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2024-08-07

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精选8篇)

1.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一

城市更新中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

研究

——以合肥市为例

摘要:城市文化断代和“千城一面”是我国当前城市发展屡屡被诟病的问题。一般性历史建筑是构成城市文化和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其保护与再利用进行研究是有意义和有必要的。通过对国内外历史建筑与一般性历史建筑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归纳和总结,指出当前研究与生态学理论结合的不足,在现实城市更新中保护与再利用存在保护力度不够和再利用少等问题。接着对合肥旧区内一般性历史建筑进行调查,包括文档调查和三类一般性历史建筑群的实地调查,并归纳出一般特征。然后以集体记忆理论为主,综合分析一般性历史建筑的多维价值。本文在文章结语结合合肥实际,提出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一般建议。在讨论部分中引入岛屿理论与生态位理论,讨论了笔者所理解的城市人文生态系统中建筑与城市间关系以及建筑与建筑间关系。尝试为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找到新的分析角度。

关键词:一般性历史建筑;集体记忆;多维价值;城市人文生态系统;再利用

Abstract:The division of the city culture and the phenomenon that thousands of cities with the identical appearance have long been the denounced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ities in China today.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 are the important parts which form the city culture and its style.Thus the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and reuse of the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 are meaningful and essential.First of all, by summarizing the related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the historical buildings and the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 from home and abroad, the paper pointed out the lack of theories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and reuse of the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 as well as the lack of research towards the combination of the ecology at present theories and practices.Then, the paper investigated the ordinary buildings in Hefei old area.The investigation has two parts, concluding the document and the three representative cases.After that, the paper summarized the general features of them.Thirdly, the paper introduced the theory about the collective memory and concluded the multidimensional values of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paper,put forward general advice of protection and reuse of the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 protection and reuse,which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Hefei.Besides, the Island theory and the Niche theory from the ecology are also introduced into the discussion part of the paper, and listed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rchitecture and the city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rchitecture and architecture in the city humanism ecological system.I tried to find a new way to analysis the protection and reuse of 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s.Keywords:Ordinary historical building;Collective memory;Multidimensional values;City humanism ecological system;Reuse 1引言

城市化水平在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快速提高,而城市更新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以GDP为准绳的经济策略下,我国大部分城市出现以大拆大建为特征的城市更新,仅保留一些文物建筑,对达不到文物标准的一般性历史建筑往往采取拆旧建新的更新方式。一般性历史建筑在城市内存在数量大、分布广、变化多,基本可正常使用,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承载着集体的记忆和多维价值,是构成城市基本风貌的基础性建筑。对其保护与再利用,是破解“千城一面”的城市景观,传承城市记忆,塑造城市多样性差异化城市风貌的重要因素。

从当前的研究来看,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在二战后的城市发展中的得到了更大的重视。其研究已不仅仅只局限于建筑学或城市规划学领域,还涉及心理学、生态学、景观学等多个学科,尤其是其在人文因素方面所关注的历史建筑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情感价值、美学价值等特定因素,追求社会、经济、城市生态三者的统一,使得整个研究涉及的学科领域极广。关于一般性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已有一定研究。克里斯汀·博耶指出历史建筑与人们对于这个城市的集体记忆之间的关系,点明历史建筑是唤起人们对城市记忆的特殊符号,不同时期的建筑能使人们获得多样性的城市体验,促使人们重新思考和评价其所生存的城市的存在意义。周卫认为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留存下来的大量构筑物,不论其产生的时间、属于的类型,相对于与其保持着一定“时间距离”人们来说,都拥有包括历史价值、岁月价值、生态价值在内的多种价值。吴良镛提出 “有机更新”的理论,在满足人们现代生活需求的同时,适应旧城环境及其肌理,改变传统大拆大建的更新改造模式,进行循序渐进的有机更新。

本文采用了文档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文档查阅,理清合肥市城市发展脉络,概述了合肥一般性历史建筑分布、风格、保护与再利用状况,为案例地选择、案例分析做好文案基础。本文以时代特征、集体记忆、保存度为依据,重点实地调查了三类群体性一般性历史建筑,归纳出合肥市一般性历史建筑状况,最后结合实际进行一般性历史建筑多维价值分析。

[3][2]

[1]2 案例地调查

2.1合肥城市更新的文案调查内容陈述 2.1.1合肥城市演变

图1合肥市城址演变图

合肥建城史则可追溯到春秋时期,今后历朝在合肥均有城池建设,南宋时期基本形成了合肥古城的初貌。解放前,由于战火,合肥城墙内房屋多数毁坏。1952年正式被设置为安徽省省会,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进程,以老城作为中心区,进行综合开发改造。“合肥市工业规划”,奠定了以老城市为中心,伸展三翼的布局雏形。1979年制定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此次规划充分结合合肥市自然地形和主要工程设施的布局,被誉为“合肥模式”。进入21世纪后,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和人口大规模的机械增长,城市化陷入了摊大饼的模式。

2.1.2旧区的整体布局形式

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为合肥城市旧区内的一般性历史建筑。就历次规划本身来说,1979年“规划”意义最大,影响最为深远。所以对合肥城市旧区范围的界定应以1979规划为基准,即以合肥老城为核心,向东、向北、向西南伸展的三翼风车形状(图2所示红色线条内部分)。

图2 合肥旧区示意图

2.1.3旧区历史建筑分布 旧区在2006年改造之前大量布局有历史建筑。老城区内以政治性建筑、民居建筑为主,长江路上分布的历史建筑主要以政治性历史建筑为主,大部分商业历史建筑由于道路拓宽而拆除。旧区内其他地区多大量公共设施类、产业类和民居类历史建筑。2.1.4旧区历史建筑风格

主要有苏式风格;新徽派风格;传统的中式建筑风格,包括仿宋风格、江淮民居风格;宗教建筑风格和少量的欧式风格。2.1.5旧区一般性历史建筑的拆除

合肥2006年以“大拆违”为标志,开始了城市新一轮更新,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产业类建筑大量拆除,工业道路消失,整体改造为高级商业住宅区。2.1.6旧区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

旧区内也有一些有意义的实践。老报馆1952对原安徽报社办公楼进行了外立面改造,凸显其时代特征,对内部进行重新分隔,进行餐饮娱乐为主的适应性改造。原粮食三库被改造为以茶叶批发为主,兼有茶道休闲的专门性市场。合肥化工机械厂部分包豪斯风格老厂房被改建为LOFT艺术馆。

2.2产业类——中盐红四方老厂区

合肥工业建设从“一五”持续至今,是中部地区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中盐红四方是安徽盐化工业的代表性企业。2.2.1红四方老厂区历史概况

红四方前身为蜀山化肥厂,于1958年建立,是我国第一批小氮肥厂、小联碱厂之一。毛泽东、邓小平曾先后视察该厂。随着城市化的扩展,工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逐年加大。场地规模也抑制了企业发展,同时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2012年1月18日,老厂区正式关停。2.2.2厂区建筑现状

厂区建筑数量多,主要建筑类型有:①单层厂房、仓库。②动力站房。③生产设备等。建筑风格多样,使得天际线、色彩等富于变化。同时老厂区是合肥旧区内唯一一个留存的传统盐化工生产系统,有完整的化工建筑群。2.3公共设施类——合肥市老市政府办公楼 2.3.1合肥市老市政府办公楼历史概况

办公楼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建成伊始即为合肥地标性建筑之一,是来肥人士必看的建筑。2006年结束其原有使命。2.3.2办公楼建筑现状

办公楼主楼高6层,中间高,两边略低。建于1956年,完全由我国独立完成建筑与设计。办公楼为仿苏式建筑,具有两大特点:中轴对称,平面规矩,中间高两边低,主楼高耸,回廊宽缓伸展;“三段式”结构,即檐部、墙身、勒脚三个部分。仿苏式建筑是我国对苏式建筑的变体,改变传统苏式建筑的坡顶为平顶。合肥曾拥大量的苏式建筑,历经五十多年

[4]的城市发展,命运各异。办公楼主体结构至今保存完好,建筑质量较好。2.4民居类——合肥琥珀山庄 2.4.1琥珀山庄历史概况

小区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获得过多项建筑大奖,是安徽省第一个园林式住宅区,是现代民居建筑精品。2.4.2琥珀山庄建筑现状

琥珀山庄的建筑融地方性、传统性、现代性为一体,是合肥较为典型的新徽派建筑代表作。设计者在设计时吸收了徽派建筑特色并加以演化:如简化了马头墙和坡屋顶,通过高差的变化,显示徽州民居跃动的屋顶这一特色。大胆采用了橘红色的琉璃瓦,产生了不同于传统徽州民居粉墙黛瓦的审美情趣。2.5案例归纳

合肥一般性历史建筑状况归纳如下:

