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2024-11-27

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10篇)

1.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一

嘉兴市窗口“办事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扎实推进窗口“办事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整治窗口“办事难”集中行动工作责任分解》已经领衔领导同意,请各单位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窗口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细化工作分解,逐步解决,确保整治效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班子,明确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并于每月1日、1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总体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计划,明确相关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责任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市县联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要主动配合,加强沟通,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好组织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类资源,确保各个整治重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四、强化特色,注重实效。各窗口单位要根据自身特色和发展需求,注重创新,积极构建更为合理的窗口服务流程、更为高效的窗口服务方式、更为严谨的窗口服务形象,切实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整治效果,确保群众满意。

(联系人: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司秋勋 电话:82521267)

嘉兴市窗口“办事难” 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5日

整治窗口“办事难” 集中行动工作责任分解

一、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市级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制定全市统一标准和指导目录,将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快捷和有效的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镇一级,深化扩权强镇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2.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零审批”试点,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加快形成宽进严管的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统一编制包含政府审批、法律公示和中介服务在内的“流程优化、批时总控”全流程审批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推进红色代办制等审批服务方式改革。深化代办制、模拟制、联审制“三制联动”审批服务方式,加强代办人员队伍建设,推行红色代办服务,实施跨部门、跨层级的“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

5.推进涉批中介机构的管理。涉批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加大中介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力度,切实承

担起监督管理职责,并组织开展评议工作,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中介机构网上服务超市,提高中介机构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6.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存在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到位,确保既受理又能办理的事项达到90%以上,审批事项的一审一核率达到85%以上,真正做到“办事中心能办事,不让群众多头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7.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所有政府部门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一网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8.完善便民服务功能。要按照“群众利益本位”理念,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窗口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9.探索建设市民服务中心。探索建立集便民服务、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涉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行政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综合性市民服务中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实现“一门办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

10.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推动待审事项流程、涉及报审项目、审批环节“清单式”公开到位,实现审批事项首问责任人“一次告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11.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配好配强服务人员,丰富服务方式,通过“红旗”示范窗口和“服务明星”评比等方式,推广使用服务评价器、第三方测评等手段,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2.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按照“服务质量、服务公开、服务管理、服务形象、服务群众、服务评价、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内容,分类制定具有系统特色的站所建设标准,不断深化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纪委(监察局)]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13.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及市级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事项下放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只下放初审权截留终审权、是否存在以备案核准为名进行变相审批的行为,以及市级部门是否落实对县(市、区)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是否制定下放事项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是否建立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等情况。[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单位:整治窗口“办事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实施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承接下放事项的组织部署、方案实施、相关制度的落实等情况。检查是否依法行使审批权、是否按期限 4

要求进行审批、是否完全行使下放的审批事项、是否存在越权行使审批权。[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单位:整治窗口“办事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开展服务窗口作风效能的监督检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和重点抽查的方法,通过服务窗口单位自查、督察组实地检查、行风监督员和市民观察员评议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已不符合要求的市级服务民生满意站所(服务窗口),给予摘牌处理;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单位:整治窗口“办事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加大电子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延伸推进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实时在线监察。切实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对红黄牌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电子监察情况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重视审批效率的提升。[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单位:整治窗口“办事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街道办事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案 篇二

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青黄安„2014‟14号)文件要求,我处从现在开始至12月份,在全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11〃22”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涉氨制冷、民爆物品、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山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三、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派出所、交通所等、教育办等;

(二)工程建设——镇村中心、交通所、水利站、国土所等;

(三)消防——派出所、文化站、卫生院、教育办、旅游办、经贸中心、党政办、供电所等;

(五)危险化学品——安监办、派出所、交通所等;

(六)烟花爆竹——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等;

(七)油气管道——经贸中心、镇村中心、国土所等;

(八)城镇燃气——镇村中心、城管中队、派出所、安监办、经贸中心、工商所、交通所等;

(九)涉氨制冷——安监办、经贸中心、派出所等;

(十)民爆物品——派出所、安监办、经贸中心等;

(十一)旅游——旅游办公室、交通所等;

(十二)农业机械——农机站、农业中心等;

(十三)山林防火——护林队、派出所等。

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所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组织召开行业领域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3月15日至11月30日):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要严格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直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专项整治期间,对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至少组织两轮拉网式检查,对资质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各部门要将关闭、取缔生产

