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学习培训资料

2024-10-16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学习培训资料(精选9篇)

1.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学习培训资料 篇一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稽查工作相关制度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2月24日发布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自()起执行。

A.2009年12月24日 B.2009年12月31日 C.2010年1月1日 D.2010年6月30日

2、稽查局在()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A.上级稽查局 B.省级税务局 C.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D.所属税务局

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A.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B.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C.分别D.共同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下列事项为不属于税务稽查人员依法保密范围。()

A.商业秘密B.税收违法行为C.个人隐私D.产品配方

5、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依法决定是否回避。A.上级税务局领导 B.上级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主管检查的副局长 D.稽查局局长

6、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本着()的原则逐级协商 解决。

A.有利于案件查处 B.谁先发现谁查处 C.谁级别高谁查处 D.谁先立案谁查处

7、下级稽查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报请()查处。

A.所属税务局 B.上级税务局 C.省级税务局稽查局 D.上级稽查局

8、稽查局应当在终了前制订下一的稽查工作计划,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备案。

A.上级稽查局B.上级税务局C.省级税务局稽查局D.所属税务局

9、稽查工作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检查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A.上级稽查局税收专项 B.上级税务机关税收专项 C.省级稽查局税收专项 D.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专项

10、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管理。

A.综合 B.分级 C.跟踪 D.分类

11、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批准后分别处理。

A.稽查局局长 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主任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稽查局领导

12、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经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对()的检举信息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列入案源信息。

A.检举内容不详 B.线索清楚,涉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C.无明确线索 D.内容重复

13、待查对象确定后,()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A.检查部门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C.选案部门D.执行部门

14、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A.经所属税务局领导 B.经所属稽查局领导 C.经上级税务局领导 D.经上级稽查局领导

15、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选案部门制作(),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A.《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B.《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16、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A.选案部门负责人 B.稽查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主管选案工作的稽查局副局长

17、(),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A.选案部门立案后 B.稽查局局长批准立案检查后 C.检查前 D.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时

18、检查应当由()检查人员共同实施。

A.两名以上 B.三名以上 C.一名以上 D.三名

19、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A.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B.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向被查对象口头说明来意即可

20、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日内完成。A.60 B.30 C.15 D.45

21、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上级稽查局局长

22、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23、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24、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

A.《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B.《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C.《发票换票证》 D.《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25、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并由提供人签章。A.与原件核对无误 B.原件存于我处

C.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 D.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单位

26、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送达《询问通知书》。A.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B.被查对象财务负责人 C.被查对象负责收件的人D.被询问人

27、笔录不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书写记录。()A.使用钢笔书写 B.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

C.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 D.使用圆珠笔书写

28、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在()内完整退还。A.3个月 B.30日 C.6个月 D.60日

29、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

30、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凭()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A.《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B.《检查存款帐户通知书》 C.《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D.《冻结存款通知书》

31、查询()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存款账户 B.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C.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 D.企业存款帐户

32、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33、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A.《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B.《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C.《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D.《冻结存款通知书》

34、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稽查局依法采取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措施的,应冻结其相当于()的存款。

A.应纳税款、滞纳金 B.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C.罚款 D.应纳税款

35、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通知其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A.《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C.《税务协助执行决定书》 D.《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36、稽查局在检查中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A.3个月 B.30日 C.6个月 D.60日

37、稽查局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批准。

A.省级税务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D.省级税务局稽查局

38、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 被查对象。

A.不可以 B.经检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 C.可以 D.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可以

39、检查结束前,必要时,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向被查对象发出(),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A.《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B.《税务稽查工作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40、《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A.5个工作日 B.5日 C.3日 D.3个工作日

41、有规定情形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批准后,中止检查。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42、有规定情形致使举报案件确实无法进行检查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A.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B.审理部门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43、审理人员应当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审核。A.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 B.审理部门负责人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44、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集体审理。

A.本级稽查局B.上级税务局C.上级稽查局D.所属税务局

45、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A.适用依据错误 B.被查对象认定错误 C.税收违法事实不清 D.证据不足

46、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内提出审理意见。

A.15个工作日 B.15日 C.10日 D.10个工作日

47、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向其送达(),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A.《税务事项通知书》 B.《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48、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担任。

A.所属税务局法规科人员 B.非案件检查人员 C.检查人员 D.审理人员

49、《税务处理决定书》引用的文件,不用注明()。A.文件全称B.文号C.有关条款D.文件发布日期 50、《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B.处理决定及依据 C.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D.税款金额

51、有下列()情形的,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A.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D.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差的

5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不包括以下内容()。A.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B.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C.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3、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A.录音 B.录象 C.《陈述申辩笔录》D.《询问笔录》

5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B.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C.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D.审理日期

55、案件经本级稽查局集体审理后,审理部门拟制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经()批准后移交执行部门送达执行。A.审理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本级稽查局局长

56、《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检查范围和内容 B.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处理决定及依据

57、《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被查对象地址 B.其他涉税当事人名称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检查范围和内容

58、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A.审理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稽查局局长

59、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需附送的资料有()。A.《税务稽查报告》的复制件)B.《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C.《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60、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A.高效 B.便民 C.合法 D.效率

61、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

A.《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冻结存款通知书》 C.《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D.《扣缴税收款项决定书》 62、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A.执行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63、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 D.1个工作日 64、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内退还被执行人。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D.1个工作日 65、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公安机关B.所属税务局法规科C.审理部门 D.稽查局长 66、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中,出现规定情形的,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A.审理部门B.上级稽查局C.稽查局长 D.税务局相关部门 67、案件执行完毕,审理部门应当在()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A.60 B.45 C.90 D.30 68、下列材料不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的材料。()A.证据材料 B.税务稽查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案件讨论记录

69、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依次排列。A.材料重要程度 B.反映的问题类别 C.实际稽查程序 D.材料的种类

70、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A.永久 B.30年 C.20年 D.10年 7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B.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

C.纳税担保清单应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D.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为有效。

7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为送达日期。A.邮寄日期 B.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邮戳日期 D.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73、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B.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C.A稽查局 D.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74、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A.二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D.十年内 7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

B.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必通知被执行人。C.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D.拒不到场的,采取税收强制执行。

76、《税务稽查检查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不包括()A.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B.税务稽查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C.税务稽查实施预计使用的法律条文 D.税务稽查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7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检查实施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案件查结后()个工作日内,税务稽查实施人员应当将案件移交审理部门审理。A.2 B.3 C.4 D.5 78、稽查人员实施检查应当严格遵守执法规范要求,稽查干部与被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一切接触,应当有()名以上的稽查干部在场方可进行。