(1)有一定存在年代。(2)建筑展示内涵多样,有工业文化、政治文化、本土地域文化、市井风情等。(3)体量较大,为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4)建筑风格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或地方特色。(5)建筑质量较好,保存完整,保护与再利用成本低,与周围人口生产生活连接紧密。(6)区位优势明显,所处区域经济发展较好。

[5]3 合肥旧区一般性历史建筑多维价值分析

以集体记忆为主线,综合多种理论进行价值分析。3.1记忆价值

本文中提到的一般性历史建筑尚在使用中,使用年限各有不同,这些与老合肥一同成长至今的建筑,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承载了更为鲜活的情感和长久的记忆。它的保留是人们对于合肥城市记忆的特殊符号。人们可以通过某些存留物唤起休眠的记忆,并通过虚构和想象,产生时光的逆转,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愉悦3.2情感价值

一般性历史建筑属于“无意识纪念物”,它的情感价值是在其建成之后的漫长年代中由后人添加而逐渐形成的。建筑是与其相关群体的存在感、归属感及社会认同感的基础和核心。3.3历史价值

合肥一般性历史建筑是60年来发展的遗存物,是合肥城市发展史的形象载体,记录了合肥城市发展的大量信息。群体性建筑能突破时空限制,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的原真性;单体性的则以片段的形式展现历史感。通过对其的保护与再利用,可实现解释城市发展,印证重大事件,传递历史信息的目的。它们是研究合肥发展的重要实物资料,记录了合肥历史和社会的变迁。3.4生态价值

对产业遗产及其附属产业民居的保护是对产业工人和产业环境间生态关系的保护。对民

[6]。

具有重要的辅助记忆的功能。居建筑的保护是对居民与城市间市井关系的保护。要注重一般性历史建筑的生态价值以维护整个城市生态环境的和谐。3.5科学价值

一般性历史建筑科学价值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建造技术。(2)业态属性。(3)保护与再利用本身。3.6教育价值

一般性历史建筑的教育价值在于通过现实的对比,产生新旧的差异,让新一代的合肥人知道合肥的过去、现在,看到合肥的进步。合肥在六十多年的发展中孕育了多样的城市文明,构成了合肥市的文化体系,包含了地方学教育价值。3.7审美价值

多样的建筑风格,产生了不同的审美情趣。对不再流行的风格的保护是承认历史的表现。各式的风格的艺术表现力也各有差异,如苏式建筑因其单体体量大,质感厚重,是一种稳重的艺术表现力。3.8景观价值

合肥的发展需要多样化的业态形式来适应传统的老城空间,以满足不同生活需求,产生了不同的生产生活景观。城市风貌个性是城市集体个性的外在体现,本文中三类案例地建筑规模大,在建筑风格、高度、色彩、用途等上与周边建筑产生了差异性,差异化丰富了城市景观,对城市风貌的形成产生了巨大作用。3.9经济价值

一般性历史建筑的建设生经济价值,供生产生活而产生更多效益,属于传统经济价值。后期在经过合理的再利用之后,往往有可能转化以上八大价值为潜在的经济价值,对城市风貌,对城市旅游等会产生积极作用,这都属于其新兴经济价值。结语和讨论

4.1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建议

本文并不一味地强调对所有一般性历史建筑都加以保留,对于新旧建筑有机融合也持积极态度。笔者在九大价值标准下,结合合肥实际,提出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一般建议。

4.1.1编制本城市一般性历史建筑保护名单

展开对城市建筑情况的普查,为城市更新规划中部分区块或建筑的保护提供依据。调查的信息包括建筑的名称、地点、建造时间、使用寿命、建筑风格、装饰、色彩、保存状况等与城市风貌相关的信息,综合多方意见建立保护名单。4.1.2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措施

(1)对于建筑质量较好,基本满足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可以保持原有的用途,注意改造后的可识别性。(2)对于建筑质量有缺陷,但外观有特色的,要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景观价值。(3)对于建筑具一定特殊的政治或文化意义的建筑,可作为博物馆使用,保护延续其原真性。(4)产业类一般性历史建筑可改造为创意园区。4.1.3运用新技术手段进行保护与再利用

价值高的宜对其外表进行科学保留,通过表皮处理的方式加以保护与再利用,强化景观价值与视觉效果。同时对其内部在不损害安全性、历史与科学价值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现代化的改造,是适应现代的新需求。4.1.4科学合理规划和充分尊重民意

不同的历史建筑总与一部分城市居民相联系,承载其情感与记忆。然而这一群体的参与度低、话语权弱。在规划中政府要重视本地居民意见,维护文化生态平衡。4.2城市人文生态系统的讨论

笔者认为城市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个与自然生态系统发展相似的过程。城市从初始到城市化高级阶段,由于对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提高,会经历一个中心区房屋高度生长的过程。在演替的过程中,建筑与城市间以及建筑与建筑间也有着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中群落与系统间以及群落与群落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一些生态学观点对于城市化中的一些现象也同样适用。笔者在这里以生态学中的岛屿理论与生态位理论作为切入点,补充当前城市与生态结合的研究中研究不足的部分。

4.2.1城市人文生态系统的生态岛屿讨论

保护的建筑或建筑群,在城市中形成大小不一的点、斑块或组团,分布在城市各处,可以称作城市建筑生态岛屿。与城市整体相比,这些点、斑块或组团有着不同于城市均质面的差异性。小体量单体建筑如同建筑盆景,让沿线景观在此发生跳跃。群体建筑,体量大,会与周围用地类型和建筑风格,产生明显的差异性。对城市文化生态系统具有多种重要的功能,并为景观的塑造带来很多积极的作用。

4.2.2城市人文生态系统的生态位讨论

生态位又叫小生境,在城市人文生态系统中即指的是一般性历史建筑在城市中所占据的空间位置。一般性历史建筑单体建筑高度低,容积率小,经济效益明显低于现代建筑。保护时,要为这些建筑创造小环境,体现它的多维价值,寻找恰当利用方式,不能一味以GDP为衡量标准。

参考文献

[1] Boyer Christine.The City of Collective[M],MIT Press,Cambridge,1994..[2] 周卫.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新旧空间关联理论及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3] 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4] 王俊,向凯,安雨.安徽省内的苏式建筑该走向何处?[N],新安晚报,2007.[5] 梁莉.新徽派建筑初探[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3,Vol.17,No.2.[6] Boyer Christine.The City of Collective[M],MIT Press,Cambridge,1994..

2.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二

一、天津历史风貌建筑概况

历史风貌建筑是《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中的法定名词, 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 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上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特点, 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名人故居及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历史风貌建筑集中的街区为历史风貌建筑区。

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既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四合院、寺院, 又有西洋古典、现代建筑, 形成了独特的建筑文化和城市景观, 是天津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

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林林总总, 跨越了1000多年的历史。按建筑的使用功能划分, 可以分为九种类型:居住建筑、文化教育建筑、金融建筑、商贸建筑、办公建筑、厂房仓库建筑、交通建筑、娱乐建筑和宗教建筑等。按建筑的外部特征划分, 可以分为五种类型:一是中国传统官式建筑。主要为寺庙、官衙等, 如独乐寺、天后宫、玉皇阁、大悲院等。二是欧洲古典复兴主义特征的建筑, 大多是以古希腊、古罗马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范式为摹本。如原开滦矿务局办公楼等。三是折衷主义特征的建筑。既有欧洲典型的集仿主义建筑, 也有中西合璧的折衷建筑, 天津大多数历史风貌建筑属于此类。如鲍贵卿旧宅、孙殿英旧宅等。四是各国民居特征的建筑。既有中国传统民居和天津地方文化结合产生的天津四合院民居形式, 如石家大院、徐家大院等。更多的是采用欧洲各国的典型民居, 如西班牙、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国风格的民居。五是现代主义特征的建筑。引进新结构, 使用新材料, 如利华大楼、渤海大楼等。

天津现存的历史风貌建筑, 有非常显著的特点。

一是建设年代比较集中, 有60%是1900年至1937年不足40年的时间里建成的, 这在世界上非常罕见, 形成了极具特色的风格。

二是建筑的群区性明显。如金融建筑主要集中在解放北路一带, 被称为“金融一条街”。商贸性建筑主要集中在和平路、估衣街、古文化街一带。居住建筑主要集中在河北区“一宫”、河西区大营门、和平区五大道及中心花园等地区附近。

三是规划与建筑的设计理念、应用技术与西方社会同步。如英租界新区 (即现在的五大道地区) 基本按照“花园城市”规划理论进行规划与建设, 形成了具备完整的公共配套设施、宜人的空间尺度和舒适的居住环境的高级居住区。新型公寓建筑、联排住宅等也直接从其诞生地移植到了天津, 建设了完善的市政设施, 如路灯、绿化、上下水等设施。引进了西方的现代生活方式, 如以起居、餐厅、舞厅为中心的家庭生活方式, 以公园、教堂、市政厅为中心的社会生活方式, 以电车、汽车代步的现代交通方式。这些开放的生活方式与封闭的中国传统方式迥然不同, 同时也带来了迥然不同的城市空间。

