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精选6篇)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议书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项目有以下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PPP项目在第一个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发起时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项目自身的客观条件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般由项目发起人向发改委部门报送,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为拟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单位应为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大纲
一、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概况
(一)、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名称
(二)、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规模
二、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必要性
(一)、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必要性
三、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进度安排
四、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市政道路及农村公路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七、结论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二
1.1 PPP模式的定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是政府采购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模式之一。PP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1]。
PPP模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社会资本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效率。与此同时,政府并不是把所有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社会资本,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签订合同,成为合作伙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最适宜管理风险的一方承担,这样的风险分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规避项目风险。
1.2 PPP模式的发展
英国是PPP领域内的先行者。1992年,为了提升基础设施水平、解决公共服务的资金匮乏和公共部门效率低下等问题,英国政府正式提出PFI(Private Financing Initiative)模式。1997年,布莱尔政府上台后将PFI作为主要施政手段,在几乎所有公共服务领域予以推广。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应对全球总需求不足,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提倡PPP模式,英国政府也相应改进提出PF2(Private Financing InitiativeⅡ)模式,更加注重股权融资和政府监管[2,3]。目前,英国不仅将PPP模式成功运用于公用事业、社区建设中,而且在医疗、监狱及地方政府部门事业的建设应用中也取得了成功。
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政府性债务规范清理的形势下,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投资的空间受到制约。传统投融资模式,存在重投入、轻产出,重建设、轻运营维护,重准入、轻监管等问题,部分地区重复建设、公共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实际效果,这些都表明传统政府“包打天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难以为继。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改革”为主题,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决议》提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会后,形成一套有效的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培育一个高效、规范、透明的PPP市场,构建一个高效运行、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已经成为政府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2014年5月,财政部正式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推广PPP工作的政策平台,承担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等职责。2014年11月,经中编办批准,清洁中心加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牌子,作为推广PPP工作的操作平台,负责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承担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2015年5月,财政部等三部委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并以国办发[2015]42号(以下简称国办发42号文)加以转发,明确将PPP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提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PPP模式。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作为中央部委的牵头单位,相继推出各类PPP示范项目。2014年12月,国家财政部推出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其中22个存量项目,8个新增项目,总投资约1 786亿元,项目分布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涉及到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治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交通、新能源汽车、医疗、体育等11个行业。继第一批财政部示范项目公布以后,国家财政部经由地方财政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于2015年9月推出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第二批示范项目共计206个,总投资6 589亿元。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也在其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辟了PPP项目库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推介PPP项目。截至201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共推出2 125个PPP项目,总投资约3.5万亿元。
1.3 PPP模式的特点
根据国办发42号文对PPP模式的定义可知,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签订合同,确立平等的合作关系,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从而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结合财政部相继出台的规范文件来看,PPP模式具有以下主要特点[4,5]:
(1)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PPP模式下的物有所值主要是一个相对概念,是确认和评估方案时使用的一种方法。通过与传统政府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定量及定性评价,主要比较一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和传统采购模式的优劣,论证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能否高效、经济地提供公共服务。物有所值考虑的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同方案的成本和风险,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可行性、合理性、可完成性)和定量评价(公共部门比较值)。
(2)风险分担
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是PPP模式区别传统政府采购模式的显著特点。风险分担并不是在确认风险承担主体时“一边倒”或者“平摊”,而是合作双方根据自己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风险的控制能力,尽可能减少对方承担的风险,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比如政府部门一般承担政策、法律、需求等风险,而设计、施工、融资、运营、财务等风险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这种合理的分担模式可尽可能的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3)全生命周期管理
PPP流程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合作期间可能涉及到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内容,避免了传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割裂脱节问题[6]。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项目的生命周期中,统筹考虑项目从初期的设计规划到后期的运营管理,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1.4 PPP模式的付费机制
PPP模式的运用逐渐从经济基础设施领域扩大到社会基础设施领域,并发展出三种付费机制。
使用者付费模式:通常用于可经营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供水、城市管道燃气、高速公路等。
政府付费模式:通常用于不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型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水源净化、市政道路等不具备收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Viability Gap Fund,VGF):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医院、学校、文化及体育场馆、保障房、市政公用项目等。
1.5 PPP模式的运作方式
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根据项目所有权、合作期限等具体情况,PPP模式可以表现为不同的运作方式[1,3,4,5]。
1.5.1 管理外包类
(1)委托运营(Operations&Maintenance,O&M)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模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委托运营的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2)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的PPP运作模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1.5.2 特许经营类