A.2 B.1 C.3 D.5 79、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A.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单位介绍信 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80、电子查账软件系统是辅助稽查人员完成对不同税种稽查的信息化查账工具,一般情况下,一套完整的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应包括数据采 15 集软件和()两个最基本的部分。A.统计分析软件 B.数据处理软件 C.证据采集软件 D.税款计算软件。

81、税务行政诉讼中,()有举证责任。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知情公民

8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A.3 B.5 C.7 D.10 83、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原则上采取()方式 A.直接送达 B.留臵送达 C.委托送达 D.邮寄送达 84、稽查文书案件编号和正文使用()字体 A.3号宋体 B.4号宋体 C.3号仿宋 D.4号仿宋

85、税务稽查建议涉及需要调整税收政策的,应向()部门提出。A.同级征管 B.上级征管 C.同级税政管理 D.上级税政管理 86、税务稽查建议涉及国税机关及税务干部管理失当、执法错误的,直接向涉及的国税机关提出,同时抄送()部门。A.同级法规、人事 B.上级法规、人事 C.同级人事、纪检监察 D.上级人事、纪检监察 87、税务稽查案件集体审理会议,一般应在《集体审理提请书》批准后()日内召开。

A.3日 B.5日 C.7日 D.2日

88、出席税务稽查案件集体审理会人员不得少于集体审理委员会委员总数的()

A.三分之一B.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 D.四分之三 89、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案件后,应在()日内进行审理登记,确定审理人员。

A.3日 B.1日 C.2日 D.5日

90、在案件复查中,案卷审查案件数量按照上一已结税务稽查案件数量的()并不低于20户的比例确定,实地调查户数,按照案卷审查数量的()确定。

A.20%,10% B.10%,10% C.10%,20% D.20%,20% 91、案件复查中,需案件原处理单位重新做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应责令原税务处理单位在()日内按照复查结论重新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应在()日内书面上报组织复查的稽查局。A.15日,15日 B.30日,30日 C.30日,15日 D.15日,30日 92、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的原则。①合法②及时③公开④便民⑤公正

A.①②③⑤ B.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④⑤ 93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A.15日,10日B.15日,5日 C.10日,3日 D.15日,7日 94、当事人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①依法提出听证要求或自愿放弃听证②、依法提出回避申请③、亲自参加或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④、依法在听证过程中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⑤核对听证笔录

A.①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④⑤ 95、审理部门应当在接受审理任务后15日内审理完毕,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A.30日 B.10日 C.15日 D.60日

96、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3万元 D.5000元

97、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内发给发票领购簿。A.3个工作日 B.5日 C.5个工作日 D.3日

98、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A.3 B.1 C.5 D.2 99、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5万元以上()以下的罚款。A.20万元 B.50万元 C.10万元 D.100万元

100、有下列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虚开发票的,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C.非法代开发票的 D.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101、《透过“利剑二号”专案谈“以查促查”》属于税务稽查成果分析中的()。A.税务稽查个案分析 B.税收专项检查分析 C.税务稽查报表分析 D.税务稽查专案分析

102、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研究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动向及规律,提出健全税务稽查工作机制、完善税收征管和优化税收政策的建议,推进(),不断提高税务稽查自身能力和税收征管水平。A.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B.以查促查、以管促查 C.以管促管、以管促查 D.以管促查、以查促管

103、为满足税务稽查报表编制要求,税务稽查信息统计系统一般是 根据()而开发的。A.《税务稽查报表编制说明》 B.《税务稽查报表编制办法》 C.《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D.《税收统计工作规程》

104、在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如发现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容易导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等问题的,税务稽查人员可应编制有关税务稽查建议,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种向主管领导提交的工作建议属于()。A.汇报型建议 B.管理型建议 C.政策型建议 D.立法型建议

105、按报送时间分类,税务机关按季报送的《税务稽查统计报表》主要是()。

A.《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

B.《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

C.《税务稽查机构税收行政措施及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情况统计表》 D.《税务稽查机构人员、装备情况统计表》

106、按照《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口径,“查补总额”指标值计算公式是()。A.查补总额=查补税额 B.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 C.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 D.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107、纵向比较分析是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常用方法。如果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特定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变化幅度,则应当运用纵向比较分析方法中的()

A.趋势分析 B.波动分析 C.相关分析 D.弹性分析 108、下列不属于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A.受理、处理、管理检举材料 B.转办、交办、督办、催办检举案件 C.对检举人进行税法宣传

D.统计、分析检举管理工作的数据情况

109、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不包括()A.涉嫌偷税、骗税 B.逃避追缴欠税

C.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 D.利用法律漏洞避税

110、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批准后分别处理。A.主管稽查的税务局局长 B.稽查局局长

C.稽查局主管举报中心工作的领导 D.稽查局举报中心主任

111、对上级国税局稽查局及其举报中心督办的检举案件,除有特定 时限者以外,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纸质督办函之日起()日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的,报经督办部门批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同时上报阶段性的查办情况,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A.15 B.30 C.50 D.60 112、协查系统不能实现受托协查案件自动分检的,应在收到协查函()日内按照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等依次进行人工分检。

A.1 B.2 C.3 D.5 113、受托协查案件应在()日内登记 A.1 B.2 C.3 D.5 114、受托协查累计回复率应当达到()A.60%以上 B.80%以上 C.90%以上 D.100% 115、各市级国税局发现的抗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聚众抗税、打砸税务机关及其交通工具;或者为了阻碍征税而冲击、围攻、殴打、推搡、强行禁闭税务人员的案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日内,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报告。A.3 B.5 C.7 D.10 116、各市级国税局发现的单位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日内,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报告。A.3 B.5 C.7 D.10 117、各级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应当按规定时限,22 定期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正在查处的案件,每()个工作日报告一次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A.5 B.10 C.15 D.20 118、各级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应当按规定时限,定期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案件结案后()个工作日内,填写《大要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书》,附案件相关资料向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报告全案查处情况。

A.3 B.5 C.7 D.10 119、列入督办管理程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般在()日内结案。A.30 B.45 C.60 D.90 120、各级国家、地方税务局应当建立健全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次。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121、各级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应当在()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对方;若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事项且案情重大或紧急时,应立即报告相关局领导,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对方。A.3 B.5 C.7 D.10 122、市级税务稽查能手的数量,原则上按照本级稽查人员总数()的比例确定。

A.5% B.10% C.15% D.20%

123、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对被查对象做出处理(处罚)决 23 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拟免除处罚的案件,须由()审议决定。A.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B.稽查局集体审理委员会 C.审理科室负责人 D.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24、稽查局发文一般应通过公文系统进行,上行文应由()签发。A.稽查局长 B.科室负责人 C.分管局领导 D.办公室主任