经营单位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列出清单,分别于4月26日前和9月25日前报办事处。同时,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请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月度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召开会议、领导带队督查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和下步工作打算等上报办事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5日前报办事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倾注主要精力组织实施;二是按照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直管责任。同一行业多部门管理的,由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管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搞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联手联动,协同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多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突出隐患。

(二)抓好四项结合,务求取得实效。一是与正在开展的“安全年”行动计划“六大战役”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六大战役”实施方案,全面打响“六大战役”;二是与处理和解决《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存在十二方面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认真解决十二方面突出问题;三是与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证照资质,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与“打非治违”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法检查,杜绝人情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刚性执法不走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活动,行使执法权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以宽、打招呼、讲人情的问题。

3.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规范辖区主要道路两侧出入口设置行为,优化出入口设置,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保证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景观的完整、连续、美观,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X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健全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整治管理水平,达到环境优美、道路通行有序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出入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清理道路两侧擅自开设出入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成立街道出入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XX

主任任组长,XX主任、XX部长任副组长,派出所、镇村中心、环卫园林所、企业办、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中队,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整治小组办公室:

负责总体协调和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负责调度及协调推进私开路口的封堵、损毁道路修复和绿化带补绿。

执法中队:

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对擅自开设路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镇村中心:

负责对接协调城发、规划等部门;负责对重点工程指挥部施工情况的解释。

负责对现存路口的规划认定及对损毁道路修复的规划和验收;

环卫园林所:

负责对毁绿进行认定、评估,对补绿做出规划并进行验收。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深圳路两侧擅自开设出入口行为进行整治。

(二)整治重点:

1、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开设的平面出入口。

2、未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标准开设的平面出入口。

(三)整治标准

1、对于未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标准开设的出入口,责令限期改正,并由执法中队依法处罚。

2、对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开设的出入口,符合规划的由执法中队依法处罚并责令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由执法中队依法处罚,限期当事人自行封堵。

3、对于擅自开设出入口造成绿化带或道路损毁的,要对损毁的绿化带进行补绿,对损毁的道路恢复原样。

四、实施步骤

市级层面已经完成对深圳路两侧现存出入口调查摸底和测绘工作,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中旬)

1、召开道路两侧擅自开设出入口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整改流程、安全措施等。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一封信、电视台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X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道路两侧私开出入口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3、印发方案。整治小组办公室要研究本次道路两侧擅自开设出入口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本单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初)

1、自行整改阶段

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对各类开设出入口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对擅自开设出入口的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动员自改,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2、依法强制整改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整改期限的,由整治小组研究,依法处罚并强制封堵、绿化。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2月中旬)

对治理成果进行全面验收,督查有关部门及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或遗漏的治理点位,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到位。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探寻管理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查处道路两侧擅自开设出入口“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封堵”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擅自开设出入口。

五、相关政策

1、私开出入口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改正,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整改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负有动员、督促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封闭一起。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

XX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私开出入口一律无条件封堵、绿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整治过程中,要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严防意外发生。

4.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四

为适应防灾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5产安全,最低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救助,准备充分,科学安排,确保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财产损失,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密切配合的原则。发生全处性的重大自然灾害以办事处为主,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处各部门及各社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安置转移灾民,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一般性和局部自然灾害以社区为主,社区干部各负其责,在处统一安排下,及时转移灾民和贵重物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果断处置的原则。各社区、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转移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汛情能够迅速反应,因地制宜,果断处置,及时将灾民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转移安置准备

1、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

2、处民政办要进行受灾范围、人数的预测,负责落实灾民转移路线以及低水位、危房人员的安置地点。做好车辆、麻袋等抢险器材、设备和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集计划。及时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检查、维修和改造。

3、处财政所要预算落实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和救灾配套资金。

4、处民政办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大米、矿泉水、饼干、衣、被等救援物资,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证24小时内,将救援物资发送到灾区。

四、转移安置办法

由办事处统一指挥,设XX区第四小学、中华西路小学两处安置点。各社区层层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定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处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的命令,各社区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

2、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和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它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3、紧急转移。当接到预先规定的出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按原定路线快速撤离。

4、转移安置方法:投亲靠友;在附近社区集中安置;处统一安置。

五、灾民救助

1、各社区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并提供救灾物资,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

