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0篇)
1.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一
赣州市章贡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街道社区和谐稳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全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8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提前通知。
二、督查内容
按《章贡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表》内容
逐项督查。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各街道开展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书面材料带回区纪委)。
2.查阅资料:查阅各街道开展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来的有关资料(文件、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和经验材料等)。
3.抽查走访:在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随机抽查2个以上的社区,同时走访部分街道、社区干部,进一步了解各街道开展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几点要求
1.各督查组要严肃认真,深入扎实,注意掌握实际情况,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2.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督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3.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要及时反馈给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4.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分别整理出书面督查报告,于9月1日前交区纪委廉政室,区纪委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 —
2附件:1.章贡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表
2.章贡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组
分组安排表
赣州市章贡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14日
附件1:
章贡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表
— —
4— 5 —
附件2:
章贡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组
分组安排表
一组督查单位:南外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 督查人员
组长:钟业洪区纪委常委、廉政室主任
成员:曾琴赣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为洁东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郑淑明区纪委主任科员
二组督查单位:赣江街道办事处、东外街道办事处 督查人员
组长:何斌区纪委常委、研究室主任
成员:陈愈新南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景波解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张慧霞区纪委宣教室干部
主题词: 党风廉政建设街道社区督查通知抄 送:市廉政办,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
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
赣州市章贡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8月14日印发(共印100份)— — 6
2.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二
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
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成委发〔2010〕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保护和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从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录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
区级机关、乡镇(街道)在招录公务员时,应有不少于15%的名额定向录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岗位人员时,应有不少于10%的名额定向聘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二、加大从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选拔任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
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从2011年起,全区新
提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应有10%以上名额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定向选拔。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选拔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
任职两届以上的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区委组织部考察,区委研究决定,可选拔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享受与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应的政治待遇,身份不变,不占乡镇(街道)领导职数,由区财政给予误工、交通、通讯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职后,其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自然免除,且不再享受相应政治待遇和补贴。各乡镇(街道)按上述规定可配备党(工)委委员1-2名。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固定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从2011年起到2016年,村(涉农社区)干部固定补贴标准每年增长13%,城镇社区干部固定补贴标准每年增长10%,村(居)民小组长固定补贴标准每年增长12%。绩效补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与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机制。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五、健全村(社区)干部离职保障机制
建国以来至2011年2月28日,全区建制村、社区(大队、初级社、高级社)任满三年(一届)、正常离职实职村(社区)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每任满一届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助。已享受财政离职一次性补助的,也可进入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其所领取一次性补助应从离职补助金中抵扣。2011年2月28日以后正常离职的村(社区)干部,按成委发〔2007〕48号文件规定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每任满一届给予一年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六、提高乡镇(街道)干部工作性津贴标准
2016年前,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按照所设岗位(职务)上调工作性津贴标准;城厢镇、清泉镇作为成都市重点镇,福洪乡、人和乡作为边远艰苦乡镇,上调标准高于其他乡镇(街道)。上调标准普通乡镇(街道)不低于200元/人·月,城厢镇、清泉镇、福洪乡和人和乡不低于260元/人·月。鼓励区级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锻炼,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期间,工资、行政关系保留不变,工作性津贴按所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标准执行。此补贴为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补贴,不在乡镇(街道)工作后,则取消该补贴。增加的乡镇工作性津贴由区财政拨付给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发放。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七、强化乡镇(街道)干部职级激励
提拔担任局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乡镇(街道)同一职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乡镇(街道)其他干部在乡镇(街道)同职级职务工作10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津补贴、医疗待遇。享受上述待遇后继续任职3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调离乡镇(街道)后可保留其待遇。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八、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表彰、培训力度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中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统筹安排。鼓励在职村(社区)干部参加大专以上学历培训。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九、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区委统一领导,区委组织部协调抓总,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认真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让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充
分调动和保护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三
调研报告
接区纪委关于报送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思路,推动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街道纪委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做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中心街街道辖区面积4.78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12757户42395人,有社区居委会8个,社区工作人员51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8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8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选派到社区的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学历为大学学历的2名、大专学历的3名、高中学历的2名、中专学历的1名;年龄在31—40岁的3名、在41—50岁的4名、50—60岁的1名;8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4名男性、4名女性,2名干部身份、6名工人身份; 8名社区书记担任党代会代表1人、人大代表2人。