125、稽查局发文一般应通过公文系统进行,下行文应由()签发。A.稽查局长 B.科室负责人 C.分管局领导 D.办公室主任

126、综合选案科应根据检查工作计划,做好待查对象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选案准确率不低于(),选案准确率每降低0.1%扣0.2分。A.80% B.70% C.90% D.100% 127、对检查科移送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无特殊情况应当在()日内审理完毕。A.10 B.15 C.20 D.30

二、多项选择题 1.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A.领导 B.管理C.考核 D.考评 E.奖励

2、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保密。A.商业秘密 B.个人隐私 C.国家秘密 D.税收违法行为 E.少缴税款行为

3、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A.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B.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C.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D.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E.向检查部门负责人汇报案情;

4、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A.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B.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C.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D.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E.社会公共信息;

5、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A.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B.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C.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D.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E.线索清楚,涉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暂存待办。

6、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A.计算机分析B.人工分析C、人机结合分析 D.纳税评估 E.案源评估

7、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A.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B.审理人员外出学习时间; C.向上级机关请示政策问题的时间; D.已经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延长的审理时限; E.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8、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B.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C.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D.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20年;

E.凡定性为伪造、倒卖、虚开、非法开发票、私自制作、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为永久;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A.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的; B.当事人申请解除除税收保全措施; C.税收保全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D.税收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的; E.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

10、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由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

A.检查内容B.检查方法C.过程D.事实情况E.纳税人态度

11、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

A.查处税收违法行为B.保障税收收入C.维护税收秩序 D.促进依法纳税 E.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12、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有关规定确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B.《税收征管法》 C.《行政处罚法》 D.《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E.《税收征管法细则》

1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并()。A.尽量实施联合检查 B.必须实施联合检查 C.应分别实施检查 D.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E.共同作出处理决定

14、稽查局设立(),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A.选案部门 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C.检查部门 D.审理部门 E.执行部门

15、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依法审查决定。

A.检查部门负责人B.稽查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规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税务局领导E.上级稽查局领导

16、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 B.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 C.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D.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 E.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

17、上级稽查局可以根据()等情况,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A.税收违法案件性质 B.复杂程度 C.被查对象的申请 D.社会影响 E.查处难度

18、稽查局制订的下一稽查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并报()备案。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稽查局局长 C.选案部门负责人 D.上一级稽查局 E.所属税务局办公室

19、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A.未立案 B.立案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E.移交信息的部门

20、选案部门对下列筛选出来待查对象均按应规定立案。()A.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B.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案件

C.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检查对象 D.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E.被检举的待查对象

21、选案部门应当建立(),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A.案件管理台账B.案件检查实施台账C.选案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税务局局长 E.稽查局局长

22、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A.生产经营情况B.所属行业特点C.财务会计制度 D.财务会计处理办法E.会计核算软件

23、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方法有()。A.实地检查B.调取账簿资料C.讯问 D.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E.异地协查

24、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取得相关证据材料,所取得的证据应该具有()。

A.合法性B.客观性C.真实性D.关联性 E.时效性

25、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稽查定案的根据。()

A.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C.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制件 D.以利诱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E.以胁迫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26、调取下列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A.账簿B.记账凭证C.报表D.其他有关资料 E.纳税人的电脑设备

27、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下列资料时,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A.当年的账簿B.以前会计的记账凭证C.以前会计的报表D.当年的其他有关资料E.以前会计的帐簿

28、当事人、证人口头陈述或者提供证言的,检查人员可以()。A.笔录B.照相C.录音D.录像E.影印

29、调取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难以调取原始载体的,可以调取复制件,但应当说明()等事项。

A.复制方法B.复制人员C.证明对象D.复制时间E.原件存放处 30、需要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 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A.文件格式B.制作方法C.制作时间 D.检查人员姓名E.文件长度

31、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

A.询问笔录B.现场笔录C.调查笔录D.陈述笔录E.勘验笔录

32、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告知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A.时间B.内容C.理由D.地点E.依据

33、采取下列哪类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采取措施期间不再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A.查封商品B.查封有产权证件的动产C.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 D.查封有产权证件的不动产E.扣押有产权证件的不动产

34、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A.案情复杂,在税收保全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的 B.被查对象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C.被查对象转移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D.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

E.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臵

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的

35、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A.在检查期间转移有关资料的

B.被查对象对查出的违法事实进行申辩的 C.提供虚假资料

D.阻止检查人员记录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的 E.在稽查局实施检查以前帐薄丢失的

36、《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B.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C.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D.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E.检查人员签名

37、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A.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检察院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被查对象死亡且无财产可抵缴税款 D.企业依法注销且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

E.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

38、审理人员应当依据(),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E.稽查局长的意见

39、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审理人员应当着重审核的内容有:()

A.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B.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D.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E.是否向被查对象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义务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A.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B.税收违法事实不清的 C.税务文书不规范 D.被查对象认定错误的 E.证据不足的

41、《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纳税人基本情况

B.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C.适用的依据

D.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E.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2、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签章。

A.审理人员B.陈述人C.申辩人D.公证人员E.其他在场人员

43、《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B.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C.处理决定及依据

D.税款金额、缴纳期限及地点 E.检查结论

44、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A.《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B.《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C.《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原件

E.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45、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

A.责令被执行人限期缴纳

B.依法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扣缴税款 C.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依法扣押并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 E.依法查封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货物

46、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法()的权利。A.要求听证B.申辩C.申请行政复议D.申请行政诉讼 E.向所属税务局投诉

47、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拟制(),附(),按规定经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A.《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 B.《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

C.《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D.《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 E.《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48、执行部门制作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应包括内容有()A.执行过程 B.执行结果 C.是否涉嫌犯罪 D.采取的执行措施 E.使用的税务文书

49、税收违法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稽查局可按规定终结执行。()A.被执行人死亡 B.可执行财产被法院冻结 C.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

D.被执行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 E.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

50、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被查对象分别立卷,统一编号,做到()。A.一案一卷B.目录清晰C.资料齐全D.分类规范E.装订整齐

51、税务稽查案卷分别立为()和()A.正卷B.副卷C.证据卷D.协查卷E.文书卷

52、税务稽查案卷保管期限有()A.永久B.30年C.20年D.10年E.5年

53、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批准;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批准。A.审理部门负责人B.稽查局局长C.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E.稽查局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54、下列稽查材料应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A.各类书证B.陈述申辩笔录C.《税务稽查报告》 D.检举材料E.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

55、下列稽查材料应列入税务稽查案卷副卷。()A.各类书证B.检举材料C.奖励材料D.法定秘密材料

E.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

56、检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A.直系血亲关系 B.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C.近姻亲关系 D.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57、必须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税务处理文书。()

