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2024-10-20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共16篇)

1.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一

赫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劳动关系”,坚持“普法和执法同行、服务与监管”并重工作原则,积极开启“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办理、容缺办理”等“服务模式”,多举措致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合作,在大型“春风行动”招聘会现场,开展劳动保障专题宣传,做到精准服务。采取多形式线上线下工作会、微信、QQ工作群、基层服务场所和场院会等,深入基层为群众和在建工程项目送温暖送政策。

坚持“民生是最大政治”,领导班子带头坐大厅、下基层,深入企业和群众中间,下访化解欠薪矛盾,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变上访为下访,变分散处理为集中化解,积极打造清正廉洁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坚决杜绝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坚决杜绝参加可能影响公务公正执行的接待活动。从提高办事质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对企业上门指导服务。对接到的举报投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通过日常检查发现的欠薪苗头和隐患,立足“受理有速度、处置有力度、答复有温度”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对及时改正的企业,给予免于行政处罚,充分彰显人社工作增进群众福祉作用,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据悉,今年以来赫山区劳动监察局推动一体化劳动保障服务、就业创业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面对面答疑解惑235起,实践指导21家企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评选一批诚信企业、无欠薪项目,使得到荣誉的单位在相关准入门槛时走绿色通道。

2.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二

一、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 强化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应在基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与加强创新社会的管理, 将其作为“十二五”的基础战略性工作, 精心组织并实施, 将工作责任明确规划, 并且科学的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二、检查人员队伍建设的强化

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划为依托, 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网格建设进行完善, 进行科学规划, 市区进行分级规划, 每级分配至少两名监察员, 明确落实任务。

三、提高制度化与信息化的服务水平

将网格巡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协管员管理以及容忍单位信息拆机等制度进行完善, 科学建设两网化建设, 并进行规范规划。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监察工作做到网络化, 统一受理举报投诉, 跟踪监控全市档案, 建设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实施分类监管, 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执法工作。

四、强化工作要求, 提出创新目标

对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要做到有计划, 有战略部署, 不仅要对其创意计划进行有效设定, 并且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不断深入, 不断加强推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平台负责对投诉信息进行统一受理, 并将其分配, 避免了重复监察, 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监察案件与协管案件来讲, 要对其进行实时监控、全程管理、动态监控。如果遇到特殊事件或意外事件后, 需要通过GPS系统以及摄像监控系统对其进行监察。提高处理能力, 并且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实时指挥。并且在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 在用人单位中, 也要根据劳动保障手法诚信记录分类监管, 将有过多次违法乱纪的人进行重点监察。

五、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权益问题时常会引发出一些突发事件, 为了可以更加及时且妥善的处理这些问题, 需要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不断的完善以及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在工作中不断摸索, 尽量可以使突发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处理, 并且将信息处理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机制, 稳抓稳打将工作一步步推进。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 要推行365天24小时全天监察并受理举报, 对于拖欠工资等现象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反馈。

六、做好预防、预测、预警, 做好分类监管工作

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 经济形势的多变,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所以对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来说, 不断的完善机制尤为重要, 网络化监察要进一步优化, 建设优化预测机制, 这样可以加大预防力度, 监督是避免问题发生的最有效办法, 所以在监察预测环节上, 进行大力优化, 加强主动预防力度, 将劳动者的权益摆在首位, 认真落实工作。

七、信息化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思考

信息化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信息化与档案管理信息化是一个有机整体, 相辅相成, 二者缺一不可, 前者对后者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后者保证了前者的健康发展, 首先, 要对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与投诉进行统一受理, 并及时处理, 做好网络化监察工作, 对全市案件进行实时监察, 将用人单位的诚信守法档案进行分类, 并且做好统计工作、要有预见性, 对全市的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情况作出预测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工作要求, 不断完善与创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切合实际, 符合人民群众利益, 对工作有计划, 有措施。其次, 依托网络化进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通过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监察管理系统, 推动网络化监察工作。第三要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 建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实现举报的统一受理, 集中分配, 重点监察人员做好信息记录。最后, 要健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 不断提升监察管理平台的功能, 提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要想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数字化彻底贯彻下去, 首先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制度化与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其次还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要求, 提出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为中心的目标;还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责任, 精心组织实施;接下来是要加强价差执法人员队伍的建设, 每一个管理级别应配备不低于2人的监察员, 并落实监察监管监督;加强主动监管, 做好预防、预警、预测, 以及分类监管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数字化, 才可以将这一新的制度管理体系很好的开展下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数字化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庞大的系统工程, 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异常艰巨的任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数字化对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的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数字化管理将大大提高信息的管理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 在目前数字大时代背景下, 这种顺应时代潮流的方式会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档案管理的未来将是美好充满希望的。

八、结语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关乎民生, 但是限于我国人口基数大, 案件多且复杂, 所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尤为重要, 要做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需要一个简单且功能强大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信息平台, 只有不断的优化平台, 提高工作水平, 增强工作意识, 加大工作强度才能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 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打下网络化监察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贾洪慧.论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档案管理[J].办公室业务, 2014 (01) .