四是建筑风格和建筑艺术多样。中国传统建筑、古典复兴建筑、折衷主义建筑、现代建筑等不同风格的建筑共存, 交相辉映, 形成了天津独特而又丰富的城市空间和景观。

五是建筑材料及建造技术特色突出。天津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 形成了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独特性。材料的质感与美感, 体现了天津建筑的纯朴与厚重。中国南北、世界东西的技术交汇, 形成了天津特色的建造技术。如广东会馆戏楼的鸡笼斗拱, 独特而适用;石家大院的地下通道式的土空调等都是创新之举。

六是建筑的内涵和人文资源丰厚。近代中国给天津留下了珍贵的遗迹。经考证, 近代有200余位名人政要曾在天津留下了寓所、足迹和故事。伟大的革命先驱者孙中山, 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刘少奇、邓颖超、张太雷, 在这里书写了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历史。爱国将领张学良、吉鸿昌、张自忠, 曾在这里度过人生的重要阶段。文化教育科技及实业界人士梁启超、李叔同、严复、张伯苓、范旭东、侯德榜等, 在此留下了创办新学、传播文化、科技救国的史迹。末代皇帝溥仪, 北洋政府五位大总统袁世凯、徐世昌、黎元洪、冯国璋、曹锟及北洋政府的数任总理、国务大臣, 曾在这里上演了一幕幕的历史活剧。

二、明确责任主体, 构建全方位保护管理体系

2005年以来, 天津市相继成立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形成了保护管理工作的完整体系。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由市长任主任, 主管副市长任副主任, 各相关委局、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市国土房管局为行政主管部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系由全国范围 (包括香港特区) 内的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有关评审工作。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条例》要求成立的专门负责历史风貌建筑腾迁、整理的特设国有独资公司。这些专门机构的设立, 使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形成了政府、社会、市场三大层面的全方位保护管理体系。同时, 为保证管理有效、维护到位, 天津市采取三项措施提升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水平。

1. 依法履行职责, 健全完善保护监管制度

天津市历史风貌保护部门根据《条例》规定,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 制订了《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确定程序》、《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腾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完善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法规政策体系。同时, 成立了专门执法队伍, 为每幢历史风貌建筑拍摄了各角度照片14000多张, 建立建筑档案。每月对全市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例行巡查, 重点地区和建筑则坚持每周巡查, 主要查处擅自拆改、违规装修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行为。四年来, 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7件, 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在746幢历史风貌建筑中, 有各级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点171处。为加强对具有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风貌建筑双重身份建筑的保护,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 市国土房管局与市文物局从审批、执法两个方面入手, 建立了协同管理机制, 实施了双重保护。

2. 精心组织安排, 有序开展整修与安全查勘

由于历史风貌建筑建成年代较早, 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对这些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和整修是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历史风貌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这项工作:一是建立技术档案和整修标准。通过建立历史风貌建筑地理信息系统, 将全市历史风貌建筑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产权情况、房屋完损状况、历史文化背景、照片等资料建立数据库, 为每幢历史风貌建筑“量身定做”《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 成为保护整修的依据;编制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 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提供了技术标准, 填补了技术领域的空白。二是加大查勘整修力度。四年来, 市历史风貌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修旧如故, 恢复原貌, 安全适用”的原则, 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大道、一宫花园、解放北路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综合治理工作, 改善了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整体环境, 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四年来, 共对497幢、74.12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的外檐进行了复原整修, 其中部分建筑作深度结构整修。整修后的历史风貌建筑成为城市的亮点, 凸显了城市特色与风貌。为更全面地掌握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的安全状况, 给今后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整修打下坚实基础, 从2009年开始, 天津市在国内率先对全市未经深度结构整修的544幢、82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的基础、墙体、楼板、屋顶等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安全查勘, 建立建筑安全档案。

3. 加强宣传交流, 引导社会增强保护责任感

近年来, 天津市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 使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和各界人士关注历史风貌建筑, 自觉参与保护事业。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2007年, 天津市政府与天津大学共同举办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来自法国、美国、德国、意大利、韩国及国内相关省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在确定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发展方向、重要历史风貌建筑整修方案审核等方面, 还邀请法国、意大利、韩国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究, 吸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同时, 依据《条例》的要求, 创新工作思路, 对历史风貌建筑的2000多个产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人进行走访, 并与他们签订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书》, 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使保护关口前移, 起到了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

三、合理有效利用, 展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

自2005年10月以来, 依据《条例》, 天津市按照“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的方式, 陆续对80幢、7.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整理。整理共分腾迁、整修建筑、挖掘历史、利用等四个环节。目前已完成了溥仪旧居—静园、五大道民园西里的整理工作, 建成了各具特点的人文历史旅游点。其中, 静园整理前共有居民45户, 房屋损坏严重, 院内环境脏乱, 整理完毕后, 既改善了原住户的居住水平, 又使静园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三A级旅游景区和展示天津近代历史的一个重要窗口。2007年7月正式对外开放后, 至今已累计接待中外游客25万余人次。五大道民园西里则在整理后的历史建筑中引入纽约“Storefront建筑艺术画廊海报回顾展”和“POP-UP立体艺术画廊”两个公益展览, 入驻环球游报全国媒体中心等8家创意单位,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提升了五大道区域的品位, 探索了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的新模式, 成为“近代中国看天津”的旅游新亮点。

3.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三

关键词开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K825.4文献标识码:A

开封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旅游业的发展,为开封带来了新的机遇,开封要建设文化强市,就必须要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提高旅游文化档次,增加新的旅游项目,打造文化名牌。

1 着力打造传统历史特色文化品牌

开封作为七朝古都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包公文化、杨家将文化等在海内外都有很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开封市委、市政府把文化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点,提出理顺管理体制、开放全市的文化市场,鼓励、支持外部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化道路。

挖掘、整理、开发独具开封特色的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产品,是开封发展文化产业的另一个着力点。此前,历史文献记载的蹴鞠等传统艺术形式在民间均已失传。经过挖掘、编排,如今已经成为开封旅游行业的主打娱乐项目,倍受游客青睐。根据名卷《清明上河园》编排的大型歌舞剧《清明上河园》,公演后受到了国内演艺界的高度关注。

开封地下文物,与地上文物相比,地下文物更具有沧桑感,更具有神秘性,因而也更具有吸引力,更具有旅游价值。“城下城”作为开封的特色资源,被誉为一大奇迹。近些年来,各大媒体、报纸也都纷纷报道,在社会上引起

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做为开封独特的旅游资源,开发“城下城”,会产生更大的轰动效应。

2 加强传统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化组合

由于开封的地理位置与郑州、洛阳较近和景点的相對集中,游客在开封的停留时间较短,所以,游客在开封的食、住、娱、购比例低,从而影响了开封的旅游市场消费水平。为了达到消费目标和旅游经济效益的要求,必须延长游客在开封的逗留时间,提高游客的人均消费水平,为此需要使旅游产品项目多样化。同时,旅游业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游客的消费结构,在旅游产品的设计上,应加大旅游项目的投入,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客人,增加不同的旅游内容,努力发展观光——购物、商务——购物、观光——修学等合二为一的旅游产品。不断推出一批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厚的宋代文化资源为此奠定了良好基础。针对开封历史文化资源的特点,适合开发以下旅游项目:

2.1 宗教文化游

开封是一个历史古城,宗教文化特别丰富,尤其宋代的佛教文化受到当时宋代统治者的特别重视,建造了开宝寺(现铁塔公园)、婆薹寺、显宁寺、万寿观等一批寺庙道观,尤其是兴建于唐代的大相国寺,香火鼎盛,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游客,为宋代佛教文化的探讨,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此外延庆观是开封目前仅存的一座著名的道教建筑,在中国道教史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道观,其中的玉皇阁结构特殊,是蒙汉文化的生动结合。如果能将宗教传说、宗教建筑的知识认真整理、深入发掘,将会成为开封旅游产品的新的内容。