A.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 B.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C.无法邮寄送达的 D.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58、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A.函查 B.协查 C.转交所在地税务机关 D.异地调查

59、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包括()。A.直接送达 B.留臵送达 C.委托送达 D.邮寄送达

60、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的方式实施税务检查。A.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B.到车站、码头、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D.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61、税务稽查人员的下列税收执法风险中,属于检查实施环节的风险有()

A.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B.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C.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D.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E..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62、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必须由稽查人员当场制作,不得由他人代为制作,也不得事后补作; B.应当全面、客观。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

C.制作完毕由稽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D.记录询问内容与案件无关的可作出取舍

63、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通过拍摄、录音等方式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不包括采用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得进行剪辑、拼接等;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E.录制的原始音像制品可复制并办理公证,封存备查,以免原始音像制品磨损和音像失真、导致证据灭失。

64、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应当从以下()个方面进行: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C.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D.提供证据的人或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

E.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65、下列()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A.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B.与被查对象有亲属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有利的证言,或者与被查对象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不利的证言;

C.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材料; D.证据从未改动,但当事人不予认可的; E.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66、鉴定结论有下列()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A.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C.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D.鉴定标的物灭失的

67、证人证言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要求:

A.《调查(询问)笔录》应用钢笔、毛笔手工书写,不可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制作;

B.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形式。记录询问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具体,不能随意取舍;

C.稽查人员应就调查了解的事实进行询问,询问措辞应做到意思表达清晰、明确,不要使用暗示或隐喻性的言辞,并应告知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D.涉及重要事实、情节、数字、日期等问题时,应要求被询问人准确回答,避免含糊语言表述;

68、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如内容过长,可采取剪辑、拼接等技术手段对视听资料进行整理;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69、书证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以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以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

B.不能取得原件的,或稽查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书证属于复印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出处,由原件保

存单位(个人)签注“本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C.收集的报表、会计账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出处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并盖章和押印;

D.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人员签名。

E.税务稽查底稿由税务机关检查人员据实填写,摘录内容必须与原始记载相一致。填写完毕后,由稽查人员签名后交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核对和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没有公章的,签字即可)。

70、下面属于稽查执法主体文书的是:()A.《税务检查通知书》 B.《询问通知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协查函》 71、下面属于稽查执法辅助文书的是:()

A.《待查纳税人清册》 B.《调取账簿资料清单》 C.《现场笔录》 D.《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72、下面属于稽查管理文书的是:()

A.《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B.《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C.《税务稽查实施延期审批表》 D.《稽查案卷目录》

73、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稽查原则,建立本级稽查案源信息库。包括:()

A.重点案源库 B.一般案源库 C.普通案源库 D.特殊案源库

74、税务稽查建议反馈制度,是指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依法对纳税人涉税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等问题,通过规范文书提出改进建议,向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信息的一种工作制度。A.涉税违法行为 B.税收政策执行偏差 C.征管工作漏洞 D.税务人员行政过错 75、税务稽查建议反馈的内容应当包括:()A.稽查部门认定的被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违法手段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稽查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B.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履行征管程序、税源管理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C.稽查部门针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和违法手段,分析税收征管存在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工作改进建议。D.其它应反馈的内容。

76、税务稽查建议原则上由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A.涉税违法行为带有苗头性趋势及倾向,应引起有关部门警觉和预防的。

B.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管理失当、执法过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纠正的。

C.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D.税务机关的管理措施存在明显漏洞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调整完善的。

E.稽查部门认为应当立即建议的其他情况。

77、税务稽查审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的原则。

A.效率 B.合法 C.公平D.公正

78、下列应由稽查局集体审理的案件有():

A.检查与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或处理处罚意见有分歧的案件 B.虚开及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的案件 C.本级查处的举报案件

D.稽查局确定的查补税款达到标准的案件 79、下列应当属于审理人员审理的内容有():

A.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B.案件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是否超越或滥用职权D.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 80、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实行()的方法。A.交叉进行B.实地调查C.集中复审D.随机调卷 81、下列一般可不列为复查案件的有()A.司法部门已经受理或已有结论的案件 B.已经或正在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C.总局部署的已结案的指令性专项检查案件

D.已经自治区国税局执法检查或督察审计、巡视并有结论的案件。82、案件复查工作中,案卷审查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案件,应 43 当进行实地调查进行核实。()

A.经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 B.经案卷审查认为需要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

C.被检查单位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进行复查,组织实施复查的稽查局认为有必要的;

D.上级领导决定或组织实施复查的稽查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查的。83、听证中,案件调查人员享有以下权利:()A.依法对当事人违法事实提出指控,并出示有关证据材料 B.依法提出对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C.可以提出延期听证

D.依法在听证程序中进行质证和辩论。84、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A.科学实用B.真实完整C.信息共享D.统一规范E.安全集中 85、税务稽查档案分为()等几类。

A.机读档案B.音像档案C.纸质档案D.电子档案 86、税务稽查案卷资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A.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实际稽查程序依次排列

B.证据材料按照问题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C.卷内材料按照处理处罚等决定性文书在前,证据及说明性材料在后顺序排列。

D.其他材料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 44 排列。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B.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C.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D.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E.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丢失发票

C.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D.擅自损毁发票 E.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 C.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E.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90、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A.税务登记证件 B.财务专用章 C.经办人身份证明 D.单位公章

E.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91、编制税务稽查报表的基本要求是()。A.内容真实 B.数据准确 C.口径一致 D.编报及时

92、税务稽查成果分析时,可以运用相关性分析方法揭示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影响程度,以评估税务稽查效果。一般而言,相关性分析可从()实施:

A.在数据处理前先分析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因果关系,然后用数量分析进行检验;

B.根据定量的函数关系分析事物之间的变化趋势和变化方向 C.通过数量分析找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影响程度。D.根据事物内在规律进行必要的定性分析

93、在编制《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时,下列

表栏之间逻辑关系的税法中,完全正确的说法是()。A.检查户数≥有问题户数 B.有问题户数≥结案户数 C.结案户数≥立案户数

D.查补总额=查补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E.实际入库额=实际入库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F.查补总额≥实际入库额

94、税务稽查分析可以采取()方法,遵循科学、全面、实用的原则。

A.定量或定性分析 B.归类分析 C.指标分析 D.比较分析

95、稽查案例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A.案件背景情况 B.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C.主要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D.案件分析 E.案例编写人员及联系电话

96、各级国税局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国税局报告事项有:()

A.稽查工作计划 B.稽查工作制度 C.税务稽查案例 D.税务稽查报告 E.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97、不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检举事项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受理

B.告知检举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应

C.将检举事项登记以后按照分类处理的规定处理 D.视同受理范围内案件及时登记、受理。

98、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检举事项的处理原则有()