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员总数437名,其中街道机关党员56名,社区直管党员340名,辖区双管部门党员32名,隶属街道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9名。妇女党员152名、流动党员41名、离退休党员110名、生活困难党员21名,分别占党员总数的34.8%、9.3%、25.1%,4.8%;党员中学历为小学及以下49名、初中的74名、高中的166名、大专及以上的148名;男性317名、女性120名;35岁以下的116名、36—45岁的65名、46—54岁71名、55—59岁43人、60岁以上的142名。
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街道的8个社区于2009年整合,整合后各社区全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并选拔任用了工作经验丰富、热情高的老同志担任社区纪检委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纪检委员的3-
一定要针对社区的特点来进行,要重实际,重效果,切忌大话、空话。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围绕社区党员队伍流动性强、分布范围广、开展活动难的特点,坚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搭建工作平台,通过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一是把社区干部作为廉政教育重点,通过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会及每季度一次党课,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强化宗旨观念和依法从政意识。还要针对社区党员处于不同社会群体、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对在职党员开展“下班不落伍”、离退休党员开展“离岗不掉队”、下岗职工开展“下岗不矢志”等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建立社区与辖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制度。每季度与辖区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分析问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自任务,建立起有效的联系、监督、考核机制,做到上下联动,条块互动。
(四)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社区干部政绩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纠正社区工作难度大,基层干部处理可宽不可严的错误认识,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社区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中心街街道纪委
4.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四
百工委[2010]16号
百善街道关于在社区居委会推进
民主建设相关制度的规定
为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的工作,现制定百善街道推进民主建设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社区居民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的居民议由18岁以上组成。社区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社区居民会议是实行城市居民自治的决策机构。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主要是: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主区居民委员会;讨论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其他事宜;制定社区公约。社区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了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主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会议的一种形式,依法行使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是所在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推选的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可以是每户派出的代表,也可以是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代表。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办法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限居民或每户参加1名代表进行民主推选或无记名投票选举。居民代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3)社区居民代表应具有以下条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社区的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威信。
区居民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代表社区成员的意愿与社区议事,行使表决权;有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政收支、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有关社区事务管理情况的权利。
社区居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经常向所联系的社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精神;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做发本社区与本社区有关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社区成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社区成员的共同意愿,带头完成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社区自治事务。
(4)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主要职权是: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文明公约》;审议决定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5)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议事规则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必要或有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应当随时召开;过半数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效,过半数以上的与会代表通过的决议、决定有效。
(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以羽面形式通知全体会议成员;居民代表就有关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社区单位和居民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会议;由提出议案者说明议案,与会代表充分酝酿、协商,集中正确的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1)社区居委会委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分管的内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居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3)组织分管的内设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4)协调与分管的内设委员会相关的工作关系;
(5)听取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传达贯彻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本社区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讨论的其他问题。
(2)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3)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4)社区居委会的大额经费支出;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社区保洁、保安等人员的聘用;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居办经济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申办、变更、注销及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终止等,均应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5)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组长会议制度(1)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长会议,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全体居民开展工作的例会。
(2)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通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社区居民小组长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委托,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社区工作者召集、主持。
(4)社区居民上组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5)社区居民小组长将会议精神向居民传达,并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的工作。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1)监督内容: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发放情况;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其他重大事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2)有1/5以上居民代表提议,社区居委会应召集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群众意见较大或不赞成的事项,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后,予以纠正。
(3)居民(代表)会议定期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可以提出质询。社区居委会对居民代表的质询,应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
(4)实行评议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议,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对不称职者要求其限期改正。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我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生活补贴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集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语言或民主测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社区文化体育中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2)社区文化体育中心以“为居民服务,为社区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有益于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健康发展。