2.2 美食购物游

开封是豫菜的发祥地,开封的豫菜厨艺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声誉,如创新和宣传工作做好,会吸引更多的食客。历史上的豫菜曾经几度辉煌,北宋168年,东京一度成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当时的豫菜就已形成色、香、味、形具佳的一个体系了。仅《东京梦华录》记载的豫菜千年以上的菜肴就有280余种之多。“套四宝”,“鲤鱼焙面”成为开封豫菜杰出代表,深受海内外食客的青睐。开封第一楼的小笼包子,成为开封风味食品中的一绝,深受众人的欢迎,饱览了名胜古迹之后,品尝开封小笼包子为乐事。但仅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豫菜的开发与创新也是发掘开封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内容。开封的小吃,叫绝全国,非常有名,鼓楼夜市成为旅游发展中一道绚丽的光彩,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游客,到了开封没有品尝开封小吃,成为游人的一件憾事,甚至在郑州的游客为了一饱口福,不惜驱车赶到开封,因此,开封小吃的开发大有前途,成为“食在开封”的有力见证。开封的旅游纪念品可开发的内容很多,汴绣、官瓷、朱仙镇版画,在全国有名。认真开发,努力发掘,豫菜、小吃、旅游纪念品,将成为游开封的重要内容。

3 扩大宣传力度,围绕“宋文化”做文章,加快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强化旅游促销

旅游宣传的目的是增进海内外旅游商和旅游者对开封的了解和向往,增进旅游商组织客源的兴趣和信心,通过旅游宣传,树立开封鲜明而独特的旅游形象,全方位开拓国内外市场。宋代东京开封府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在中国文学的宝库中,宋代文学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积极充分的开发,将会给旅游促销活动带来极大的便利。促销的手段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印制有吸引力的旅游手册和导游图,编制有特色的导游解说系统,开发历史典故制作录像带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和其他城市的合作,针对国内外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游客,开发新的旅游项目,如中原古都游,宋代文化修学游。

开封得天独厚的丰富的人文资源,为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开发的力度显然不足,尚且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旅游业的需求。旅游纪念品的开发要有一个长期的计划,目前可以开发一些投资小,见效快的旅游纪念品,如天波杨府的杨家(下转第125页)(上接第123页)将微型银铜质兵器,包公祠的微型龙、虎、狗头铡,翰园碑林的微型碑雕,清明上河园的银质纪念币等。其它景点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挖掘开发的项目,做到园园有特色旅游纪念品,处处使游客有满意的购物收获,让游客回到家乡后,看到旅游纪念品就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切实使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得到成功。就开封目前的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情况来看,应加强和提高旅游纪念品的创新能力和设计水平,首先鼓励其他产业的大集团兼营旅游业,涉足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生产。其次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重视对民间传统工艺的继承、创新和提高,并把传统艺术与现代意识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心理需求的游客购物要求。

4 做好传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开封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古城,众多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旅游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旅游业要长足持续发展,就必须认真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的保护工作。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不仅包括其资源本身的保护,使之不受削弱,而且还涉及到其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历史文化资源中多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盲目开发及过度消耗,会破坏或毁坏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的衰败和破坏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人为破坏。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总是有减无增,会一天比一天少下去。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噶丹寺,是西藏拉萨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夷为平地,即使重新修建,也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力。旅游资源的这种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保护的重要性。开封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城,有价值的文物古迹比比皆是,这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一份宝贵遗产。但是由于无知和思想意识的原因,这些遗产在历史发展和建设中遭到很大破坏,而这些历史文物古迹一旦遭到破坏和摧残,再想修复则难上加难,如开封市中心的鼓楼和宋门在文革中被扒掉,甚为可惜。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尤其要格外重视。

旅游景区是为游客服务的,但如管理不善,也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如由于部分游客素质低下,任意破坏,在开封很多景点的文物古迹上,我们都能看到“某某到此一游”的刻画痕迹。在旅游景区,由于游客的进入、旅游活动的开展和满足游客基本生活的需求,将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以及景区之内的空气污染,这些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为了保护好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造福子孙后代,必须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培养一支具有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的管理队伍,同时加强对游客的管理,使游客自觉遵守景区的管理规定。绝大多数历史文物,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由于开封悠久的历史,很多的文物古迹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出现了影响原有特色的破损、变色,因此,要加强对历史文物的修缮维护,培修复原,整旧如故,尽量保持历史原貌,使游客到开封后,看到的是一个原汁原味具有真实感的宋代文化的古城,领略古代宋城的真正文化底蕴,满足游客求新求异的旅游心理。

4.历史城镇与建筑保护 篇四

Old town and building protection

[摘 要] 概述了湘西凤凰古城旅游资源的特征及旅游保护开发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该古城旅游保护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凤凰古城旅游保护开发的一些设想。[关键词] 古城镇;保护;规划;发展;文化。

[Abstract] In this article the tourism resources characteristic and the present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tourism in the western HunanFenghuang ancient town were outlined.The main questions existing i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e county were analyzed.Some tentative plans of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enghuang ancient town were proposed.[Key words] old town;protection;planning;development;culture.一、历史城镇

“历史城镇”也称历史文化城镇,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古城、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古遗址及古建筑群等。

二、场所及其意义

场所,场即场地,指物质空间,所,所指,所用,即人的活动。场所是由城市物质形体环境、人的行为空间和社会空间交织在一起而构成。沱江码头边,经常可见洗衣的妇女、嬉戏的孩童与闲聊的人群,这种人文交流场所,充分体现了人与人的和谐;凤凰古镇在发展过程中,新旧建筑的相互协调呈现了历史延续性,历史与未来相互和谐,整个古镇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民族文化碰撞、交流的场所与传承的物质载体。场所精神和场所空间物质形态的互动方式表现有两方面:一是既能从物质和精神层面都能满足社会与人的需求,又能提升城市人文精神的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与延续与旧建筑及外部空间环境的保护和改造性再利用的互动。其次是主要是对“人”的生活与活动空间的重视,对人的生活形态的更新,创造新的、适宜的生活环境,延续与创造新的生活方式与城市场所文脉的互动。这种人与场所间关于存在的意义、时间的确认、空间的把握,便是场所的意义。沱江与连绵的青山,是凤凰古镇生态环境平衡的关键,它吸引人类与生物在此聚集,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场所。

凤凰古镇是沿着沱江伸展开来的。境内有黄丝桥古镇、奇梁洞、古建筑朝阳宫及沈从文故居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华山森林公园与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凤凰古镇的景观空间,其场所类型大致分为三类:沱江景观带场所、主要生活场所、主要标志性场所。

三、文脉及其传承

场所理论提出“文脉”的概念,所谓城市文脉就是“城市赖以生存的与其本质密切相关的背景”。包括城市的政治、经济、历史事件和文化背景等。简言之,“文脉”是人的活动在空间的时间印迹,真正的“场所”,即场所文脉,是空间与一定的城市文脉相耦合。所以,场所文脉只有在立足于物质形体环境的同时,充分尊重当地人的活动、社会文化,才能实现保护和传承。

四、凤凰古城主要景观

古城风景秀丽、历史悠久名胜古迹甚多。城内,古代用紫红沙石砌成的城楼,沿沱江边而建的吊脚楼群细脚伶仃,明清古院古老朴实风采依然,油绿的沱江静静地流淌;城外有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城下艺术宫殿奇梁洞、建于唐代的黄丝桥古城、举世瞩目的南方长城等风景区。这里不仅风景优美,有着少数民族的浓郁风情,而且人杰地灵、贤达辈出。它与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媲美,享有“北平遥,南凤凰”的美誉。

出北门经长条青石阶逐级跌落至江岸,一条古粱桥,划破沱江,把两岸联系贯通。经过梁桥过江东行,可饱赏沱江两岸景色。在弯曲的沿河小径上,分设几座关门,关门造型质朴厚重,对景线起到引导和限定段落的作用。再往东行,沱江的转弯处,在一群古建筑伫立一座三层重檐的八角楼阁。若驻足在粱桥中段往东看,八角楼便是河轴的底景。这一切可谓是没有建筑师的杰作,渲染了小山城特有的宁静气氛,呈现小城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协调一致,可谓城在景中,景即是城。

城门———北门城楼

北门城楼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名曰“壁辉门”,位于沱江中段南侧,是城门中最雄伟的一座。用紫红砂石砌成,两层,每层设4 个城门,高11 m,形为半圆,是仿北京前门楼所建。城门上的城楼有8 孔炮台,与沿江岸近6 m 高、500 m长的城墙相连,气势磅礴。在城墙上不仅可以登临远眺,也可行至下方北门码头沿岸亲水平台。它是沱江景观空间的地标,人们在这里驻足停留,也极易辨别方位,产生场所的归属感。

祠堂寺庙———万寿宫 万寿宫,原名“水府宫”,又名“江西会馆”,是清末民初时江西人的商号旧址,位于沙湾转角东门外,面临沱江(寓意着财源滚滚),北靠东岭,有3 个拱门。其规模宏大,依山势层次叠建,古朴典雅、雕梁画栋,内有髙约二十米的遐昌阁一座,精美挺秀。前有宽阔的坪坝与九级台阶,最有意蕴的当属门前两棵高大的梧桐树,它们与沿江的梧桐组构城了江畔独立的、古朴小空间。