A.由先接到检举信息的单位直接受理 B.由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协商受理

C.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D.由检举人选择一个税务机关受理

99、以下对检举事项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应当在接到检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B.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办理 C.特殊情况可延长办理期限 D.特殊情况不可延长办理期限

100、《税务违法检举案件结案报告》应当说明()。A.企业基本情况

B.案件查处情况、处理处罚结果、入库情况 C.查处结果与举报线索有无联系 D.查处结果所引用的法规、政策 101、协查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A.真实 B.合法 C.相关 D.安全 102、委托协查函的内容必须包括()A.发票的信息

B.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C.《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 D.协查报告

103、受托方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哪些资料()A.委托方寄送的《协查要求》 B.《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C.《协查案卷》 D.《协查延期申请》

104、分级分类稽查的类型包括()A.日常稽查 B.专项稽查 C.大案要案稽查

D.日常发票协查以外的专案检查

105、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稽查的范围包括()

A.跨地域经营且企业所得税集中汇总缴纳的集团性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包括金融、保险、石油、石化、供电、发电、邮政、电信、移动、烟草、煤炭、医药等行业; B.全区范围内经批准上市的股份公司;

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税局征管范围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自治区国税局举报中心受理需由本级查处的举报案件所涉及的企业; D.其他需由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安排检查的企业。

106、各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的范围包括()

A.应纳货物和劳务税总额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企业; B.申报免抵退税额合计500万元以下的出口退税企业; C.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确定的由各市国税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检查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的企业;

D.各市国税局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案件所涉及的企业。

107、当年经()检查过的分级分类稽查企业,视同已经稽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稽查;

A.国税局稽查局 B.审计署C.地税局稽查局 D.财政专员办 108、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照查办管理形式,分为()。A.直接组织查办案件 B.联合查办案件 C.督促查办案件 D.独立查办案件

109、自治区国税局组织查办的重大案件包括()

A.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

B.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凭证,涉及税款数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

C.违法行为涉及区内多个地区,各市级国税局查处有困难,需要提请自治区国税局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管理的涉税案件; D.在全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自治区国税局认为需要由自治区国税局直接组织查办的涉税案件。

110、自治区国税局督促查办的重大案件包括()

A.单位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在250

2.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学习培训资料 篇二

直属税务分局学习稽查案例助推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提高全局税干税收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减少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在直属税务分局局领导班子的精心指导下,直属税务分局政策法规股以分析稽查案例的形式,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对税收执法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执法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维权意识显著提高,法律救济手段逐渐成为纳税人维权的首选途径。但是,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执法行为成为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而加大了执法风险。为了避免风险,提高执法水平,直属税务分局政策法规股多次展开了以“分析稽查案例、提高执法水平”为主题的学习形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分局政策法规股股室人员紧密围绕税收执法工作,对2011年执法工作的努力方向及如何有利提升执法水平各抒己见,以稽查局精选案例作为出发点,在对稽查局精选案例的检查情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建议、案头评析、资料装订等进行了详细借阅、翻看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政策法规股涉及的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检查和注销企业核销检查两项对外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查找出税收法制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对税收执法、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提出改进建议,以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为落脚点。(琳瑗)

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学习培训资料 篇三

一、单项选择

二、多项选择

三、判断题

四、判断改错(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的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1.[参考答案]错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参考答案]错误.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税收抵免等多种形式。3.参考答案:错误,应当将“突出重点稽查”改为“突出重点管理”。4.参考答案:错误,应当将“税务检查报告”改为“税务稽查案例报告”。5.参考答案:错误。《税务稽查报告》对案件处理不当时,审理人员应当调整定案。

6.参考答案:错误。《税务处理决定书》应交执行部门依法送达给当事人。7.参考答案:错误.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8.参考答案:错误。以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但不能按最高售价计算增值税。

9.参考答案:错误。纳税人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只有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外购应税消费品领用后,其已纳消费税额才能准予扣除。.参考答案:错误。其承租人应当在承租期间均匀扣除租赁费用。

五、实务题

第1题:

1、第一,送达程序存在问题。当事人为自然人,应当送达给本人,本人不在,交同住成年家属。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公告送达。即使委托送达给自然人,也应该由当事人本人签收。(3分)第二,听证程序存在问题,2007年10月25日举行听证会,最迟应当在2007年10月17日送达《听证通知书》。(3分)

2、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准确。本案中,稽查局认定当事人有两种偷税手段,一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二是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由于法律文书送达存在问题,当事人这一偷税手段不成立。但当事人进行了申报,而且是虚假申报,并造成了少缴税款的结果,偷税行为成立。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准确。(9分)

第2题:

[参考答案]

1、企业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问题:

(1)发放给本厂女职工的特制化妆品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不能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组成计税价格=30000×(1+5%)/(1-30%)=45000元

(2)化妆品和眉笔、镜子等组成套装盒出售,应按照套装盒的销售收入申报缴纳消费税,少计消费税计税销售额40000元。

(3)外购化妆品可抵扣的消费税额,应当按照生产耗用数计算。

可抵扣消费税额=75000×80%=60000元

2、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290000+45000+90000+40000)×30%-60000=79500 企业当月应补缴消费税=79500-39000=40500 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290000+45000+90000+40000)×17%-42500=36550 企业当月应补缴增值税=36550-34000=2550元

第3题:

(1)C;(2)B;(3)C;(4)D;(5)B。

第4题:

(1)C;(2)B;(3)C;(4)A;(5)D;

4.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篇四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

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程度制约。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国税发[20xx]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程序缺少规定。

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因此。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20xx年x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实践中摸索,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成本检测、结果处理、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可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类型多,

一采集范围广。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层层逼近分析技术和模型项目修正。模型分析功能十分强大。

二提供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针对不同税种、不同项目提供相关的检查工作表、检查模型和稽查提示信息帮助检查人员完成项目检查。

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提供物流数据及成本检查分析方法加强稽查实施过程监控管理。

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并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

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加强了分析模型的适用性和软件的伸缩性。对于主要模型的运行结果。

八各种分析模型按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查深查透案件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

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传统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帮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提升稽查威慑力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

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使用软件以前,按照传统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出来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出来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加强队伍监控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

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对检查人员而言。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标准,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避免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的误差,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不足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对审理人员而言。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传统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把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对领导层而言。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必须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稽查人员要想成功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不断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成本。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断应用。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七、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人员培训,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须全程伴随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统筹规划开发工作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

带头参与,领导重视。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一年多来。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人员培训贯穿始终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