(3)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法制教育等。
(4)充分发挥社区内各类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1)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帮教小组,负责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处理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指导。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队员应当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值勤。
(5)在社区内建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与公安派出所及时通报情况。
(6)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帮教和安置就业工作,使其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7)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登记簿册,随时掌握外来人员的变动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8)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出租户应按规定与暂住人口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承租人负责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议事范围:从社区居委会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指示精神有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出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社区居委会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本辖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实现关工委工作“五有”、“三化”目标。
(二)摸清本居委会范围内青少年的自然状况,分年龄、分类型(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残疾、特困、父母离异、帮教、劳改、服刑等青少年)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关爱、服务工作。
(三)根据本委的实际情况,组织、指导青少年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双向服务活动。
(四)搞好青少年社区教育活动的基础建设:
1、建立辅导员队伍,发展关工委会员;
2、开辟活动角,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3、创设关工委宣传栏,由青少年自采自编。
(五)充分协调和动员本辖区内的各单位、各部门都来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社区教育活动,积极为青少年社区活动提供教育资源。
(六)按照市区建设总体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参加各项活动。
(七)负责对辖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吸毒青少年要组成“五为一体”的帮教组织,并定期开展帮教活动。
注:“五有”即有得力的班子、有健全的队伍、有完善的制度、有实用的阵地、有实效的活动。“三化”即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社区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士、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参加。
(2)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联席会议主要议题是: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制度
一、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和居委会领导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制度,通过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达到激励的作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紧紧围绕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把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纳入建设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一次。
三、民主评议要采取自我评价、党员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
四、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虚心听取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主动对照标准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保证民主评议工作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
5.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五
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X纪[200X]X号)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镇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打造一支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维护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构建平安和谐XX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对象
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对象是镇、村(居)委会,镇机关部门干部、村(居)两委干部。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
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学习。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政策教育、廉政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的制度主要有: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廉政制度。
(三)发扬民主,深化公开,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实施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党务公开制度。
2、深入推进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按省统一的模式进行公开。
3、强化审计,加强财务监督。开展对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和村小组全面进行审计,对有收支与经济往来的村(村小组)全部实行镇会计代理制度。
4、加大农村基层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是查处基层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
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机关及所属部门、村委会的落实工作。同时成立镇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镇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镇委、镇政府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县会议精神,部署我镇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学习。主要学习的内容有:一是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XXX同志在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明确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做法。二是学习《XX省村务公开条例》、《XX省村务管理办法》和《XX省违反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明确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开展自查。
各单位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自查: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是自查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
(2)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对照制度目录,有哪些已经建立和健全,有哪些要进一步建立或修订完善。
(3)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情况。
(4)村、村小组帐镇代理的情况。
4、开展整改。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具体要求是:
(1)开展村务公开月活动。按照县、镇的活动方案要求,从X月X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即X月X日前,按省的统一要求建设好村委会的村务公开专栏,按省要求的统一模式全面进行村务公开。
(2)进一步推进村帐镇代理工作。按照县
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镇会计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设备设施齐全,工作开展正常,按时提供有关资料给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村委会进行公开;村小组组账镇代理工作在X月底前全部进行清帐审计和移交。
(3)健全制度。镇按照制度目录,修订完善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协助村委会制定完善村级的各项制度。
5、检查验收。
6.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六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的通 知
各处室,各直属、控股企业,各驻外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基础管理建设年”的统一安排,深刻践行“五个一”企业发展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企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和省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权责一体、全面履职为核心,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以责任分解明晰、监督考评科学、责任追究到位为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化工作格局,确保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得力,成效显著,为集团公司的健康高效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互促进的观念,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生产经营、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域。