阁楼———遐昌阁

遐昌阁建于清朝咸丰四年,意为永远昌盛之地。位于万寿宫内左侧,北靠东岭。阁楼为三层六方木质结构,高二十米,十二根大柱支顶,每层六个翘角下均悬挂铜铃、重檐上布小青瓦,从上至下每层翘角造型为“金鱼游天”、“ 金凤展翘”、“ 鲤鱼跳龙门”。一层六扇装花窗门上有各种花鸟鱼虫和人物浮雕,顶部和四周均绘有生动的彩画与妙趣的漫画。2楼可见是黄永玉先生的巨作国《画荷花丹鹤图》。登上三楼的回廊,沱江的蜿蜒深远、古镇的烟雨、山岭的葱郁一览无余,令人神清气爽。

虹桥

虹桥(卧虹桥)始建于明洪武七年,位于观景山和奇峰山间、沱江中游,不但连接了两岸的景观和山体轮廓线,也连接了两岸的交通。最初并无风雨楼,1914 年沱江大洪水后由江西镇守主持修复和建风雨楼,最终于2000 年复建廊桥。底层中间为行人过道,两侧为商铺上层为民俗文化长廊,3 层为仿风雨桥建筑。黄永玉曾这样描述虹桥:“桥跨沱江水,长五十丈,川平风静,皓魄当空,清光满漾。近则两岸烟林,远则千山云树,皆入玻璃世界中,桥上徘徊,仿佛置身蓬岛”。

跳岩

横跨沱江的跳岩是古城极具民族特色的标志景观,位于北门码头边,是湘西特有的交通方式,承载着古城的沧桑变化。新旧两座跳岩,平行相隔10多米远旧跳岩桥面非常狭窄,始建于唐代,因人们在经过时需要一跳一跳踩着15块红色大岩墩而得名,现在加盖了长木条,并用粗铁丝固定。新跳岩修建于2000年,由一高一低成双行排列的水泥四方柱组成,共132 块,全长约100 m。天蒙蒙亮时的清晨,跳岩是最令人善心悦目的,三三两两的小船停靠在江边,两岸的吊脚楼和远处的青山还沉睡在小城的薄雾中,脚下清澈的沱江水随着股股水草缓缓流动。

东正街 这里是古城最中心、最具代表的传统历史街区,建筑年代各不同、形态多样,保留了如东门城楼、城隍庙、天后宫等历史遗址以及许多传统老字号店面、地方传统名居与商业建筑,保持了历史有机的连续性。它与道门口交汇处的原镇署建筑,位于视觉中心位置,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标识性。街道两边是错落有致、层层叠叠的屋顶与马头墙,远处是青龙山顶峰,这里便是“东岭迎晖”的所在地,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景观境界,建筑与山景的融合丰富了小镇的天际线。

五、保护与开发

古城的保护是基础,保护不好是谈不上开发的,在保护古城的问题上,不同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佛罗伦萨大学的教授介绍了古城保护的三条原则:一是限定原则,即确定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二是特征原则,即古城特色的保护;三是归属原则,即保护社区的特征。阮仪三先生认为古城的实效保护应包涵三个步骤:一是保护对象本底调查。查清保护对象家底,划定保护界线,确定保护层次与级别;二是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措施与方案;三是建立保护跟踪系统,全方位地跟踪了解保护对象在发展利用过程中的各种情况,确保保护对象在利用过程中无损。但他们有一点是共同的: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开发利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保持古城可持续发展。

借鉴以上见解,应对古城保护区的历史建筑保持原有风貌;对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保持与古风貌一致;对新建改建的房屋,严格控制高度、形式和色彩,保持与古风貌协调,把保护区、经营区严格区分开来,使旅游功能区布局合理,并规范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难以保护和维护的区域、古建筑、景点,必须“有限度”地开放,特别是完整的古民居要挂牌保护,尽量保存好古城的历史风貌,提高古城旅游观光的文化品位。人居文化空间是古城的“灵魂”,景观布局是古城的“骨架”,只有保护好“灵魂”与“骨架”,古城才能永放光彩,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使古城的旅游开发建立在更为坚实的基础之上。要特别保护沉淀在古民居之上的独特的人居文化空间以及古城的景观建构。普及推广古城的全民保护意识,凤凰古的保护应把全体居民发动起来,使古城的保护成为全体居民的共同行为,着眼于古城的长远利益,消除短期行为。

此外,确定以东正街与南正街为主保存完整、有代表性的商业界面及传统民居群沿南边街、北边街、文星街、登瀛街、老营哨、沙湾路、回龙阁、史家弄、中营街、老菜街等的居住性特色风貌带,沿沱江及护城河的滨水风貌带为重点保护区 沿江(河)风貌带应保持原有的江(河)水、古桥、码头、吊脚楼人家的典型地方特色。及时整治河道及周边环境,小品如埠头、驳岸、栏杆、休息座椅等应具有古城传统特色,沿河绿化应与古城风貌协调,树种选择应符合历史环境。街道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商业街巷立面不应任意改动。所有街巷应采用地方特色赤色石板铺地。传统民居建筑群采用传统前店后宅形式,应避免沿街建筑群的完全商业化。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6.0 m,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红褐色、原木色等。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取掉。利用原有居住用地间的部分弃置地,规划新增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重要历史环境要素如古井、树木、墙体及外立面装饰,及反映居民生活状态之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码头广场)应予以保留并整治环境,考虑旅游交通与景点联系问题, 修缮及开辟主要旅游码头———北门码头、水门口码头、田家祠码头、万寿宫码头、回龙阁码头。民居群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风貌障碍建筑应予以逐步改造或拆除。

旅游资源的开发本身就是一种保护,在古城的开发过程中,必须突出本地“核心文化”及特色,如西递的徽派民居、周庄的桥,是建筑文化中很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同里抓住“东方威尼斯”的形象,发掘自身深厚的文化底蕴,以退思园等极具特色的园林和全国有名的影视摄影基地为依托,突出这些方面的宣传;乌镇突出古镇保存完整的原貌及其独具特色的街区文化。因此,针对凤凰古城的开发,可以根据古城特有的文化内涵及品味,培育“南方长城”、“边城文化”等“核心文化”,强化开发“神秘”、“考古”等特色旅游项目。

参考文献

[1] 姚笛,历史城镇传统开放空间保护与发展策略研究———以青岩古镇为例[D],东南大学,2007.[2] 洪亮平,城市设计历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5.区古祠堂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篇五

祠堂为民间礼制性建筑,是宗族祭祀祖先和举办婚、丧、寿、喜等事及议事、聚会的公共活动场所。据初步调查,目前,古祠堂保护存在保存现状较差、保护职责不清、保护资金投入压力较大、不当修缮比较普遍、闲置浪费较为突出等问题。为加强古祠堂的保护利用,积极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护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古祠堂是指 1949 年以前建设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礼制性建筑,含宗祠、总祠、家庙、公祠、祖祠、房祠、厅厦等。

二、总体目标 我区现存古祠堂数量较多,保护好古祠堂,对于研究、传承、发扬客家优秀历史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要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价值,维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保护、利用与传承相协调。争取用 4 年时间(2019—2022),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逐步建立古祠堂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把古祠堂打造成传承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和弘

扬文明乡风的重要平台,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加快赣南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古祠堂普查 1.任务。组织开展全区古祠堂普查工作,结合当地历史发展、社会变迁等情况,重点调查古祠堂的建造年代、面积、结构、类别属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现状等情况。

2.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3.具体分工。区文广新旅局牵头,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成立区级古祠堂普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普查标准和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古祠堂调查工作。各乡镇应当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古祠堂普查工作。其中,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祠堂由区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普查;属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的古祠堂由区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普查;其他的古祠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普查。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古祠堂普查的统筹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XX 区古祠堂普查登记表》等样表附后。

4.普查时间。2019 年 7 月至 8 月(二)分类建立保护名录 1.任务。组织专家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评估,以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古祠堂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集中连

片的祠堂建筑为重点,同时兼顾零散分布、保存较好的古祠堂,根据保护价值、轻重缓急、群众意愿等,确定分类保护名录。

2.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3.职责分工。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建立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祠堂保护名录和统计汇总全区古祠堂保护名录,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属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内的古祠堂保护名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古祠堂保护名录。全区古祠堂保护名录由区政府报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4.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三)实施挂牌保护 1.任务。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古祠堂,统一设计保护标志牌,实施分类挂牌保护。

2.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3.职责分工。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联合统一设计保护标志牌,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挂牌保护。

4.完成时限。2019 年 11 月(四)科学规划利用

1.任务。在城乡发展、土地利用和旅游发展等规划中统筹做好古祠堂保护利用规划。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涉及古祠堂的,应征求文化旅游、自然资源、住建等行政部门的意见,要注意保护古祠堂和保持古祠堂周边风貌协调。