不仅要有丰富的财会、稽查知识和技能,查账软件应用要求稽查人员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所以我认为“宁可人等装备,不可装备等人“决不能等软件出来后再培训干部。局里从开发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队伍建设,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贯穿始终。目前为止,已利用双休日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包括召集市本级全体人员和各县(市部分人员集中培训1次,市本级全体人员单独集中培训1次,检查人员集中培训1次平时,通过演示性培训,小组讨论,赴企业现场实地培训和互帮互学等形式,使全体稽查人员了解了软件基本框架和主流财务软件的运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账软件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检查模型设置原理、能熟练应用软件提供的各种查账技巧。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三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国税发[20xx]47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这是电子查帐的主要执法依据。然而以上法律条文对电子数据作为稽查证据所涉及的证据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以及证据使用、储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都缺乏详细指导。局在参考了兄弟单位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xx大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结合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制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的工作程序》见附件1规范了电子数据的.调取、保管、归还、存档等多个环节,将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与tF20xx设定的流程相结合,为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执法、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科学规避项目风险四采用二次开发模式。

近一半的项目存在开发延期,现代软件工程学实践表明。预算超支等风险因素。为把项目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小组决定大胆创新,参照快速原型法(rapidprototyp思想进行二次开发。即首先构造一个具备主要功能的查帐软件原型,然后通过对它不断试用,不断修改,不断扩充完善得到本地化“查帐软件。

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综合性查帐软件为原型,这个思想指导下。将稽查问题分析转化成查帐软件业务需求,边试用、边细化、边完善,顺利实现了软件的本地化“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开发,成功开发出工业、商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六个行业的专业查帐软件,并在各行业的检查中进行了应用,尤其是餐饮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的检查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5.税务稽查年终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以来,经贸系统深入贯彻省市及区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突出一条主线,即为加速走在全省最前列做贡献;强化三个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经贸强区意识、民营兴区意识;抓好“四个重点”,即项目建设、推进改制、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实现五大目标,即实现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一、经济高速高效运转

今年以来,经贸经济继续呈现出快速度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月份全区入统经贸企业预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利税万元。预计全年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利税万元。

二、以项目为推进发展的载体,加快了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坚持把扩大投资增上项目作为促进经贸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强力推进项目和投资活动。*年我区确定了*项重点投资项目,总投资亿元,主要有*线等项目。这些项目达产达效后,可年增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亿元,在我区现有经济总量的基础上,可实现翻番增长。全系统*-*月份完成技改投资万元,完工项目项,重点有汉*项目等。大规模不间断的技改投入,使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骨干企业规模不断壮大。*钢厂形成烧结、炼铁、连铸、成型一条龙的钢铁企业,达到年产铁*万吨、钢*万吨、材*万吨的规模,成为全市百强工业企业;

6.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讲话 篇六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地税稽查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xxxx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州直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区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xx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

20xx年,全州地税稽查工作在xxxx地税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戒虚务实”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全区地税稽查工作各项部署,按照“抓学习强素质,建制度转作风,重程序办铁案”的总体要求,团结带领各族地税稽查干部职工,求真务实转作风,提升素质促征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入库各类税款12,132万元,同比增收4,298万元,增长55%。为全州地税系统完成艰巨繁重的组织收入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局及州局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稽查工作,并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州局党组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20xx年,州局党组确定了“履职尽责 制度规范”工作主题,稽查局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改革创新、转变作风和履职尽责上,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深化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提高稽查工作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能力。为此,确定全州地税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区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干部管理,深化绩效考核,推进管查互动,强化廉政建设,突出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常规检查、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查办大案要案、严打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全州地税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推进作风转变,大力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近期,州局党组研究出台了《xxxx地方税务局机关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方案》、《xxxx地税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和《xxxx直地税系统县(市)局长日常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旨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干部管理、提升履职能力的制度措施。我们相信,随着这些制度措施的逐步实施,全州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力和激情必将被深度激发出来,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狠抓干部管理,实现稽查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提升。

(一)强化日常纪律的监督。作风是否过硬,关键在于细节。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即能体现一个人的作风。行政管理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严格追责。在稽查队伍中要绝对禁止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对州局党组做出的各项决定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决禁止迟到、早退、脱岗和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等现象。

(二)深化绩效管理考核。我们已于年初下发了《xxxx地税局稽查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两级考核,按质奖惩,打破大锅饭。考核结果将与干部年终评优挂钩、外派学习挂钩、干部晋升挂钩,逐步深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一段时间的考核探索,对现有的考核办法不断修改和完善,使之切实达到增强干部履职能力、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质效的目的。

(三)逐步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借鉴州局机关干部双向选择的做法,制定契合稽查工作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能力测试办法,不断地把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稽查队伍中来,以取代那些不善学习、能力下滑、不思进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更新稽查队伍血液,激发干部工作活力。

二、突出稽查业务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稽查工作任务

要紧扣州局党组工作主旋律和全区稽查工作重点,开展稽查业务工作。

(一)科学选案,切实提高选案准确率。20xx年我局的选案准确率为91%,在全区排名第14,并不乐观。因此选案部门要积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量化选案指标,切实提高选案准确率。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软件基础数据,筛选出纳税零申报、低税负、长亏不倒以及易发生涉税问题的行业确定年度常规检查计划;二要积极运用区局和州局两级风险管理推送信息,完善州直风险平台预警指标的创设和修正工作;三要善用各各县市局提供的案源和第三方信息平台,提升选案准确性;四要做好自查结果的分析研判工作,为确定下阶段选案提供案源;检查部门要将日常检查发现的相关联的涉税案件主动移交选案部门。

(二)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指令性项目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股权转让。指导性检查项目为:商业银行银行、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营改增行业。今年将组织人力对部分县市或部分行业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近日,州局将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望各局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三)认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选案部门要认真筛查州直范围内重点税源企业,建立健全重点税源企业案源库,认真开展案源分析,对多年未查过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轮查机制。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灵活运用多种方法,推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查后建议,合理采用自查为先导,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

(四)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州局对此项工作已作出安排,希望各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发票检查,一是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税收自查、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核查发票使用情况,对比对不符的发票认真查找原因源头,对受票方和开票方实行双打机制,属于异地发票各检查科必须及时发出协查函。二是对各局移交的发票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完成区局下达的检查计划任务。三是继续配合公安机关、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虚假发票的整治工作。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落实好大要案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区局下达和州局确定大要案查处工作,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影响力。各检查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及时向审理部门和局领导报告案情,对查补税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实行专题上报制度。积极推行黑名单制度,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和范围,在各相关基层局办税大厅、州局网站和报纸上同步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让不法分子感到畏惧,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