[2]张聪.浅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档案管理[J].赤子 (上中旬) , 2014 (11) .

[3]李玉胜.探讨信息化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档案管理[J].黑龙江史志, 2015 (10) .

[4]张亮.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档案管理的思考[J].吉林农业, 2012 (06) .

3.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三

该县主要措施:一是劳动监察更主动作为。实行 “两个”转变制度,把被动监察、反应式监察转变为主动预防式监察,要求监察人员走出去、走下去,深入工地与农民工面对面了解,发放维权服务卡,张贴维权广告,快速处理或就地解决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资纠纷等问题,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而不是等工人找上门、堵上门。

二是劳动监察更提早介入。提前谋划、提早介入,强化对县直各有关单位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明确项目业主的监督责任。充分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信息采集、投诉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发现不稳定因素,做好台账登记,明确包案监察员,早介入、早解决,严防年底集中讨薪或恶性事件发生。

三是劳动监察更人性化服务。把专项治理行动转变为日常巡查监督为主,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打击非法职介”等专项监察活动纳入日常巡查监督范围。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扩大我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范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以下措施来开展此项工作的:

主要做法

一、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

我县用人单位自扫用工之日起,按照《关于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毕署人社通(2010)95号和《贵州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到我局监察大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用工备案表》对其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核实签字后到社保局进行参保。目前在我局监察大队备案的用人单位共有334个,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50000余人,已签订劳动合同50000余份。

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促进企业全员参保

我局通过和县工商局、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搭建我县辖区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形成“同一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工作平台。以便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针对用人单位的

1类型,各施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将我县各类企业、尤其是高风险企业的全部员(包括农民工)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以确保企业职工在受到因工伤害和职业病危害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

三、转变监察手段,强化监察效果

今年2月份,我局举办了对煤炭、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为期2天的劳动保障法律的培训,加强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从而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举报投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活动对我县各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形式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从而从源头上掌握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改变了以往的那种被动式的监察。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劳动合同和签低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经常利用广大劳动者找工作的迫切心理,与其达成口头协议或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矛盾,用人单位以此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导致在劳动者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双方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冲突;有的用人单位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把合同文本发给劳动者手中,从而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招用工不规范,存在私招乱雇现象。

二、工资福利不到位,导致工人未参保

部分用工单位都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特别是煤矿企业和建筑行业,工程层层转包、内部关系混乱。基本上是短期用工,根本就没有为工人参加工伤保险,此外,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在未征得工会或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故意延长工作时间,又不支付相应的报酬。有些劳动者因连续长时间的工作,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用人单位却不愿意赔偿,使劳动者陷入困境,生活无助。进一步恶化劳资关系。

三、职业健康管理不到位。

5.劳动保障监察总结 篇五

2011年,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同时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XXXX年劳动监察大队全年共对全市XXX家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完成局下达任务的XXX,主动监察用人单位XX户,涉及劳动者近XXX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XXX,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X起,立案XX件,结案XX件,其中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XXX起,结案率达到XXX%,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XXX起,涉及金额XXX万元,涉及农民工XXX人。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XX多万元,督促XXXX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一是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制定和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四、存在的问题

1、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造成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在宣传教育方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并且要在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一些企业单位诚信度较差,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意识不够,存在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爆光。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3、劳动监察经费空缺,设备不齐全,致使劳动监察工作难以开展。

4、学习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常抓不懈。需要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服务树形象,以服务促工作,改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五、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劳动用工关系逐渐复杂,对此我们提出了“抓学习、提素质、严管理。创一流”执法队伍,强基础、搭平台、促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2、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落实执行。

3、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使我市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对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适时监管。

4、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同时,着重培育劳动用工规范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整体劳动用工行为的不断规范。

5、继续深入探索企业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并进一步将工资支付制度扩展到其它劳动密集型行业,从而实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6.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 篇六

调查时间:地点:调 查 人:记录人:被调查人:性别:年龄:岁 民族:身份证号:职务:文化程度:住址:

我们是府谷县劳动监察局监察员,现就你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对你进行依法询问,请予配合。此笔录负有法律责任。问;你好,你叫什么名字?你什么时间到这工作?问:是通过什么途径来这儿工作的?是否经过培训?答;问:你单位是否收取你押金或者是抵押你的相关证件?问:今年你单位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答:问;你每天工作几小时?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你单位有没有延长 答:

问:每月工资多少?单位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给你发放工资?你到

目前为止工资领到几月份了?

答:

问;你们有没有休息、休假日、节假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给你发

放加班工资?

问:你认为你单位在劳动保障方面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答:

问:你知道你们这里干活的工人年龄最小的是多少岁?