(二)坚持权责一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工作标准、实施措施、考核目标等核心要素,实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合二为一。
(三)坚持常态运行。细化“一岗双责”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准确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规律和特点,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把工作引向深入,建立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监督考核到位的常态运行机制。
三、具体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责”字,要扎扎实实地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分解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三个重要环节来推进“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进意识
实施“一岗双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各级企业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率先垂范,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来研究和部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在履行好业务职责的同时,扎实做好廉政职责范围内的 2
工作,做到“一肩挑,两手抓,都要硬”。
(二)科学分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内容
各单位和部门要把责任界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环节。通过层层分解责任,使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岗位的双重职责。要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领导班子分工及2013年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各下属单位和部门,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要综合利用企业内刊、内网专栏、宣传展板、短信平台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贯彻执行
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把监督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来抓。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要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其纳入了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与领导人员的薪酬挂钩。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落实不认真、“一岗双责”执行不力等情况,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结合企业实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大力实施 3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并务必于XX年X月XX日前将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具体分解情况报送XXX室。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附件:
XXX有限公司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表
7.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七
XX纪委:
为贯彻落实好XX纪委《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XX把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了一把手落实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有效防治“节日病”,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营造欢乐样和、安定的节日氛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廉政意识
为抓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共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大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XX为成员的节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和组织开展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工作实际,在专题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并将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到个人。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开展廉洁教育,广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等措施,将廉洁意识扎根心底。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廉洁谈话,告诫干部职工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打好洁“预防针”。
二、强化措施,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抓好抓实
XX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召开中秋、国庆节廉洁工作部署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作“中秋、国庆节日”个人廉洁承诺,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扎实抵制“中秋、国庆节日”不正之风。要求节假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任何形式的活动,认真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有关论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八条禁令”,督促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行为。
三、以廉政教育为抓手,创新活动形式
由XX党支部牵头开展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让廉洁文化上墙,分别在办公区宣传栏及办公室等地方张贴廉政警句,并向廉洁风险点、关键岗位人员发出警示提醒单XX余份,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QQ群、党建微信群等形式推进宣传,确保360度全覆盖,营造浓厚的“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利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分享廉洁故事、专题讨论、征文活动、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吸引党员干部参与其中。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教育党员干部。通过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道德观,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得廉洁高效、处事公道正派成为共识。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度会,汇报个人思想动态,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教育,观看教育警示片,提升思想认识。XX党支部提前将纪委及支部书记联系方式、邮箱公布,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并在员工中积极宣传,发现问题可及时向上级反映,做好相互监督提醒工作。同时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纠发现的问题,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不能因节日过去而放松警惕,只有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来遵守和执行,作为一种文化来继承和发扬,常抓不懈,才能深入持久地成为一个系统的思想支撑。因此,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始终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化保障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系统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使其逐步步入科学、规范、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廉政教育制度化。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相结合,明确规定了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标准和时限。形成执行有据、监督有据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提高了领导抓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心,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生机勃勃。
二是群众参与制度化。以座谈会、调研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不同形式,定期不定期公开征求人事干部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户信息公开网、“征求意见簿”等途径,随时收集,经过梳理归纳,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办法,从而畅通了谏言纳言渠道,激发了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创新活动制度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把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归纳整理,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使之长期发挥积极作用。
8.9-书院路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篇八
书院路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月1日上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建文一行来到书院路街道展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首先,街道负责人从“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基本经验、存在不足”等四个方面就书院路街道宣传学习《廉政准则》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详实的工作汇报,并着重就下阶段街道开展“创新宣教工作载体〃开展特色廉政文化活动”的设想向检查组进行了阐述。
检查组领导在详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后,对街道扎实且富有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满意,特别是切实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与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做法,值得在全区大力推广。