三、强化日常管理,提升业务保障能力

(一)夯实稽查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查前预案和分析评估,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有效性;提高稽查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稽查文书管理,提高文书填制质量;严格比对开票信息与文书信息,确保查补税款准确入库;做好各类资料的内部传递、整理归档工作;适时开展案件评审工作,促进案卷管理规范化。

(二)全面推行稽查管理软件的应用。近年来,随着财务管理模式由手工记账向电子记账的转变,一个计算器、一支笔,凭经验就行的人工稽查的传统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需要。为提高稽查效率,我局将在今年案件检查中全面推行稽查管理软件的应用。对已配发查账软件的科室,要求必须使用电子查帐,没有配发的科室今年将给予配发和更新。稽查局将不定时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三)加大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查补税款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提请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停售发票等方法协助执行;对有意拖延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视情节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失信记录传递给其他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信用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税警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促进案件执行。

(四)积极推进征管与稽查互动工作。认真落实《xxxx地方税务局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建立起稽查与征管、税政、法规、计财、监察、信息等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关注县市局对稽查建议的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大力推动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廉,有效发挥管查联动效应。

(五)探索建立行业稽查典型案例库。定期对稽查案例进行收集、梳理、分析,积极探索建立行业稽查典型案例库。我局将制定《税务稽查案例库管理办法》,原则上各检查科按季度上报一篇典型案例。案例库建成后,供全局干部工作、学习、研究使用,互相借鉴,互相学习,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为今后建立税务稽查实训基地奠定基础。

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稽查人员业务水平

(一)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平台和稽查岗位每日一题的方式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集中开展调查取证、电子稽查、办案策略等实用型培训;全面实行学分制,按季度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加强稽查管理及查账软件和征管系统软件查询模块应用、风险管理以及财务软件使用的操作培训,通过学习促使稽查干部的专业素质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二)鼓励干部以考促学,积极培养领军人才。严格执行《xxxx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培训激励奖惩办法》,对考取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积极推进行业稽查领军人才建设,重点培养推荐使用。

(三)立足岗位实践,开展互帮互学。适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会,探索尝试驻企实践锻炼培训制度,鼓励开展主副查制度,实行“老带新”“一帮一” 互帮互学的形式,实现干中学、学中干,通过岗位实践加强技能培训。充分挖掘培训资源,将稽查业务骨干、岗位能手作为培训师资主体,进一步激发干部潜能,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廉洁的稽查队伍

(一)夯实教育,打牢基础。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第20xx—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承办“廉政大讲堂”、坚持在各类培训中开设廉政课程,召开干部思想交流座谈会,举办廉政风险预防知识讲座、向干部推荐廉政书籍等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监督,转变作风。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要求,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间,严禁故意拖延检查时限,严禁对已查结案件不及时移交。强化督察督办机制,重点解决好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拖延不办,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懒散和为政不廉等问题。严格考勤管理,推进绩效考核,实施效能问责,坚持“一单”、“一回访”跟踪调查;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转送纪检监察部门函询谈话;由业务管理科牵头,综合科配合开展案件复查等税收执法督查工作,不断提升稽查工作的质效,确保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出问题。

7.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问题及建议 篇七

税务稽查审理是稽查四分离的关键和核心工作,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查处事实对稽查实施结果进行认定和修正的过程。应该说稽查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能体现税务行政执法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税务稽查质量的优劣。因此加强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对于保证税收执法的合法性,正确处理税务违法案件、健全税务稽查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可以有助于促进稽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从而规范税务稽查具体行政行为,避免、减少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发生。针对税务稽查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探讨如下:

一、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务稽查审理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必经程序,是一项对稽查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的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不利于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审理内容及标准的不确定性,造成审理方式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的准确性。

从广义上看,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是对税务稽查整个执法过程合法性的审查,并对其进行内部司法审查的一系列活动。目前除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七条所概括的审理七个方面内容外,对审理环节的具体内容及审理标准尚未制定详细明确的制度及规范要求。税务稽查审理案件只能依据审理人员个人的经验、业务素质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范围也局限于对稽查人员提交的稽查报告中所列举的违法事实及所附的案卷资料。虽然这种审理方式针对性强、工作量轻、审理效率较高,但是由于审理人员并未直接接触纳税人相关财务资料,难以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难免存在对案件的审查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这就会造成审理时案头材料的局限性,从而影响审理定性工作的准确性。

(二)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业务理解差异缺乏协调解决机制,制约税务稽查审理工作。

在具体的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法律边缘性的问题,由于立法的原则性与执法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差异及审理人员与稽查实施人员个体理解存在差异,对于检查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随着纳税人偷、逃、骗税手段日趋多样化,新问题不断出现,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经济现象时,往往对同一问题的定性难以达成共识,使得审理过程中的争议时有发生,制约了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同时,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动也增加了审理的难度。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就要求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新的税收政策,并且在审理过程中要区分不同时段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增加了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大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差错率。

(三)人情因素干扰,审查、监督、评价功能弱化。

自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施以来,税务稽查重要地位进一步提高。但由于稽查四个环节的人员在工作中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面对熟悉面孔,有些审理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干扰,认为把关太严容易得罪人,因此往往草草审理了结,这样内部之间很难起到监督作用,难以完全做到公正、客观,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案件审理质量,从而大大削弱了审理功能,降低了审理质量。

(四)审理报告固定格式化,对同类案件缺乏归纳、总结,规范指导作用不够。

当前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对于税务稽查案件的把关意识较重,审理人员将过多的精力集中在个案审理上,只是将税务稽查底稿、稽查报告与纳税人的书证、言证等材料进行对照后,以固定的格式化用语在审理报告中体现审理结果,而对于审理往返过程中涉及到的某类案件稽查建议及初审中发现的征管漏洞,缺乏归纳、总结、分析,未形成相应的指导意见,审理的规范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审理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从我局的稽查岗位设臵情况看,主要力量在检查岗位,审理人员一般要面对四个上检查组,从工作量上看,审理人员不但要对稽查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制作《税务处理决定》、《税务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而且还要完成其他岗位的工作量,加之稽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对于同一案件在理解上往往存有差异,致使一些案件难于一次通过审理,审理周期的延长形成了不必要的滞纳金,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加大了审理工作的难度;从审理内容上看,具体包括审查整个稽查案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取证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审查案件定性处理的准确性和引用法律依据的正确性,审查稽查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特别是目前税收政策变动频繁,这就要求审理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税收、财务等综合知识,并做到随时更新,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应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审理工作规范制度,实施“审计审理”、“延伸审理”。

一是应建立健全税务案件审理相关制度,优化审理流程,合理设臵岗位职责、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审理责任,实施规范化审理,可以通过制订分税种与分行业相结合的审理标准,细化审理内容和要求。如对与行业关系密切的流转类税种、所得类税种,可以按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等行业进行细化制订审理标准。