答:

问:单位是否给你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答:

答:

问;

答:

7.兰考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分析 篇七

2012年, 河南省兰考县人社局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35件, 结案35件, 结案率100%, 下发责令改正24件, 行政处罚2件, 强制执行案件1件。主要特征:

1. 接受举报投诉数和案件数均同比减少。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 接受举报投诉数和查处违法案件数曾一度上升。直到2012年, 该年接受举报投诉数与2011年基本持平, 查处违法案件数同比减少29.4%,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举报投诉数和查处违法案件数上升的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2. 投诉立案率、举报投诉案件占比均同比上升。

近来年接受的投诉中, 符合立案条件的在60%以上, 举报投诉案件数在全部案件数中的比率为68.1%, 而2011年投诉立案率仅为12.5%,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该局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指导服务活动措施起到了明显效果, 不少举报投诉都能在立案前的被查阶段得到满意答复或妥善解决。

3. 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三类案件占绝对多数。

2012年, 排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案由前三位的是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 2012年工资支付案件占58.97%, 社会保险案件占21.37%, 劳动合同案件占10.2%。这说明, 这三类案由是劳动者举报投诉的热点, 也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的重点, 也说明目前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侵害的仍是劳动者的最基本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维权任务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将较为艰巨。

二、执法效果分析

1. 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数额明显增长。

2012年, 为农民工追发的工资等待遇数额同比增长135.64%, 而人均追讨工资待遇数额从2389元降至1986元, 降幅高达23%。分析其原因, 主要是2012年两节期间全县开展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加工制造型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 集中人力物力, 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取得了明显效果, 2012年追讨工资数额是2011年同期的114.92%。

2. 补签劳动合同人数减少。

该县补签劳动合同人数为3000人次, 同比增加10%, 保持了2012年第一季度以来的增加趋势。从执法中掌握的情况看, 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将承担支付双薪等较重的法律责任, 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重视并主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升;同时, 各级监察机构抓住《劳动合同法》及条例实施的关键时期, 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指导和监控, 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3. 社保违法单位数及涉及劳动者人数持续增加。

督促办理社保登记涉及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1.9%和231.23%, 督促依法申报缴费涉及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32%和842%。随着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上升, 社会保险参保率也呈上升趋势, 违法单位数及所涉及劳动者人数增加。

三、基本结论

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各项数据总体平稳, 反映出用人单位违法情况的指标相对平衡, 从一个重要侧面证明了当前该县劳动关系总体和谐。

现阶段, 该县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参与处理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与往年基本持平, 居高不下, 成为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隐患。二是部分涉及劳动者经济权益案件的处理难度加大, 对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 成为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工作的迫切需要。

四、工作建议

8.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八

摘要:随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增多,物资采购量增大,电力企业针对招标工作在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商家入围,评委选取,评标定标,合同管理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不规范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环节进行监督。本文论述了电力企业在招投标环节开展效能管理的关键实施环节及相关保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效能监管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效能监察招投标管理商业贿赂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基础建设项目不断上马,但由于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已逐渐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发生,“豆腐渣工程”增多,这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是一种最具危险性的权力腐败,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的一项专项监督,是推进企业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对企业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和能力及产生的作用、效果和效益等进行监察,能够有效地减少招投标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从而保证企业招投标过程的“三公”。

1电力企业招投标管理现状

随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增多,物资采购量增大,电力企业针对招标工作在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商家入围,评委选取,评标定标,合同管理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随着《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极大地规范了招投标管理活动,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过多的行政干预,操作程序不规范或随意简化、对投标单位审查考核不够、投标结果轻易更改等情况时有发生,大大削弱招投标机制所应有的效能。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于一已之私,招标管理单位往往对招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程序置之不理,采取如下的违规行为:①化整为零,逃避招标。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招标,将达到招标起点标准的项目或金额进行分割,使得分割后各部分达不到招标起点。②半招半定,只招其一。只对部分项目展开招标,其他部分则按设计变更或追加项目发给关系户或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③表面虚假招标,实际直接发包,或泄露标底,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④招标文件不规范,文件信息不清晰、不具体,导致招标文件内容存在明显差异而缺乏可比性。⑤评标不公正,过程不公开,搞暗箱操纵,对关系户和其他投标方区别对待。

与之相对,投标单位为了中标有时可能采取以下不正当行为:①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谋求中标。②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国家和招标单位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③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就采取借用或挂靠等方式谋求参与投标,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取利益。

过多的行政干预,操作程序不规范或随意简化、对投标单位缺乏审查考核、轻易更改投标结果等情况的发生,大大削弱招投标机制所应有的效能。因此企业的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必须控制、监督,开展招投标效能监察不仅是企业发展的内部需要,也是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

2招投标效能监察对策

2.1重点监管内容

2.1.1招投标活动前期相关工作的审查:①检查是否具有完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履行相关制度中对招投标工作职责的规定,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②检查在制度框架内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有无将公开招标的项目拆分、规避招标的行为。③检查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或歧视性对待潜在投标人,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④检查公开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确定潜在投标人。⑤监察标底编制工作的保密情况。

2.1.2招投标工作具体实施情况的审查①检查招标工作中是否执行“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②检查有无虚假招标,是否存在影响评标活动公正、公平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其它方式干涉招标的行为。③检查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是否存在相互串通、以权谋私、商业贿赂等行为。