2.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3.完成时限。常态化管理。

(五)实施维修工程 1.任务。分三年(2020—2022 年)实施古祠堂维修工程,完成对亟需维修的古祠堂进行抢救性维修。

2.职责分工。区文广新旅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负责遴选、审核确定古祠堂抢救性维修名单,监督指导开展维修、验收工作。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祠堂维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XX 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属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中的古祠堂维修,遵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XX 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4.完成时限。2020—2022 年 12 月(六)规范危旧古祠堂建筑拆除

1.任务。防止在城乡建设中破坏古祠堂,规范危旧古祠堂建筑拆除和建筑构件的管理工作。对列入保护名录古祠堂的拆除应当根据职能报请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拆卸下来的有价值的古祠堂建筑构件,要做好集中回收利用工作,防止毁坏和盗卖。

2.职责分工。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根据职能权限审批对列入保护名录古祠堂的拆除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对拆卸下来的有价值的古祠堂建筑构件,要做好集中回收利用工作,防止毁坏和盗卖。

3.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4.完成时限。常态化管理。

(七)合理利用古祠堂 1.任务。在尊重、保护、传承古祠堂传统功能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和社会教育价值,合理利用古祠堂。

2.利用方式。坚持保护的前提下,创新思路,合理利用古祠堂,将古祠堂打造成乡愁记忆的殿堂、乡风建设的阵地、乡俗传承的平台。一是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发展寻根文化游,挖掘宗祠姓氏文化、祭祖文化,建立姓氏族谱数据库,复兴祭祖仪式,开展同姓宗族文化交流。利用列入革命遗址类的古祠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展红色文化游。二是建设公益性活动中心。按照“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农家书屋、一个村史馆、一个文化戏台、一套文广器材、一套体育器材、一个宣传专栏”的标准,利用古祠堂及周边设施建设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村史馆、红色纪念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之家等活动中心。三是开展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活动。利用古祠堂墙壁等空间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乡规民约等“文化廊”、“文化墙”;利用古祠堂蕴含的历史文化,结合村情,开展民俗、孝道、家风家训和传统民间技艺讲座、评比、表彰等活动。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XX 市古祠堂保护办法》或《XX 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正在研究制定,待公布后,根据精神重点明确古祠堂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资金保障和安全责任等保护措施,建立长效保护利用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区古祠堂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广新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古祠堂保护工作的实施。

2.多向市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请教。2017 年 8 月 1 日,市文物局公布了市文物保护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专家来源

涵盖了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建设、规划、党史等领域。在工作中,遇到节点难点,需向市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多请教、咨询。

3.鼓励民间成立古祠堂保护协会和理事会。积极发挥古祠堂保护协会和理事会的作用,搭建保护、联系平台,开展古祠堂文化传承活动。

(二)资金保障 1.社会筹资为主。古祠堂的产权大部分为宗族共有,属私有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精神,古祠堂的维修保护资金应当以社会依法筹措为主。可以通过古祠堂宗亲集资、社会贤达或企业捐助等形式募集保护维修经费。

2.政府投入为辅。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传统村落、历史街区等项目资金维修古祠堂或整治周边环境;另一方面,区财政统筹用好文化、旅游等各级各类资金,对古祠堂文物维修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三)宣传保障 1.开展学术研究。鼓励和引导学术界开展古祠堂建筑艺术、宗族、人口、历史文化、民间信仰、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研究,深挖古祠堂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宣传、利用奠定基础。

2.组织宣传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等节日

节点,在古祠堂举办相关传统民俗活动,复兴古祠堂的祭祖、婚嫁、添灯、议事等传统功能。同时,采用举办展览、组织摄影、刊发宣传文章、播放电视专题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的古祠堂保护意识和古祠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浓厚的古祠堂保护舆论氛围。

(四)人才支撑 加大规划设计、古建筑、传统文化、文物保护等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并充分挖掘本地的能工巧匠,强化岗前培训教育,提升建筑人员队伍素质。鼓励专业人士成立“工作室”,在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一批古建筑砌筑、雕刻等修复技术工人。通过“引才”与“育才”相结合,为古祠堂保护提供人才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古祠堂是我区重要的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建筑精美,对其实施保护具有深远意义。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古祠堂的重要性和价值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加快推进古祠堂保护利用工作,传承宗祠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担当作为,形成强大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相互配合,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从人、财、物等方面落实好古祠堂保护利用工作任务。

6.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六

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 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保护专项资金,加大保护的财政投入。

第六条 市规划局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文广新、建设、房管、城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建筑的义务,必须遵守本办法。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历史建筑认定、调整、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向人民政府捐献历史建筑或在历史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 历史建筑的认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构)筑物,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

(一)反映东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

(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点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三)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构)筑物;

(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第十一条 历史建筑的认定程序如下:

(一)由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对推荐建筑的价值和类别进行预评估、预认定,提出历史建筑初选建议名单;

(二)市规划局会同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历史建筑初选建议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历史建筑备选名单和类别,并征求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建筑所有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市规划局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历史建筑备选名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历史建筑推荐名单,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人民政府对历史建筑建立保护目录并公布。

第十二条 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规划局推荐历史建筑。

第十三条 经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由市规划局设置保护标志。

第十四条 依法公布的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调整和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或者撤销的,应当由市规划局征求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评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同意调整或者撤销的,应当予以公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五条 新发现有保护价值而尚未确定为历史建筑的,经市规划局初步确认后,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先予保护。

第三章 历史建筑的保护

第十六条 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的实际需要,可由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使用功能,并可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或者编制保护方案,经征求专家、公众意见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保护方案应当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其保护、修缮和使用要求。

第十七条 经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 历史建筑原有测绘资料不全或者缺失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历史建筑进行测绘,测绘资料纳入档案库统一管理。

对于产权清晰并已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历史建筑,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房屋权属档案库中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予以标明。

第十九条 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维护、修缮。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有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由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维护、修缮。

已公布为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情况可以采取置换、收购、给予资助等方式予以保护。

第二十条 在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第二十一条 市城管局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历史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巡查。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条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编制修缮方案,报市规划局会同市文广新局、房管局审批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并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周边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要求,及时对建筑进行修缮、维护和保养,并接受市规划局的督促和指导。

第二十四条 历史建筑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到其他影响发生损毁危险的,所有权人应当向市规划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抢险保护措施。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第二十五条 不得擅自拆除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因严重损坏难以修复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拆除的,应当经市规划局会同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论证、制定补救措施后,报省住房与建设厅及省文物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迁移、拆除的历史建筑,应当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历史建筑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经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为危房确需翻建的,应当按照原地、原高度、原外观、原材料、原工艺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所有权人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市规划局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市文广新局、房管局意见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等竣工档案资料,应当由历史建筑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代管人及时报送市规划局,并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到市城建档案馆保存。

第二十九条 严格控制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经批准设置的,应当与历史建筑的外立面相协调。

第三十条 改建卫生、排水、电梯等内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

第三十一条 历史建筑内不得从事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在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擅自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和使用功能、从事危害建筑安全活动的,或者对历史建筑造成损毁的,按照历史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7.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七

一元片区的历史沿革

“一元片”位于汉口老租界的核心区域、武汉市中心繁华地段, 为传统商业区重要组成部分, 紧邻汉口江滩, 北至三阳路, 南至江汉路, 西至解放大道, 东至沿江大道。城市格局基本延续旧租界时期格局, 道路较狭窄, 基本沿江或与长江垂直布置。经过百余年的风雨, 这里的大多数建筑都因年久失修而破损严重, 亟待维护改造。

2002年武汉市规划局就对一元片区进行了规划, 包括上海村片区、咸安坊、洞庭林片区、珞珈山片区、同兴里片区、海寿里片区和坤厚里片区, 目标是复兴汉口中心区。其中包括保护历史风景建筑单体及其附带环境设施,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控制范围、协调范围和建筑更新范围。

2004年, 武汉市江岸区政协就一元片区优秀历史建筑做了摸底调查。江岸区“一元片”占地3.11平方公里, 老房屋7965栋, 建筑面积562万平方米, 其中省级以上保护单位4栋。现存优秀历史建筑232栋 (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 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建筑物35处, 为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最密集的地区, 堪称历史建筑博物馆。

2. 一元片区更新中存在的问题

2.1 一元片区的现状分析

汉口一元片区是汉口“租界”的核心区域, 是汉口的传统商业、贸易及居住区。它涵盖了汉口原“租界”风貌区, 集中了大量近现代优秀建筑, 拥有丰富的、独特的近代历史文化资源, 是代表武汉市近代文化, 展现光荣革命历史的区域。包括江汉路片、青岛路片、“八七”会址片、珞珈山历史街区等。