(1)建设-租赁-移交(Build-Lease-Transfer,BLT)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管理,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并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回收项目投资、获得合理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2)建设-移交-运营(Build-Transfer-Operate,BTO)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随后政府再授予其经营权。
(3)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BOT模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4)移交-经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是指政府部门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TOT模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5)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ROT模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1.5.3 私有化类
(1)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主要区别是BOO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目期满移交。
(2)移交-拥有-运营(Transfer-Own-Operate,TOO)由投资者投资收购已建成的项目并承担项目的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资产的产权归属于为项目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而由企业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
2 PPP模式的优点
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较大的投资,政府的资金预算限制了投融资的空间,基础设施的建设环节资本性支出大,后期运营环节资本性支出较少,造成政府支出在年度间波动较大,难以公平地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分担基础设施成本。同时,政府部门主要承担国家经济、社会宏观管理职责,对于基础设施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具体事务,不具备优势。因此,政府投资运营公共服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在公共服务领域同样也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基础设施领域初始投资大、回收期长,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容易造成自然垄断。如果垄断企业可以自由定价,则有动力通过高于边际成本定价、减少公共产品供给来获得垄断租金,损害消费者福利。如果要求垄断者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则由于初始投资过大,企业可能难以实现盈亏平衡,无法保证长期稳定地提供服务。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单纯依靠市场将造成供给不足或需求过度。
针对公有化和私有化存在的“不足”,PPP模式开始兴起与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后,为应对全球总需求不足,G20、APEC多次倡议,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在全球范围推广PPP模式。
PPP模式可以有效弥补当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对于传统公共服务采购,支出是基于投入的,无论服务是否提供,政府都需付款,而对于PPP模式,社会资本只有按照要求提供服务,公共部门或用户才会付费,这样有效避免了公有化的局限性和私有化的盲目性。
3 我国开展PPP项目的现实意义
政府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向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购买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以运营补贴等方式作为购买公共服务的支付对价,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由运动员和裁判员转变为监督者和合作者,解决了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有利于拓展社会资本的发展空间,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政府推广PPP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现有PPP法律框架对PPP项目实施的法律保障作用有限,我国PPP立法存在“缺乏PPP专门法律,立法层级低”等问题[1,7]。
参考文献
[1]周兰萍.PPP项目运作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2]李秀辉,张世英.PPP: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方式[J].中国软科学,2002,(2):52-55.
[3]刘志.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和分析[J].建筑经济,2005,(7):15-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Z].财金[2014]76号.2014.
[5]贾康,孙洁.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概念、起源与功能[J].中国政府采购,2014,(6):18-27.
[6]David heald,George Georgeou.The substance of accounting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J].Financial Accountability&Management,2011,27(2):217-247.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三
摘要:PPP模式自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在我国以各种形式探索实施中不断完善。在目前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背景下,为了促进和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政府债务增量消化债务存量及加快政府职转变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PPP模式近两年来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被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關键词:PPP模式化;分类及运作方式;意义;发展前景
一、PPP的概念及模式在我国的引入
PPP是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这一模式及概念最初兴起于西方,根据西方(美国PPP国家委员会)的定义:PPP是介于外包和私有化之间并结合了两者的特点的一种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充分利用私人的资源进行设计、建设、经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公共需求。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金2014[76]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PPP被译作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是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政府与企业为提供公共产品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可理解为一系列的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括BOT、TOT、BOO等,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的风险分担机制。单从它的概念看可包括三个要素: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合作。这种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最初是以BOT的形式在我国东南沿海公益事业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过20世纪初到现在不断的探索、试点和推广,经过各方面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到目前阶段这种模式渐趋向成熟。本文试图以PPP这种模式在实际中具体实施方式,发展前景来说明这种模式在目前我国基础建设中的意义。
二、PPP分类及运作方式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中解释,PPP模式可按“收入来源”和“公共职责和项目转移程度”两种方式进行分类。按照收入来源,PPP模式可分为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付费模式和混合模式;按照公共职责和项目转移程度,PPP运作方式可分为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
PPP模式的实施程序:政府部门通过政府招标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特殊目的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这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可产生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运营,因此只有可产生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项目才能采取这种模式。
三、大力推行PPP模式的背景、意义
2014年9月16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目前我国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增长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新常态”,经济增长质量高水平迈进。在中国经济增长转型过程中,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将成为强大引擎。加快城镇化建设从短期看,有利于拉动内需,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从中长期看有利于改善经济发展基础,优化居民扩大消费环境,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结构和城乡区域结构优化,以及相关体制和机制的完善。
新型城镇化成为国家战略目前正处于一个重要关口。而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指出截止2013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3.7%,而到2020年城镇化率的目标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而目前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是公共基础设施需要投资大量资金,但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巨大且政府投资效益不高。为了解决城镇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的财政压力,同时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和效益PPP这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目前被国家大力推广。