2.2可采用的方法效能监察的方法多种多样,最基本方法有过程参与法、资料分析法、评价审核法等。

2.2.1资料分析法资料分析法是指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管理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出的各种决定、命令,发布的各种文件、工作计划以及各种账目、单据、统计报表等资料进行查阅,通过核对及分析研究来正确评价招投标管理活动。其中,监察部门对收集的数据要反复核实,必要时应请有关权威部门认证,防止出现差错。

2.2.2过程参与法监察部门为了充分保证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有效防止和控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监察部门在此过程中需要保证其监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是参与过程,而不能代替、包办和执行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

2.2.3评价审核法这是指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管理活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进行审核,以评价其管理效能的方法。即对企业招投标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使用状况,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所达到的预期效果进行比较,进而给出评价。

上述方法可以通过组合在招投标工作各阶段中加以利用

2.3具体对策

2.3.1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发包工作开展招投标效能监管前有必要做到四个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规定实行招标的范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范围外,还应对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作出具体的规定,防止借此之名规避招投标。二是明确评标过程中的具体打分标准,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业绩大小所给的分值应作出合理的规定。三是明确规定中标价合同实施管理办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中标价合同实行跟踪管理,做好信息反馈、行为调控、决算审计等,杜绝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导致工程决算远超概算情况的发生。四是明确规定对违反招投标制度行为的处罚方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规避招投标、搞私下发包、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2.3.2创建招投标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督保证制度组建招标监督人员库,选派不同单位、不同专业的监督库成员对招标工作全过程监督,形成了组织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惩防体系考核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效能监察办法、招投标活动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监督约束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

2.3.3突出招标、投标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在招标活动过程中,

监督人员应通过检查项目审批程序、招标或谈判文件等,审查招标项目是否是公司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是否通过审批,更重要的是多渠道掌握不招标项目或谈判项目的相关信息,防止招标单位将项目以化整为零或拆分的方式,逃避招标。此外,还要检查招标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设有标底的项目,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标底在开标前保密。监督人员应通过全程参与,及时与招标人就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及时提出有效意见,对于出现的违规操作,予以当场制止。

开标过程中,监察人员参与开标会议、宣读招投标纪律,并进行现场监督。评标过程中,当评标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监察人员将评标纪律和保密要求作为评标工作手册内容,随评标工作手册一起发给每一名评标专家。同时,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资料必须有现场监察人员进行签名。最终定标阶段,招投标部门要将附有评标结果、评标说明及招投标书说明等信息的资料报送监察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在具体监察中,监察人员获取招投标文件、会议记录、开标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招投标工作的“三公”原则。

2.3.4加强招标后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招标结束后,监察部门应继续对中标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实行跟踪式的监督检查。一些企业往往比较重视招标的过程控制,却忽视了对招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在没有监督控制的情况下,随意变更招标结果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者与招标会议上所承诺的内容不一致;合同执行情况与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不一致,如交货期、数量、质量的验收及服务等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等。这导致招投标仅仅流于形式,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应重视事后监督,对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监督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有非法转包、分包问题,是否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保障机制

3.1思想保障抓好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是有效遏制企业发生腐败现象行之有效的措施。电力企业在开展招投标效能监管时,应把廉政教育的关键点放在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从事关键岗位的工程管理、人事组织、物资采购等管理人员。一方面,通过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签订责任书,加强相关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如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与分管领导签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书》;组织关键岗位人员与纪委书记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3.2组织保障组织到位,形成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突出效能监察的主体地位,抓好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是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工作中,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坚持把效能监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企业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每年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汇报,对效能监察的工作安排、问题整改、效能评价、表彰奖励等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3.3人员保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是搞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覆盖面宽、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和实施难度大的系统工程。这些都要求从事效能监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首先,在成立效能监察小组时,监察部门应选派工作能力和事业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担当此任。其次,公司及各基层单位要通过举办学习班、专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从事效能监察工作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重点进行效能监察专业知识的培训。最后,监察组人员应注重学习与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自觉弥补自身知识的不足,以适应效能监察工作的需要,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工作中敢于监督,勇于负责,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3.4制度保障切实把效能监察融入到企业管理之中,形成闭环的监察管理体系,要搞好效能监察,必须走监察、整改、再监察、再整改之路,直到被监察的工作进入正确的轨道和规范的管理程序。

在开展招投标检查效能监察工作时,应努力做到“监察一批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进一项工作”。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重新审查,关注制度的完善性、系统性,修订并完善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工程招标制度》等一系列企业内控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员工从业行为,规范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自律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4结论

9.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意见 篇九

一、总体思路

2013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坚持“一三四三”的工作思路,即打响一个“文明监察”品牌,完善创新“两网化”监管、诚信等级评价和“一书两金”三个机制,突出小微企业监管服务、解决欠薪问题、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和书面审查扩面增长四个重点,加强管理、能力和作风三个支撑,实现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档升级。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诚信等级评价和“一书两金”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扩大“两网化”管理覆盖面,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完整不少于700户;书面审查不少于700户;在按时完成上级部署专项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自行组织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检查至少一次;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工作措施