2.1.1 社区及人口现状调查

由于片区内的里分 (武汉方言:小范围的居住区域) 建筑大多年久失修, 十分破旧, 因此生活在这里的多为经济条件差的家庭, 下岗工人多, 老年人多是该街区内的居民特征。而居住面积小、房屋质量差、生活设施不完善 (如卫生间、厨房条件差) 、环境和公共绿地的缺失是片区内居民普遍遇到的问题。有些居民为了扩大居住面积, 违章搭建有损环境美观的建筑附属物。

对于老城区拆迁改造, 由于各住户的居住条件各不相同, 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 意见很难统一, 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该区保护的难度。

2.1.2 文化资源

汉口原“租界”区是中国目前集英、法、德、俄国等多国建筑遗址于一区的历史租界区, 同时汉口也是沿江城市中是开埠最早、设有外国领事馆和建立租界最多的城市。从清末名镇到“东方芝加哥”, 老汉口深刻的文化遗存, 积淀了丰富的文化景观, 风格各异的建筑也构成了城市独特的历史景观风貌, 而一元片区更是汉口重要的历史风貌区。

2.1.3 区位优势

因为临近中山大道和沿江大道两条老汉口主要的道路, 又离江汉路步行街很近, 生活交通极为方便。

2.2 更新中存在的问题

2.2.1 破坏性的建设

近代历史地段的调研不足及缺乏基础理论的探索和指导, 导致了实际建设中的失误与盲目。高密度的开发建设和城市环境的恶化, 严重地破坏了街区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的延续, 在对近代历史地段内的建筑进行改造的过程中, 建筑使用功能的错位使地段的整体功能效益没有发挥出来, 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进而违背了保护性改造的初衷。

2.2.2 被动的静态保存

20世纪80年代以前, 近代历史地段尚未引起人们的关注。所谓的“近代历史地段保护”也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被动的“保留”,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种“无视”的态度。没有进一步的维护和开发, 遗留下来的建筑、街道、设施等只能忍受时间的侵蚀。

2.2.3 片面单一的保护

近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在文化遗产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进行的, 近代历史地段及建筑的保护规划只是作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 或者说是一种控制性措施。这就导致规划保护以片面、单一的方式为主;以划定保护范围, 限制建筑高度、体量, 甚至建筑风格形式为主要内容, 近代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规划与设计的实施过程中忽略了对近现代历史文化传统的维护和对城市格局特色、街巷空间和场所精神的发扬。

2.2.4 商业化的开发模式

在近代历史地段开发商业步行街, 单方面强调商业开发, 任由开发商对近代建筑进行由里到外的改造和粉刷, 造成了地段人居环境和城市肌理的破坏, 做活了一条街却毁了一片历史街区。更有城市以改善城市中心区环境、增加城市绿地为由, 大面积拆除旧城居住区, 大量居民搬迁, 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草坪、城市广场、人工湖泊。

2.2.5 忽略了被保护的主体——原住民的感受和利益

许多生活在这里的老住户并不是没有钱搬入小区, 他选择留在这里是因为他喜欢这里的生活方式。喜欢一出门就看到自己多年的老街坊, 喜欢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些花草蔬菜, 喜欢坐在自家门口守望这个小巷。而现代的居住模式缺少邻里间的交流, 同一单元的人也形同陌路, 这样的生活缺少了人情和人性的美好。因此即使改造中保留了无数的建筑立面和建筑材料甚至是空间组合方式, 但是没有居住在其中的人们, 那也无法保留住这座片区的“魂”。

通过改造传统民居激发城市中心区域老街片区的再生活力的城市触媒手法, 值得借鉴和参考。但也不可忽略这种迎合现代发展模式的更新对城市历史街区传统人文底蕴的破坏, 如何将历史街区保护和复兴与城市发展接轨的同时保留延续其文化脉络是当前也是未来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及改造长期面临的关键问题。

3. 寻找“以人为本”的保护方式

3.1 以人为本的含义

汉口一元片区具有很好的空间结构:尺度宜人, 给人亲切感;巷弄是很好的交往空间, 传统的邻里关系在这里面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以前的里分临近社区服务设施, 居民生活很方便, 生活气息浓厚。这种生活给老人们留下很深的印象, 相比现代化的小区他们更加留恋里分的生活。可见这种生活形态具有很高的推崇性, 我们应该加以研究和保护。

生活在其中的人赋予历史街区以活力, 人的行为活动使整个空间形成内在的氛围。汉口一元片区的空间形态独有的韵味之处在于老市井生活的交流空间, 这种布置方式无形中已经使中间的巷道不再是一种单纯的交通空间, 更像是一种交流空间。公共空间为住户出入时的相遇创造了机会和条件, 有利于加强这里的人情味, 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和谐互利的关系。

3.2 保护方式的探讨

3.2.1 保护的主体:历史街区及参与其中的人和传统生活

政府必须从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中跳出来。官商联合改造旧城的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居民的利益, 政府从中获取了高额的土地利润, 而开发商则又将土地成本转移到了居民身上。政府要平衡居民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 使居民和开发商都在改造中获益。比如对于能够增加市民户外公共活动的商业行为要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对于切实解决市民服务设施的开发商给予各个方面的支持等, 政府要把改善里分周围的市政服务设施的条件和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同开发商谈条件的砝码。

以上主要针对现有的旧城改造和历史街区保护中政府暴露出来的弊端提出了一些建议, 通常情况下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站到了开发商那边, 极大地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利益。

3.2.2 方法的探讨:

可持续性保护策略应遵循“循序渐进、有机更新、居民参与、动态保护”原则。过去太多的历史街区改造大拆大建, 造成城市永远的伤痛, 归根到底, 是受当时的历史条件、经济制约、思想观念、长官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我们不能再走过去的老路。

在这点上我们很赞同吴良镛的“有机更新”的理论。简单地说就是就现有里分质量的层次分级, 进行小规模改造。对于完全破败的里分, 在维持原来里分体系的前提下创造“类里分”形式。权属的改变给小规模改造提供了前提, 针对每一个里分的严格的城市设计则是改造的前提。具体到居民身上, 就是在建筑师的引导下满足他们改造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地区不同, 但是其方法还是有很大的借鉴性。

在改造的过程中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改造中来, 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英国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曾探索了“社区建筑”理论, 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方法体现在居民作为里分改造的投资和实施者参与到改造的全过程中去。他们参与的过程中, 设计师必定要考虑到不同人群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居民利益, 最大程度上维护他们的利益。这种参与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主人翁意识的体现, 极大地提高了居民的归宿感, 以前浓烈的里分生活氛围也将从参与设计中得到重塑。

8.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篇八

一、辛亥革命历史遗迹实地探访情况

武汉共有辛亥革命历史遗迹35处,本次主要调研了辛亥革命纪念馆、辛亥革命博物馆、辛亥首义烈士陵园、首义公园。

(一)探访辛亥革命纪念馆。是依托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旧址(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建立的纪念性博物馆。位于武汉市武昌阅马场,西邻黄鹤楼,北倚蛇山,南面首义广场。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旧址红墙红瓦,武汉人称之为红楼。

我们怀着无限崇敬之情参观了纪念馆。进入馆内前广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1931年铸造的孙中山铜像。先生身着长袍马褂,左手执杖,右手持帽,面南而立,凝视远方,令人肃然起敬。南端有黎元洪拜黄兴为将的“拜将台”纪念碑,碑为方型,四面中突,顶呈锥体,锐利向上,有一种“刺破青天锷未残”的气慨。纪念馆墙上悬挂着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亲笔题写的“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匾额。红瓦覆顶,屋顶正中矗立“圭”字形望楼。主楼平面呈“山”字形,门前有门廊和回车道,前方及两翼为门厅和办公室,后方正中为会堂。

据了解,馆内有专门为游客讲解的解说员。经过讲解以及自己查阅资料,对纪念馆有了更深的了解。馆内设有鄂军都督会议厅、外交部等。鄂军都督府会议厅原为咨议局议事堂。会议厅有一面十八星旗,是武昌起义军旗,民国成立后被搬定位民国陆军军旗。馆内“武昌起义史迹陈列”,展现了清朝末年的武汉、武昌起义从孕育到爆发、从鄂军都督府建立到民国肇建,再到首义后的武汉,全方位地展现了武昌起义的历史及影响。

据观察,馆内现代化设施较为完善,很多多媒体设备播放着与辛亥革命有关的历史影像等。参观游客老少皆有,还有一些外国游客。游客都怀着对先烈的敬畏之情,看不到乱扔垃圾、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据工作人员介绍,在旅游旺季,纪念馆每天平均接待约六、七千人次。一般时节,平均每天接待约为一、两千人次,周末约二、三千人次。馆内每天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清洁与维护,维护的经费大多来自政府拨款,也有一部分来自社会各界人员的捐款。纪念馆的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一定的培训,要了解相关的历史知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纪念馆居然没有与相邻的黄鹤楼,首义广场等共同举办过任何活动。