2、重点安排受灾烈军属、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的生活,及时向他们发放粮食、衣被、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

3、办事处通过采取紧急采购,临时借用、社会捐赠、政府救助等方式解决灾民的基本口粮和生活必须品。

4、对因洪水、台风造成交通中断而滞留本辖区的旅客,经济有困难、食宿无着落者,由办事处负责及时做好安置及生活安排工作,防止非正常事件发生。

六、纪律要求

1、各工作组在灾情发生后,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撤离转移的命令,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绝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各组及社区要增强防灾救灾意识,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地震、强台风、防大洪涝、抗大汛的思想。

3、切实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转移安置灾民任务的社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接收安置灾民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安置灾民。在灾民转移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临时用的物品,确保转移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的主要领导要总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5、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灾情,防止虚报、谎报、瞒报和欺骗冒领的现象发生。

七、启动条件

5.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五

按照XXX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XXX教育系统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在工作中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XXX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5个方面专项整治。

1.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办私事、说闲话;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工作期间饮酒;上课时间接打手机、会私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影视片、玩游戏;

2.不服从工作分配,拈轻怕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缺乏责任心,备课不认真,教育方法呆板,不能调动学生积极性。

3.师德师风不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体罚学生;

4.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题要求、谋私权;

5.乱补课、乱办班,把主要精力放在“第二职业”上,对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下旬—4月初)

1.制定活动方案。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和保障措施等,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召开动员会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初—8月中旬)

1.听取意见。结合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汇总。

2.查摆问题。围绕分析梳理出的具体意见,按照不同层次形成问题的目录,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问题本质,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查摆分析报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3.整改落实。针对查摆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治内容、措施、标准和时限并认真组织实施。整改落实要坚持即知即改,并及时向群众做出整改承诺,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总结提升(8月下旬—9月末)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自查是否有遗漏、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并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四、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中学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性。检查“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切实把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对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工作的评议。学校要通过设置意见箱、设立投诉电话、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资讯、投诉、批评和建议。

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

整治方案

6.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六

按照县委《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

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要求,现就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治、一项一项抓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方法步骤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

日-10

日)。印发方案、召开会议,集中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进

行动员部署。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XXX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9

日-11

日)。综合通过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单、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问题清单,并上报县委主题教育领导

小组。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2019

日-11

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

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综合评估。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19

日-11

日)。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长效

机制。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查找漏洞、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流程公开、结果公示和社

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XXX、XXX、XXX、XXX、XXX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

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强化压力传导,确保部署到位、责

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内容、工

作进展和整治成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三)严肃问责。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

规,严肃问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确保在主题教育期间取得

7.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七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部委九部门按照国务院九部委的统一安排,按照《河南省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精精神,同时2012年“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于4月底已启动,根据集团公司豫孚【2012】02号文公司安全环保部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为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司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重点督促落实所属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

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坚决落实整改;使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对事关公司、员工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拟定解决方案,抓好落实;对出现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环境问题,要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逐一解决;对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施工或设施,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

(二)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坚决清理查处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群众健康。

(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工程的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各矿煤场环境污染治理,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的风机、压风机超标排放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治;餐饮、洗浴、排水不按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排放污水、锅炉废气影响生活环境问题的整治;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以及扬尘污染空气问题的整治;二是加强各煤矿的监督管理,使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面落实整改污染设施建设任务。对污染特别严重、反映极其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

(四)检查所属煤矿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矿是否依法进行审批,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是否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11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建立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联合执行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自查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对重点污染问题以及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对2011年以来重点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并确定挂牌督办项目名单。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对清理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和通报一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矿井。

(四)总结阶段(9月下旬—10月底)一是对集中整治清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是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三是上报《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包洪凯

副组长:张卫东赵宏远王宏建赵继平

成员:吴战朝吴明森李文立王汉行李洪辉严少云卢殿周崔小根侯博蔡伟君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李文立(兼)

值班电话:***8(传真)

(二)加强部门联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相关部门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环境制度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做好同专项行动其他部门的联合落实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综合办公室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开通和公布环保投诉电话,二是制定分阶段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组织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整改落实情况。对一些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予以曝光,在公司营造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营造全公司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1、认真研究完善环保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聘请各矿员工为环保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机制。