(一)转变执法理念,打响“文明监察”品牌

大力倡树“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执法理念,自觉把服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一种行为准则,贯穿于整个监察执法过程,切实做到服务到位、执法规范、打击有力。

服务到位。一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但不宜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有关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二要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察事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管辖范围;三要强化行政调处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对有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开展约谈,进行调解处理;四要坚持上门执法服务。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平台宣传相关的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变单一执法为宣传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过程。

执法规范。一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案件调查审核处理“三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专家会审、集体讨论、行政处理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坚决杜绝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确保所办案件成为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推敲、受得住检验的铁案。二要深入推行一体执法。凡涉及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活动,一律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处罚,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及相互推诿、拖延办理监察事项等现象的发生。

打击有力。要坚持综合运用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稽查等各种监察执法方式,积极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对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有果,彰显法律的尊严。

(二)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全面深入推进“两网化”监管,要着力在四个方面做实际事、下细功夫:一是基层网格机构队伍建设实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职能落实、责任落实。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自身建设,充实人员、提升素质;一手抓基层网格机构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直接面向社会聘用等形式,落实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业能力培训,使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采集信息、宣传、监测、预防预警、调处和配合执法六项职能,真正成为基层网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知情者、宣传者、建议者、预警者、调解者和参与者。二是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入库确保真实完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的信息一律不准入库;已经入库的信息,要采取多种方式尽快补充完善,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实现信息比对工作的实质性突破。将所采集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经办等业务信息进行比对,为分类监管、动态监控和评估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要立足信息采集和评估分析,实施用人单位分类监管和动态监控,及早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劳资纠纷;对已经出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征兆的,要第一时间发出预警,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将重大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中。

要扎实做好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一要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书面审查作为等级评价的基础手段,初步掌握招用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二要及时记录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不断充实诚信档案的内容;三要及时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掌握的情况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经办等业务信息进行比对,提高诚信档案中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四要加大征信力度,定期开展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信息系统实时记录信息新增和变更情况以及劳资矛盾的调处情况,使诚信档案涵盖的单位更多、数据更全、信息更准、利用更便捷。

为确保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力推行、实施到位,要坚持做到:一是严把标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二是严肃纪律。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真实反映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三是确保实效。对a级诚信示范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并采取区、街道联合方式对c级非诚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真正体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原则。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小微企业监管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存在的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缴费率低等突出特点和问题,要积极发挥“两网化”监管的职能作用,定期对网格内小微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其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引导小微企业规范用工。对多次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处理处罚。

二是加大力度解决欠薪问题。一要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并按季通报。通过劳动者举报、企业自报、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获得工资拖欠信息,及时了解企业欠薪情况,有效防范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发生欠薪的企业,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员或协管员每月至少一次向欠薪企业尤其是重点欠薪企业了解其新欠和偿还情况,指导企业按照计划偿还欠款。二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欠薪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明确责任,及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三要学习寿光经验,积极探索“一书两金”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选择典型企业、行业推行“一书两金”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形成有效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要落实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欠缴社会保险费、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以上、因改制改组(拆迁、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企业,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20人以上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主逃逸等重大情况和信息,各基层监察网格要本着“知情信息及时报”的原则,在事件发生(或知情)后2小时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处报告情况;对因少报漏报或隐瞒不报而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严厉问责。二要建立“日监控、月汇集、季研判”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要增强工作敏感性,预判重大劳资矛盾出现的前兆,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日监控,对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进行收集、跟踪、处理,遇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月汇集,区劳动保障监察处每月要向基层网格、重点监控用人单位收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一手资料;季研判,每季度要召集研判分析会,对劳动用工运行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季度分析报告。三要建立重点预防监控制度。把改制企业、发生过工资拖欠、经营困难、裁员人数多、使用劳务派遣人数多、劳资矛盾多、农民工人数多的企业作为重点预防和监控对象,采取重点联系的方法,明确人员责任。重点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工时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劳动用工管理等进行帮助指导,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四要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的应急准备、协调和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工会、经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正常信息互通机制;要建立重大事件快速反应预案,确保第一时间介入,并公平、公正进行调处,快速有效处理重大案件。

四是扎实有效开展书面审查工作。继续扩大书面审查的范围和数量,2013年计划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数量再增长75%。书面审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重点单位除小微企业外,还包括新开办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等级评定为c级的单位。

(四)加强管理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2013年评优树先将根据各街道举报投诉结案率、书面审查计划完成情况和用人单位信息完整录入计划完成情况三项指标择优推荐。同时,将对至少三分之一的2011诚信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对至少三分之一的非诚信单位采取区街道联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还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各街道管辖的用人单位直接进行查处。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服务能力。

10.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 篇十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定期报送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一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由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建立与社会保险办、就业办、机关保险办等机构的协作与联合审查机制。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范围和管辖

(一)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适用本办法。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依照本办法执行。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办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二)工作管辖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市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和外商(含港澳台)独资企业、省内外地驻济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县(市)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属及以下等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外地驻济办事处登记证复印件、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3、全部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劳动合同文本或鉴证花名册;;

4、工资发放表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表;

5、现金帐、银行帐、应付工资明细帐、管理费用明细帐及相关会计凭证;