目前大力推广PPP模式具有如下意义:
(1)调动了市场上大量社会资本参与基础建设,既加快了城镇化中的配套基础建设又能防止目前的政府债务过度扩张缓解政府债务压力,既适应了新一届政府加大对地方债务治理,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加重政府债务的融资功能,又适应了新一届政府加大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2)在引进社会资本的同时带来了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促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政府与具有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合作,有利于提高政府规划选定采用PPP模式项目在建设过程的投资效率,降低工程造价,可以使建成的公共设施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政府以合作方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有利于分散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降低融资失败风险,从而有利于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4)政府以合作方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主要任务是代表公众对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方进行监管对其利润进行调节,以使公众能以合理的成本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5)采用这种模式能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减少债务增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化债务存量。
(6)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
四、PPP模式发展前景
PPP模式是国际上公认的市场参予公共资源配合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在中国加速城镇化趋势下,在新一届政府强力主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的改革大环境下,这一模式将在我国基础建设投资建设及促进政府改革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中具有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作者单位: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四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项目有以下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PPP项目在第一个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发起时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项目自身的客观条件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般由项目发起人向发改委部门报送,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为拟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单位应为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大纲
一、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概况
(一)、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名称
(二)、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
二、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要性
(一)、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要性
三、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度安排
四、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五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项目有以下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PPP项目在第一个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发起时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项目自身的客观条件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般由项目发起人向发改委部门报送,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为拟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单位应为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大纲
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况
(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
(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
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要性
(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要性
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安排
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精品商业街项目建议书 篇六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可持续发展。“通过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未通过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每一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
1、财政能力论证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96号文)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财政能力论证的方法论依据: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3、财政能力论证的目的:通过对XXPPP支持基金覆盖的项目包清晰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在基金范围内的项目实施对当前和今后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的影响,评估PPP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预算对财政的承受能力,规范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的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流程图
报告目录
第一章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概述
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释义
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目的
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内容
(一)主要参与方
(二)论证对象
(三)论证范围
(四)论证基准日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依据
(一)国务院政策文件
(二)财政部政策文件
(三)发改委政策文件
五、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流程
第二章 水电站项目概况
一、水电站项目背景
二、水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一)水电站项目名称
(二)实施机构
(三)授权主体
(四)水电站项目产品和服务
三、水电站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一)水电站项目选址
(二)水电站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三)水电站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建设期
2、特许经营期
(四)水电站项目资本金比例及资金来源
第三章 水电站项目运作方式
一、水电站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二、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三、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四、风险分配框架
五、社会投资人投资回报模式
(一)可用性付费(二)运营服务费
(三)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
(1)政府对水电站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六、价格调整机制
第四章 水电站项目风险及财政承受能力影响因素
一、水电站项目存在的风险与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一)风险的定义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风险的特点
1、风险的多样性
2、风险的偶然性
3、风险的阶段性
4、风险的渐进性
二、财政承受能力影响因素
(一)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
(二)财政内部因素
1、财源结构不合理是形成地方财政风险的经济因素
2、不合理的财税体制
3、债务负担日益沉重是财政风险不断累积的直接因素
4、地方财政过度扩张有可能加剧地方财政风险
第五章 财政支出责任的识别和测算
一、财政支出责任识别
(一)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二)运营期支出责任
(三)风险承担支出责任
(四)配套投入支出责任
二、财政支出责任测算
第六章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一、财政支出能力评估
(一)2012-2016年XX市XX区财政收支情况
(二)XX市XX区未来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测
(三)水电站PPP项目实施对财政支出的影响
二、行业和领域均衡性评估
三、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论
第七章 信息披露
附图、附表:
图
1、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流程图 图
2、水电站项目目标段范围 图
3、水电站项目实施模式示意图 表
1、水电站项目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表
2、政府各年付费规模 表
3、财政对本项目的支出责任
表4、2012-2016年XX市XX区财政总收入 表5、2012-2016年XX市XX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表6、2016-2045 年XX市XX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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