黄建文最后强调,书院路街道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可以总结为“氛围很浓、表率很强、意识很高、作风很好”,给全区机关单位起到了优秀的表率作用,并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抓住“廉字当头、学字先行、宣字为主、严字保质、全字促廉”的工作要求,切实打造一个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9.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九
一、理顺职责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居民区党组织工作是潍坊社区(街道)加强居民区、社区双管单位及两新组织在内的党建“三条线”工作重点之一,只有明确了“一匹马和四个轮子”的各自工作职责,理顺相互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形成居民区建设管理的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居民区的各项工作。为此,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潍坊社区(街道)党工委明确提出:居民区党组织与各类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居委会与业委员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物业公司与业委员会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社工站是相互合作关系。居民区党组织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导向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决策把关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居民支持居委会、业委会工作,开展民主自治建设。同时,明确居委会、业委会要自觉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成为政府与居民沟通的桥梁;业委员、社工站应积极配合居委会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规范运作通过寻找工作的切入点,确定共同的工作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居民区
1、提前介入机制。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前,由居民区党组织抓好筹备开局工作,提前介入、统筹协调,动员居民参加选举,鼓励党员自荐选举,确保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中,严格程序关和代表候选人推荐、审议关,发挥好把关作用,最终使群众自治组织“归位”,使“党意”和“~”一致,将各项工作纳入居民区党组织的掌控范围之内。
2、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由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居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把符合条件的居委会党员主任、业委会党员主任、监督委员会党员主任等通过选举纳入居民区党总支(支部)中,使居民区党总支(支部)在成员构成上更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及统筹各方的能力。三是提倡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交叉任职“一肩挑”的模式,为“一匹马和四个轮子”的有效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3、协商议事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居民区党组织与“四个轮子”每月一次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小区事务协商委员会每月定期接待制度。由居民区党总支(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派出所等单位组建小区事务协商委员会,定期公开办公,接待居民,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业主委员会向居民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对业委会的工作实行第一道把关,使业委会工作始终在居民区党组织的视野内。四是建立健全居民区工作听证会制度。针对居民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居民区党组织负责,通过听证会形式,广泛听取居~见后付诸实施,推进居民自治。
三、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作用要妥善解决居民区内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需要居民区党组织提高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为此,潍坊社区(街道)党工委不断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居民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通过实施“班长工程”,加强居民区书记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居民区党组织充分运用居民区党总支会、居民区党建联系会、居民区在职党员理事分会、居民区党员代表会、居民区群众团体政治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这些工作载体的作用加强领导,扩大居民区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居民区党组织在居民区的各项工作、重大事情上,做到党员先知道、党员先统一、党员先行动,并通过履行“三先”,使党员成为党组织的“三员”(信息员、宣传员、协调员),让党员在一线中发挥作用,使党员成为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
10.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十
中共瓦子街镇委员会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 排 意 见
各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1、突出教育重点。要以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为重点,建立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各村要充分利用党分校的活动阵地,制定党员教育总体规划和培训计划,借助党员冬训、重大节日活动等有利时机,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落实教育内容。要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
1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杜绝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及赌博等丑恶现象。不断提高农村党员的宗旨意识、政策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创新教育形式。各村要认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村社、进农村,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
4、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要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用“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1、建立民主决策制度。要以实施“三制三化”活动为契机,完善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和“一事一议”等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2、落实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3、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进一步落实“村财乡管”,取消村级接待费,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秩序。
4、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开展“双评一推”活动,不断总结基层干部公开推选的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工作活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5、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要大力推进民主监督,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的要求,充分利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对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及时公开。要对村级所有收入、支出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 1、抓好对贯彻中央、省、市、县大政方针的监督检查。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先导,紧紧围绕县委“十字”思路和“一体两翼”工作部署,注重民生,关注热点,重点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是否健康运行,要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2、抓好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不挪用、不截流、不以发代扣,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3、抓好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同时,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健全村级监督组织。要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对村“两委”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四、严肃查处,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2、切实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要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代理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3、严肃查处农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重点查处截流、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恶意案件。
五、健全机构,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是关键,村级是基础。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推行“三制三化”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参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街道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推荐阅读:
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06-2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穗府办〔2005〕31号)07-03
街道社区加强人口普查管理方案08-04
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对策12-10
街道办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12-03
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调研报告06-29
关于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06-09
关于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