6、社会保险登记证,与工资发放表相对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交费收据、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增减人员明细表);

7、使用在校实习生、下岗、退休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要提供相关的实习协议书、实习生花名册、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社

会保险的证明、退休证、劳务派遣协议等。

9、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周期。周期为用人单位接受审查的当月向前推一年。用人单位应报送这一周期内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书面材料。

第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知)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通过在新闻媒体、网站发布公告,或直接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通知。

(二)领取材料

用人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监督审查手册》及《报审表》等有关材料。对接到通知后不领取有关材料或拒绝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三)自查整改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按要求填写《监督审查手册》及《报审表》,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书面材料到监察机构接受审查。

(四)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审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监察机构应责令改正,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依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处理。

第八条对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

例》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方案。

11.现代电子信息提高效能监察的应用 篇十一

【关键词】现代电子信息;效能监察;措施

【中图分类号】T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160-01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应该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了普及与应用,而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主题之一,企业的有效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效能监察,有利于全面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稳定监控的发展。

一、现代电子信息和效能监察相关概念

作为电子工程的核心构架,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计算机与各个行业的联系中保持良好的应用发展势头,其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企业将现代电子信息作为管理的有效工具,在相关方面进行资金投入用来改变企业网络管理运行环境,在重要的应用领域强化企业的发展;而监察部门可以利用电子信息对监察范围中的企业进行管理,提高监察效率。利用电子信息,企业管理还能避免出现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违反法规的行为或现象,提高监察管理的科学性以及可靠性,强化企业的个人职责,有效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企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提高现代电子信息监察效能的措施

1.健全网络系统,提升效能监察力度

现代化企业多十分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在提升效能监察过程中应用电子信息技术须完善健全电子网络系统,实现现代电子信息效能监察的突破与创新。例如完善VPN技术,能有效提高效能监察的有序性和高效性,VPN技术即用密码、隧道协议以及身份验证等建立而成的专用虚拟网络技术,这一网络技术使得人们可以利用整个英特网,还包括局域网等网络实现网络的互相通信,而无须铺设物理线路,在相关动态作用的条件下进行开展管理工作。企业利用VPN技术能透过VPN的通信隧道,将效能监察的相关信息向企业的外部、内部客户端传递,实现企业效能监察的快速提高。

某煤矿企业为提高效能监察效能措施成立了矿井以及生产调度的多级信息中心,其电子信息调度中心包含了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经营管理、高度指挥以及安全管理多个功能,矿井具有出入井考勤、瓦斯监测、视频监控等功能,建立电子信息调度中心,该企业实现了对生产的全时段监控,提高了效能监察水平。

2.拓宽电子信息软件的应用范围,提高效能监察质量

提高效能监察还须对新软加强开发利用。当前多数企业都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进行了大笔资金投入,部分企业也建成了办公自动化的OA系统站系统、企业物资管理系统、企业财务核算系统以及企业的电子邮局等多种系统,企业纷纷建立企业特色的电子信息系统。

论文提到的煤矿企业在建立信息调度中心与企业内部局域网同时,还积极进行软件的开发与利用,对整个生产管理环节进行监察,对煤炭资源的运销、生产管理计划、煤矿生产安全监控、员工电子考勤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该企业还与与某大学进行合作,开发出“MES(煤矿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建立了煤炭自动化产销发运过程的煤矿系统、计量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等电子信息的管理软件,该系统软件的操作性强,信息覆盖面较广,具有很强的信息安全度以及信息广度,从另外一个层面提高了效能监察。一旦发现了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则能进行及时的调整与调控,相关监察人员通过这一信息软件系统能进对企业的生产以及销售情况进行远程监控。

该企业开发的安全生产考勤系统,主要配件包括读卡器、射频卡、LED显示屏、系统软件、矿井考勤分机、传输接口等,能自动实现对生产人员的生产管理、出勤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利用计算机技术,效能监察人员能对企业生产线上的职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监察,从科学角度出发杜绝安全隐患,实现企业的高效、安全生产和管理。

3.提升效能监察管理思想,强化效能

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效能监察的应用需要随经济发展的步伐进行及时更新。企业的内部效能监察方面存在相对薄弱的管理环节,为了有效提高效能监察的质量,让企业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适应市场需求获得发展,企业需从本身的薄弱环节出发,主动改变已有的管理思维,利用先进的电子科技技术实现科学化、合理化的效能监察,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监察体系,在实际的操作和应用过程中,突破已有的工作模式,树立现代电子信息思想,将企业事后问题补救的形式转变为事前防范,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强化企业关口前移、事中参与同步监察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加强管理,让企业在高质量的效能监察管理中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随着企业竞争力的加强,各个企业加强了信息人才的培养与建设,纷纷成立了电子信息中心,培训和培养电子信息技术人员,重点加强企业保卫人员、监察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思想转变以及技能掌握,利用知识竞赛、技术培训以及企业案例教育等形式,让企业员工在提高效能管理思想、熟练掌握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同时,全面提高效能监察质量以及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12.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十二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属性