总的来说,纪念馆的维护与管理都做得还比较好。但是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对游客的解说场次过少,不便于错过解说时间的游客对历史的了解。二是纪念馆知名度还不够高。据了解,提到武汉,大多数游客想到的都是黄鹤楼,而对辛亥革命纪念馆却知之甚少。作为湖北重要的红色旅游资源,宣传力度显然还不够。辛亥革命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红色人文资源,各种遗址胜迹及纪念性建筑物,遍布武汉三镇。纪念馆应整合资源,打造完整的游览线路及品牌,举办推介活动,以此提高知名度,拓展市场实现共享共赢。

纪念馆先后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 ”、“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祖国统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纪念馆应多开展一些弘扬辛亥革命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开设面向大中小学生的辛亥革命历史讲堂,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定期组织本地党员干部接受辛亥革命先烈敢为人先的首义精神洗礼,培养为国为民的公仆情怀。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辛亥革命的历史记忆逐渐淡去。对一部分市民来说,辛亥革命纪念馆似乎渐渐成了一个旅游休闲的场所,因此,要更注重服务质量和场馆环境建设,以吸引更多的市民观光游览。可以举办对辛亥革命研究的学术讨论会,以吸引海内外一些知名的学者的高度关注。

(二)探访首义公园。作为目前武汉市唯一的以辛亥革命为主题的纪念性公园,是为纪念辛亥革命及兼顾首义伤残军人生活而修建。公园沿山势逐级盘旋而建,陈列着大量的辛亥革命的纪念性建筑与物品,也生长着多种植物。首义公园则显得较为冷清。人们大多以此为健身休闲的场所,漠视其教育作用及意义。保护意识更显不够高,墙上有不少游客留下的痕迹。

在首义公园,瞻仰了烈士祠、革命先烈纪念墙与纪念碑。辛亥革命的首义精神是跳动的时代脉搏,揭示了荆楚人敢为人先的奋斗精神。武汉要建设有自身特色的地方文化,应弘扬首义精神,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提供长足动力。辛亥革命的历史精神随时代发展而历久弥新,不断延续,始终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开拓前进。应以“让现实承接历史,让历史启迪未来”的态度,进一步弘扬和继承辛亥革命精神,将其融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

(三)探访辛亥革命博物馆。辛亥革命博物馆,是武汉市为纪念辛亥革命武昌首义100周年而兴建的一座专题博物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阅马场首义广场南侧,北临彭刘杨路,南抵张之洞路,东邻楚善街,西靠体育街,是首义文化区的核心建筑,与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红楼)、孙中山铜像、黄兴拜将台纪念碑、烈士祠牌坊等同处一条轴线。

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探访了辛亥革命博物馆。从外观上看,辛亥革命博物馆的外形设计独特,融合了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和现代建筑特色,高台大屋顶的架构,彰显中国建筑“双坡屋顶”和飞檐翘角的特质;几何形外观和“楚国红”色调,寓意敢为人先的首义精神,俯瞰呈V字造型,寓意胜利和武汉的腾飞。场馆包括地下层,总共有4层,地下层是大门和管理处,一楼到三楼分别是一、二、三场馆,三楼开始往下,再是四、五、多媒体展厅。从第一场馆进去开始,就有一种浓烈的历史庄严感映入眼帘。场馆里面有文字介绍,有人形模拟,有情景再现,有文物资料等等。将一条历史主线展现得惟妙惟肖。

参观了辛亥革命博物馆后,产生了一种历史的庄严感和崇敬感,似乎亲身体验了武昌起义的波澜壮阔。辛亥革命博物馆选址在当年武昌起义发生的地方,周围分布着许多辛亥革命的历史遗迹,昭示着后人对辛亥革命的祭奠,对辛亥英烈的敬慕。场馆用一些多媒体设备以更高端的先进科技展现了辛亥革命的壮阔历史。此外,还设有后人对辛亥革命祭奠的专馆,反复播放2011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时,国家领导人参加武汉辛亥革命大型纪念活动的场景。从参观整个辛亥革命博物馆的过程中,处处可见国家、武汉市政府对辛亥革命历史的高度重视。这里是最生动形象地了解和学习辛亥革命历史的好场所。

据观察,有大学生、小孩、老人等各式各样的人来这里参观。参观结束后,我们访谈了场馆工作人员。据他们介绍,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工作做得很好,参观者有很强烈的文物保护意识。博物馆里有免费的讲解员,并对相关的研究人员及讲解员进行定期培训。据介绍,博物馆每天大约有两三千人参观。有不少是学校组织来馆参观的大中小学生。学校的组织、推动可以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认识辛亥革命,有助于提升其民族自豪感。

(四)探访辛亥首义烈士陵园。辛亥革命烈士公墓在武汉市汉口球场路、利济北路和汉阳扁担山等处。在阳夏保卫战中,起义军阵亡将士4200人,由当时红十字会就地集中稍事掩埋,分布于汉口、汉阳,共有29处。解放后仅存4处,后合并为3处。一是球场路烈士公墓,俗称“六大堆”,单洞烈士公墓迁此。由砖墙围成长方形陵园,坐东朝西,园内有6座水泥浇筑的墓冢,高10.10米的纪念碑上刻有“辛亥首义烈士纪念碑”字样,正面刻辛亥老人喻育之撰写的碑文。二是利济北路烈士公墓。有围墙方形园陵,坐西朝东,园中央是水泥浇筑的大墓家,墓前立“辛亥首义烈士公墓”石碑,园内种植石榴花和常青树;三是扁担山铁血将士公墓。石碑上刻有“铁血精神民军起义阵亡诸烈士之墓”字样。

辛亥首义烈士陵园并不在闹市区,而是在一个相对比较静谧的住宅区,但陵园却没有那种静谧感。烈士陵园却成了孩子们嬉戏的场所。也许孩子们并不知道烈士陵园的庄严静穆,但理应知道的家长们,似乎缺少对烈士们应有的尊重意识,任凭孩子们嬉笑玩耍。培养孩子们缅怀先烈的感恩情怀,不仅仅是历史书本知识,更要利用历史遗迹让孩子们学会尊重历史、感念先烈,还烈士陵园以静谧。

在革命烈士陵园里,遇到了一位仔细观看烈士陵园文字简介的古稀老人并对他进行了随机访谈。他说辛亥革命时还没有出生,但曾亲眼目睹了抗日将士为保卫大武汉英勇抗击日寇,不惜壮烈牺牲的场景。他深深感受到了将士们视死如归的爱国之情,他们本可以当一个普通百姓,逃避战争保住性命,却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将保家卫国的责任扛在肩上。他们活着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体恤,死后应得以安息。

二、辛亥革命历史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一)保护利用辛亥革命历史资源所存在的问题。武汉一些大的纪念场馆拥有优质的服务及讲解,能使游客充分感受遗址的文化气息,跟随历史的脚步,重新感受革命先烈的满腔热血与壮志豪情,体会深深地爱国之情。纪念长馆基础设施每天都有常规维护,定期深度维护,保证了纪念场馆的正常运转,但辛亥革命历史遗迹及历史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着一些的问题:

一是缺少灵活机动的服务机制。解说员每天讲解有固定时间及场次,未随客流量的变化而灵活调整。例如十一黄金周,每天客流量大约6000,但每天仍固定时间及场次的讲解,显然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二是缺少多种渠道的宣传与促销。缺少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采用撰写新闻稿,演讲稿,报告等多形式高频率地宣传报道及展示。三是馆内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十一黄金周接待游客数量较多,有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工作和接待游客过多,对一些游客的无心行为大声吼叫,有失水准,给游客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馆内应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及时间,设置合理的倒班制度。

(二)完善辛亥革命历史资源保护利用的对策。 一是强化

法制建设,为国家级文物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在国家《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出台完善有关国家级历史遗迹保护的详细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建议把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作为国家级历史资源保护实施细则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加以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以“保护”为核心和前提,“抢救”是当务之急,“利用”是最终目的,“管理”是关键和保证。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让历史遗迹的保护法律化轨道上健康发展。在责任承担方面,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要同时并举,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同时,管理部门本身由于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追求其法律责任。对破坏历史遗迹的行为,不论何人、何原因,都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保护宣传,营造一个人人参与保护,保护历史资源光荣、损坏历史资源可耻的良好氛围。历史资源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名片,是城市宝贵的精神财富。武汉市有很多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里面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应该合理挖掘,强化宣传来打造旅游品牌,提高知名度,以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是改善场馆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优化用人环境,以吸引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的保护是一个多学科知识系统,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的支撑。但目前我省文保专业人才十分紧缺,保护区建设面临的人才矛盾相当突出。因此,下力气培养和引进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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