二是应创新稽查审理模式,开展“审计审理”。稽查案件的审理不仅要针对检查人员提交的违法事实进行审理,还可以采取审计式审理。即审理人员在对案件查处内容审查时,要以“审计”的理念对被查单位稽查内的各经营项目、应纳的各税种及应履行的代扣代缴义务要逐一进行审核,判断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及履行纳税义务遵从度,以发现未查清的其他税收违法问题,将税务稽查案件查深查透。

三是应拓展“延伸审理”,实现案头审理与实地审理相结合。应建立首审责任制,审理人员在对稽查办案资料进行书面审理时,要善于利用财务分析方法,根据会计表报有关数据间存在的一定关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客观分析,寻找异常差异,并通过因素分析寻找差异的原因,量化、细化重点审理项目。对发现的有异议及有疑问之处,可以延伸至企业进行调查或与纳税人直接沟通,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纠正和调整,这样既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

(二)应建立健全业务探讨、岗位轮换机制,提升稽查审理质效。

一是应建立内部业务探讨机制。一方面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应及时邀请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稽查实施人员参加讨论,明确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找出疑点、解决工作难点,提高稽查效能。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实施人员介绍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使问题得以解决。

二是应建立稽查局内部岗位轮换培训制度。为了使审理人员能够熟悉实际稽查工作程序,掌握稽查工作技能,提高审理工作水平,一方面,可将审理人员定期派到检查实施单位进行实践。另一方面,可抽调检查实施单位的业务骨干到审理部门,学习案件审理的方法、技巧、工作重点,进一步掌握取证、执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从而提高审理与稽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稽查工作质量。

三是应进一步规范稽查证据资料。建议建立一整套稽查工作具体案件证据规格、文书种类操作方法,如明确有问题的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无问题的又需要哪些证据材料;专项检查、发票协查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等等,让稽查、审理均有“法”可依。

(三)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一是应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施三级审理制度。即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审理人员初审、部门复审和集体审理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时应严格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对符合标准的重大案件,应及时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集体审理过关后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二是应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审理责任制,杜绝人情因素的干扰。对稽查自审案件,年内可以按一定的比例进户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对案件政策依据、提交的检查报告、证据、数据计算等内容一一进行复查,对复查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以不断强化稽查案件审理责任。

(四)应建立健全审理信息采集、反馈机制,实现征管查一体化。

首先应建立审理信息采集机制。即要以工作机制的形式,要求审理人员通过调查、初审等各种渠道,取得与税务稽查相关的各种信息,并做好汇总、归纳工作。如可以规定审理人员在审理税务稽查案件时,对发现检查组报送的案卷资料存在的各类问题,应定期做好整理、汇总,形成稽查工作建议及征管建议等审理信息。

其次是应建立健全审理信息反馈机制。即审理人员应将采集到的稽查工作建议及征管建议等审理信息,按一定的程序,可以采用纸质或通过“Notes”网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及时反馈给稽查其他环节及征管部门,实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提高税务机关整体协作能力。

(五)强化专业培训,提高审理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应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审理人员专业培训制度。开展分类别、分层次稽查审理专业培训。既要重视上岗前的基础培训,使审理人员了解掌握审理工作程序、掌握审案的方法、技巧及审理文书的制作,以尽快适应审理工作;更要加强上岗后的专业培训,特别是税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的定期培训,不断更新税务稽查审理人员的知识,增强审理人员敏锐的税收洞察力及科学分析问题的能力,以适应难度日益加大,日益繁重的税务稽查审理工作的需要。

8.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 篇八

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体系的最后一道“关口”,担负着打击偷漏税的重任,对于维护税法的尊严,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各种意识形态、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逐步呈现“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发展态势。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各种“新型”偷税手段“日新月异”式的出现且具有高科技性、超强隐蔽性等特征,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面对相对复杂的治税环境,在新时期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践,笔者粗浅的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实践证明,只有一流的稽查干部队伍才能保证稽查案件的查处质量和稽查工作效率。通过强化政治思想道德培训,在稽查队伍中深入贯彻“执法为民、聚财为国”的指导思想,使稽查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廉洁自律,令行禁止”的职业道德意识;坚持德才兼备、有为有位的用人原则。大力推行岗位准入竞争制、末位换岗调离制、业务能级评定制,稽查质效量化考核制等制度,着力培养工作责任意识;经常开展业务标兵(岗位能手)评选活动、优秀案例分析评比活动,鼓励税务稽查干部勇于在“争先进位”中实现自我价值,提升工作积极性;根据稽查队伍的现状,采用“立足岗位、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稽查人员的综合办案能力。在抓好教育培训的同时积极鼓励稽查人员开展自学,对取得专业职称和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稽查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打击偷税本领,全面提升税务稽查业务素质。

二要坚持依法办案,强化案件质量,增加威慑力。税务稽查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可能遇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干预,在一定程序上都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制约税务稽查打击偷漏税职能的发挥。依法办案,全面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应是新时期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根本途径。首先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开展各项税务稽查工作并严格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四分离”,确保“四个环节”相互监督制约;其次从“四个环节”齐入手,合力提升案件查处质量。以征管信息系统为信托依、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成果、鼓励群众举报、畅通情报来源渠道,从案件源头上找准切入点。坚持依法、高效、快捷、规范取证,客观、公正、详实记录各项违法事实,保证证据充分、互为因果、符合逻辑且有章可寻;坚持严格审理,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要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意见,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融洽税企关系,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高效快捷送达各种涉税文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案件执行到位。另外要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曝光;坚持依法移送,绝不以罚代刑,达到查处一户、打击一片、规范一个行业的震慑作用。

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强化“双刃剑”职能。在稽查工作中建立与公安、审计、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联席协作制度,定期互换情报信息,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注重协作,形成打击偷税合力,维护税收秩序,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稳健、快速发展;协调与基层税务分局的关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发挥“以查促管”作用。对检查中发现为税不廉行为,及时向系统内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充分发挥“以查促廉”,达到净化税收环境、维护部门形象、保护同志的作用。

四要强化纳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指导思想,将为纳税人服务融入稽查执法的各个环节当中,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通过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将各种不利和谐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和谐的积极因素,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9.税务稽查局审理股工作总结 篇九

在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我股全体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我股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江泽民同志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稽查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我股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稽查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稽查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稽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稽查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稽查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稽查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我股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稽查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稽查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股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稽查”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稽查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我股共对330余户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28.2。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稽查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稽查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稽查人员,致使稽查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稽查员认定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今年案件的审理及查摆会,我们感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稽查报告制作不甚规范,具体表现在文句不畅,措词不准,未全面反映情况,不按《稽查工作规程》中的项目制作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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