劳动保障监察, 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 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 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 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历程

1919年10月, 第一次国家劳工大会通过的若干公约中, 就包括一项《劳动监察 (卫生机构) 建议书》, 该建议书呼吁对工人的健康进行保护。而1923年通过的《劳动监察建议书》则明确了劳动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范围以及监察员的权利地位、监察组织规则等。其后1947年、1969年和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分别通过了《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劳动监察 (农业) 公约》和《劳动监察公约 (81号) 议定书》, 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农业、教、科、文、卫等各个领域。

新中国成立以后, 逐步建立了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为主的劳动监察制度体系。有学者把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探索起步阶段 (1978年~1991年) ;建立拓展阶段 (1992年~2004年) ;稳步提高发展阶段 (2004年至今) 。随着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步入依法监察新的发展阶段。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四项职责、九项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四项职责、九项监察事项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明确了方向。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确立的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一是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征缴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是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 被监察主体不服的, 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是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四是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 具有国家强制力, 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做出明文规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在实际工作中,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如何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严格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新课题。在工作中要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以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 办案过程公开透明, 接受社会监督, 这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所在。

1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政务公开 篇十三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受理与立案

(一)、投诉须知:

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在笔录上签字。

投诉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请求事项;

3、投诉请求事项是否已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举代表投诉,投诉人也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代为进行投诉活动。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受其管辖(采取属地管辖,管辖按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进行划分)。

(三)、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不属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

2、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3、经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但仲裁或者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的除外;

4、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下列情形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1、因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2、因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3、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4、因用人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理方式:

(一)、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文书送达之日起60天内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调查中止:

1、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2、因不可抗力不能调查取证的;

3、案情需要鉴定的;

4、认定重要事实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结果的;

5、因被调查人逃匿不能取得相关证据的;

6、其他需要中止调查的情形。中止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调查期限继续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立案:

1、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2、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

3、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的相关义务承受人的;

4、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发生超过2年的;

5、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

(五)、发现违反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分案由汇总 篇十四

一、招用人员类

1.违反招用人员规定

(1)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

(2)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

(3)提供虚假用人信息

(4)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5)招用人员从事违法活动

(6)以招用人员为名进行欺诈活动

(7)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2.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或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

3.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4.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使用童工

(2)未按规定将童工送交其监护人

(3)介绍童工就业

(4)未按规定保存(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类

5.违反劳动合同订立规定

(1)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扣押劳动者应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

(3)未建立录用劳动者登记核查制度

(4)违反试用期有关规定使用劳动者

6.违反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规定

(1)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7.违反劳动合同书面报告规定

8.违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规定

(1)拒绝或者拖延答复平等协商要求

(2)拒绝(或不按时、不如实)提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所需情况和资料

(3)协商一致后拒绝签订集体合同

(4)阻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5)不按照规定报送集体合同审查

(6)未按规定保障协商代表权利

三、工作时间类

9.违反工作时间规定

四、工资类

10.违反工资支付规定

(1)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

(2)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

(3)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4)指定劳动者消费地点、场合或限制消费方式

11.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12.违反加班加点工资支付规定

13.违反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1)未制定、公布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

(2)制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未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

(3)未记录、提供劳动者工资清单

(4)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

(5)考勤记录未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6)出勤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

(7)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

(8)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未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五、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类

14.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15.违反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六.社会保险类

16.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注:指未参加某一个或某几个法定险种)

17.违反社会保险登记管理规定

(1)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伪造(或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

18.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或缴纳)管理规定

(1)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

(2)因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

(3)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材料

(4)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19、违反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管理规定

(1)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2)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3)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七.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类

20.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设立职业介绍机构(或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2)违反职业介绍行为规定

21.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

(1)擅自举办民办职业学校(或未经许可从事职业技能培训)

(2)违反民办职业学校行为规定(或职业技能培训行为规定)

22.违反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违反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行为规定

八、其他类

23.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1)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

(2)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3)隐瞒事实真相

(4)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

(5)拒不执行限期改正指令

(6)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

(7)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

24.违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规定

25.违反工会法规定

(1)阻挠劳动者参加工会

(2)阻挠劳动者组织工会

(3)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

(4)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5)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被解除劳动合同

15.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 篇十五

关键词: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和处理各类劳动用工举报投诉案件过程中形成的, 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是整个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经验总结, 它充分反映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 同时, 它也是劳动违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原始凭据, 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工作, 现就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案卷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一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一) 案卷中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如下:

1. 执法文书制作内容表述不准或过于简单。

主要表现在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完整;执法人员随意使用难懂的简略用语、方言和口头语, 叙述事实逻辑混乱, 表述不清;涂改现象严重, 使档案失去应有的原始性和可靠性, 降低了其参考价值。

2. 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时空项严重。

如各类文书的编号、签发日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行政机关名称等空项严重或填写不全, 对文书的真实性和后期的档案整理都造成了影响

3. 卷宗内执法文书不全。

如无投诉登记表、立案登记表、送达回执或结案报告等, 如在办理欠薪案件中, 经常在办案过程中因劳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案件了结, 而执法人员多因事情已解决, 思想松懈, 疏忽对案件文书的完善, 甚至出现连结案报告都不写的现象。

