、教学教研
1)区域活动学习指导薄弱
以往,我园的课程有主题活动和分科活动,基本以集体授课形式为主,区域活动较少开展。教师开展教学活动也基本离不开教材。虽然集体教学也好,分科教学也好,也是教学的一种形式。但是,如果把它紧紧地当作一根拐杖,离了拐杖就不会走路就是问题了。比如:教师缺乏对孩子真实、细致的观察和了解;幼儿区域活动材料投放没有真正落实;幼儿自主探索性活动较少等。因此,在如何循序渐进地开展好区域教学活动上,须我园向贵园多学习。
2)在我园原有的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下,如何更合理地安排一周活动,优化一日活动。比如:零散活动与正式活动在一日生活中的更好地更有效地整合。
3)在做好基础课程后,如何更好地发挥班级教师特点,创造性地开展一些特色课程。
4)教研方面:
我园开展教研的形式一般是全园教研,级组教研,学科教研。全园教研一般解决幼儿园一学期或者一段时间比较薄弱的大问题,通过培训、讨论、观摩等方式开展;级组教研一般以教师实践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或者教育活动的安排、资源共享等内容为主,由组长负责组织。学科教研只有美语和音乐做得较好,其他较为薄弱。我们存在的问题是:(1)前紧后松。期初制定好的教研计划会因为很多突如其来的任务来临而搁置。教研时间如何得以保障?时间和内容的多少怎样安排才更合理?(2)兴趣不高。教研活动一定会牺牲很多老师休息时间,怎样才能让教研活动更加充满魅力,更加快乐,使教师保持对教研活动的兴趣,在教研中获得成功感?(3)缺乏对过程的管理以及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从园长和保教主任管理层面来说,如何 去跟进、指导和评价各教研组的活动?
2018年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总结
XX年,在××××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的领导下,我们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有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概括的说,企业信誉得到了推进,企业信用形象得到了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企业效益的增加得到了促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下面我们把一年来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一、领导重视 认识到位
一年来,集团公司领导始终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做为一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法律、财务、审计、生产、经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领导组,明确分工,监管人员落实到位。把规范合同管理作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把合同管理视为企业的生命和财富,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本。为此,公司主管领导不但每月都听取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汇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形式来开展这项工作。对上级开展的培训班,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每次都派人参加。通过共同努力,全公司上下对这项活动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思想也得到了统一,上下齐心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管理 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企管处、监察部、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 履约到位
通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这项活动,“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企业经营理念在××公司已经形成,达到共识。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能够讲诚信、讲质量,认真履行每一份合同,在社会上、在用户中也享有良好的信誉,与用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
7.2015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篇七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促进企业加强合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三条 企业申请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实行自愿原则。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省、市、县三级认定,省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工商局委托市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委托县(市、区)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应运用专业测评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认定的主要依据。测评工作也可以委托企业信用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进行。
认定机关对已获得各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续展或申报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主要依据。
具体测评办法及标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 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
1、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等相关人员熟知合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依法签订、履行合同;
2、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
3、企业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良好,没有失信记录。
(二)企业订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
2、企业订立的合同做到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没有无效合同;
3、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备案条件的格式条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登记、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5、非法定代表人订立合同,全部使用授权委托书。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1、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2、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3、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企业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4、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5、兑现通过商业广告等途径公开作出的承诺。
(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1、企业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三年内没有违反工商、物价、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有关管理部门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在银行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
4、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或虽有投诉但经查证企业没有过错。
(五)能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履约、合同纠纷处理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 信息资料。
第七条企业连续五年以上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一)企业获得过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
(二)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
企业在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级“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当地重点骨干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八条 企业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在合同管理或信用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一)企业获得过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
(二)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利润3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
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知名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九条 企业已实现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认定。
第十条 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填写《“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表》,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后,统一送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并征求当地银行、税务、质监、法院、海关、环保、消协等部门意见,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提出意见,经局长批准后,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颁发证书。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三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县(市、区)工商局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符合条件的,由局长签署意见后,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授予证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向所在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五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测评,测评结果符合条件的,由局长签署意见,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授予证书。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六条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应在企业提出认定申请的次年一季度内完成。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前,可以将拟认定的单位名单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拟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提出异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进行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并将理由告知申请企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认定,并将理由反馈异议人。
第十八条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企业应向认定机关提出有效期续展申请,由认定机关重新确认;符合条件的,其有效期续展三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
第十九条 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应按要求定期向认定机关提供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资料。AA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信用信息资料应以电子形式提供。
第二十条 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年检免检等优惠措施。
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可以在交易、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出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证明其信用状况,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认定机关、认定时间及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 对已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机关可视情况开展回访、培训工作。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回访、培训工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
第二十二条 已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机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整改:
(一)非法定代表人订立合同不使用授权委托书的;
(二)订立的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使用格式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合同应当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
(四)不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
(五)其他与“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不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已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关撤销认定,予以公告,记载于该企业信用记录档案,并不得参加下一“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
(一)企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并经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三)因自身原因严重违约,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判(裁)决、裁定的;
(四)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供虚假的信用信息资料的;
(五)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经两次书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六)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5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荐阅读:
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09-05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07-04
守合同重信用申报资料10-30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10-15
关于加强发电厂检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06-24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的若干意见01-22
关于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