3、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并加以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安监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将2011年以来的环境污染重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制定污染治理计划,落实污染治理任务,并将污染治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二)对2011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逐一检查,认真复核。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经投产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或停止生产或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建,限期补办有关环保手续,经审批后方能复产或复建;对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或建成后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各单位要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本单位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8.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八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改革发展环境为主线,坚持以自查自改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组织开展对全院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力争使我院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服务作风、医德医风、履职效能、社会形象等实现根本扭转。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改革“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制度规定。

一是改进公务接待管理方式。建立接待费用申报、审批、公示和财务统一支付监管制度。将公务接待与公务出差管理相结合,合理区分省内出差和公务接待范围,从严控制医院公务接待范围和公务接待费开支。加强差旅费管理,修订完善出差住宿和伙食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是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统筹安排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准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

三是改进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派车制度。

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不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违规占用周转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和公车私用,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

(二)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消除“文山会海”

一是实行文件计划编报审批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严格审批把关,实行前置审核和文件备案制,从严控制以党委、医院名义发文。压缩文件数量和篇幅,控制文件规格和发送范围。加快建设行政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步伐,构建网上办公和医院网站传输平台。建立分类编号,凡处室、部门发文,原则上不能使用院字头文号。

二是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得召开。除工作会、工作总结会、每两周一次干部会外,原则上平时不召开任何全院性会议。拟以医院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召开部门提出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参会人员进行实时评估,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要追究会议主办部门的责任。改进会议召开方式,对会议召开的天数、时间、规模作出规定。

三是严格活动和检查评比审批制度。邀请院领导出席有关活动,按程序报院长审批。未经院长批准,分管院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活动和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未经医院批准,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设立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项目,不得擅自组织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格控制各类节庆庆典活动,坚决撤销、停办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节庆庆典活动。

(三)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工作,推进整治体系和整治能力现代化。

二是确定权利边界并实行目录公开。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科室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进行院务公开,推动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建立健全防统方监控系统,完善患者满意度测评系统,积极探索电话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广大患者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

四是抓好重点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国家建设、省级建设项目投入公开,真正做到建设计划公开、配套资金公开、招标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管理公开、资金使用管理公开、竣工验收管理公开。

(四)继续加强“小金库”治理和“会员卡”零持有

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和“会员卡”清退工作成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等部委《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员卡清退、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等通知箕 规定,认真对照自查,单位的帐户统一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确保做到“小金库”“零设立”,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

(五)解决“庸、懒、散、慢、浮”等问题,大力转变作风

一是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吃早餐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组织活动;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甚至故意刁难当事人;严禁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

二是认真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禁在公务活动中索要好处或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严禁滥用权力,弄权勒卡,贪图私利,以权谋私。

三是坚持查改并举。针对工作作风和服务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及时整改。制定并完善员工手册规定,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四是公开作出承诺。各职能部门要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要向社会、患者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对全院干部职工的作风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使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在制度上有执行、在落实上有作为、在结果上有实效。

五是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医院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加强对门诊窗口、住院病房、职能部门等的监督检查。院纪委将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致使职责范围内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查处一个、曝光一个,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

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和追究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各科室、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要注重制度建设,从加强专项整治向工作常态化转变,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作风的改善。

(二)密切协调配合。纪监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会同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把工作层层落实部署下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及时反馈通报。要及时将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反馈,达到举一反

9.整治群众办事难方案 篇九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目标,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紧密结合我院实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我院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及分工

(一)健康扶贫工作方面

整治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医生与患病贫困人口签约、履约服务不到位,“先诊疗后付费”健康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科室及单位:总务科、财务科。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医疗卫生服务方面

1、整治在诊疗过程中过度检查、超范围诊疗、增加群众就医负担,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问题。

责任科室及单位:总务科、药剂科。

完成时限:过度检查、超范围诊疗、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问题整治2020年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其他整治2020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整治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开展的医疗活动,医疗过程中欺诈、坑害患者等行为。

责任科室及单位:总务科、医务科。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的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工领导靠上抓,按照整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期限,明确承担任务的科室和责任人员,根据自查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扎实开展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用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肃执纪问责。按照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

求,积极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履职不到位或整治不深入、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三)推动标本兼治。加大力度开展深挖整治专项行动,注重问题的整改与治理。主动查找管理短板、制度漏洞,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监管,优化就医流程,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及时进行宣传推广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10.第二批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方案 篇十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由我关党组负总责,我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规划,我关各科室、工作组牵头推动涉及本业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关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总关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推动与总关两级联动整改,抓好我关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在实处。

坚持以上率下。关党组针对反映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承担责任,借鉴第一批活动专项整治经验,推动第二批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突出基层特点。根据我关实际,针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和执行力的专项整治措施,防止上下“一般粗”。树立问题意识。围绕总署、总关明确的6方面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将服务对象和基层关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统筹推动立行立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底开展八个方面专项整治。

(一)深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难”问题,对业务科室以及工作组的服务窗口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

2.在2013年暗访工作基础上,继续落实明察暗访工作要求。针对工作对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本单位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针对窗口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态度作风、精神面貌和执法环境等情况进行暗访。

3.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中央、总署和总关三令五申要求严肃整治的“三难”问题,要严肃纠正处理,对相关科室、工作组及人员要点名道姓地予以通报。

主办科室:业务一科;协办科室:业务二科、工作组

(二)深化自由裁量权规范专项整治。

针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统一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加强自由裁量权规范。

1.严格落实《海关规制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按照《海关系统开展规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针对执法风险较高的部分重点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总关研究制定的规范措施。

2.加强对我关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根据执法实践需要,严格执行总关研究制定的细化裁量基准和其它规范措施。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三)开展“六个严禁、六个一律”专项整治。

1.督促落实“六个严禁”(①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为私人接待和个人兴趣爱好“买单”;②严禁干扰基层各种正常执法和管理活动;③严禁用打招呼、写条子、暗示等方式向基层或者相关部门推荐介绍任何单位、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参与海关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和罚没财物处理等活动;④严禁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⑤严禁违反规定和程序处置关产;⑥严禁授意或者变相占用多辆公务用车、退休后占用公车公物),发生有关情事的及时请示报告,严肃查处违禁行为。

2.督促严格落实“六个一律”(①凡发现在职责任务分工、开展各项改革中不顾大局、不愿放权、不换脑筋、抵制阻挠改革,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换位子;②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从政事项,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搞清楚为什么不报或不如实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③凡发现领导干部在人事安排等方面讨价还价的,一律不予重用。④凡发现违规突击提拔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问题严重的要查处、通报。⑤对公权谋私问题,一经发现绝不放过,一律坚决查处。⑥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追责,进行经济追赔,并在海关网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生有关情事的及时请示报告,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工作组

(四)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

1.抓好《海关系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财务预算审批执行制度,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包干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限额之内。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务监督,日常工作中严密程序、严审单据、严格把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券,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活动,杜绝奢侈浪费现象,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关范围内进行通报。

4.坚决查处“会所中的歪风”。抓好《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落实。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做出不出入私人会所和夜总会、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工作组

(五)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

1.强化车辆的配备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海关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治理公车管理不严、公车私用等问题。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2.开展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确保100%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相关后续工作。做好现有房产资源处置、使用,解决好产权与使用权的问题。

3.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工作组

(六)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专项整治。

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海关自查等方式,对以下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1.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相关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是否存在自行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等问题。

2.是否存在监察部督办查处8起违反政府职能转变禁令、违法行政典型案件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3.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目录化管理。

4.是否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对海关内部核批手续进行梳理和简化,是否存在责任模糊、责任泛化、责任分散等问题。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专项整治。

1.进行职数配备核查和整治。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协助配合总关做好对我关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以及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的通报及集中讲评。

2.完成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分培训动员、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核查。通过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建立和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基础档案,逐步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主办部门:办公室

(八)深化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专项整治。

学习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治文山会海、统筹检查考核评比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将成果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延伸。

1.检查落实总署、总关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会议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控制好文件、简报、会议数量。进一步加强对本关办文、办会、办事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文件、会议质量,防止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

2.严格执行《海关总署考核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监督检查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和《合肥海关监督检查统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统筹检查考核,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协助总关对我关自行设置的考核检查项目进行规范。

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工作组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了由关长任组长、副关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工作组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总关各牵头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我关自身实际,制定我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做到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

(二)开展自查自纠。

一把手要带头整治、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抓整治,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的主要内容,对号入座、全面自查,找出我关问题的具体表现、产生原因。对在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加强督促指导。

各主办部门要组织跟踪问效,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关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就8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检查指导,并向总关督导组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及时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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