4. 案卷内文书装订顺序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的装订要求, 文书装订过程中存在随意性, 经常出现同类文书装订位置不同的现象。

(二) 案卷收集、归档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归档范围不明确, 入档归档不及时。

长期以来对劳动监察案卷归档范围、时效不明确。时效唯一可以依据的是《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 其中第四十条只是作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 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3年”规定;对档案资料归档范围界限模糊, 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 所有材料都由承办人掌握, 根本不可能及时整理归档。等案件处理完毕后, 经常出现部分材料漏报, 甚至丢失, 造成档案材料不全, 不能充分表达执法监督力度的可靠性。

2. 证据材料收集不全, 提取不规范。

对依法所得的物证, 如工资表、考勤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票据等复印件, 未能注明来源, 要求提供者签名, 单位盖章、注明日期等, 降低档案材料的可信度。

3. 档案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往往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 职责不明确, 在工作时不能够兢兢业业、全心全意投入, 对档案业务知识了解甚少, 对档案的查阅、抄录、复制、借出随意。且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复杂, 过程周期长, 需存档保留资料量大的实际情况, 在工作中, 难免常出现各种漏洞、错误, 泄密和丢失情况时有发生, 造成档案资料管理混乱, 许多信息不能被有效地挖掘和利用。二是缺乏先进的档案管理技能, 档案的存储管理多使用纸张存放, 极易损坏、流失, 绝大部分工作都通过手录完成, 工作效率低。特别对执法过程中收集的大量影像资料, 电子材料等缺乏专业的整理、保管方法, 极易丢失, 泄密。

二、对策和措施

(一) 加强培训, 掌握技能。

要选用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热心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 担任专职的档案管理员。同时, 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 使执法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更好地掌握文书制作、材料收集的技能和方法, 做到及时收集、定时移交,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思想教育, 使其深刻认识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杜绝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涂改、伪造、泄漏他人信息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二)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 制订适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 对档案的书写、收集、整理、编目、装订、查阅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具体详细规定, 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 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 加大投入, 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

积极开发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 对劳动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环境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改革, 及时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档案的记录和管理, 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在建档、调档、归档过程中, 全部使用计算机录入、查询, 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从传统档案管理向数字化档案管理的转变。特别是应针对企业建立一种能够及时更新、实时监管的电子档案, 根据“两网化”建设要求, 对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的电子化管理手段, 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及劳动者的状况, 以便能够实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永强.浅谈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的管理财会审计, 2015 (35) .

[2]陈晓蓉.鼠标一点进企业键盘一敲查个人.中国档案报, 2013年总第2449期第二版.

16.中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探析 篇十六

【关键词】 社会保障;信息化;保险

一、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存在问题

1.社会保障信息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相互联系。(1)管理体制因素。管理体制是制约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最根本因素,存在着险种的分机构经办与实现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基金管理的分散性与建立集中式的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之间的矛盾。(2)政策因素。近几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政策出台比较频繁,导致对核心平台的修改比较频繁,信息化建设中还面临政策的不稳定性与系统需求确定性的矛盾。

2.社会保障信息封闭,缺乏透明,无法满足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和使用。(1)资金因素。资金问题一直是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个难点问题,一些地区金保工程尚未得以正式立项,没有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资金地方负担,建设和运行资金不足与重复建设、资金浪费并存的矛盾。(2)人为因素。这除了在制度、法律层面上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使用和监管体系外,在技术层面上也缺乏一套可供人民监管的透明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二、中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责任,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系统规划和组织职能,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农村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纳入本地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联系制度。对各地系统建设中遵守统一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建设进度。

2.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技术标准。各级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的业务经办规程和系统建设要求,规范经办行为,优化经办流程,认真整理数据,做好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基础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劳动保障系统网络IP地址规划方案》等。做好统一软件的开发工作,以适应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3.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劳动力市场综合月报数据库数据质量的检测和数据深加工,提供包括岗位空缺数、求职人数失业人员的各类分析报告,提高分析报告质量和信息使用的实效性。建立适应农村劳动力市场的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利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建立丰富的测算模型,构建良好的数据和技术结合的平台。加强全省农村劳动力市场因特网站的建设,开发信息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

4.开展农村社会保险信息网建设,加快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体系,做好全省农村地区个人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整合工作。应用软件以养老保险为基础,逐步扩展到医疗等险种,争取在“十一五”期末真正实现“五保合一”的应用网络,基本数据共享,节约管理成本。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统一的规范指导下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信息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和收集保险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逐步实现农村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一个包括劳动力市场、地税、财政、统计等部门在内的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保险信息服务体系,形成“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场所。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使农村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账户、政策法规、热线咨询等信息,实现咨询“一线通”。

5.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并加强息队伍建设。要根据有关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努力争取向计划、财政部门申请系统建设的运行资金,也可考虑与银行等机构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资金。要加快信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信息技术、熟悉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的工作人员队伍,合理有效地发挥信息技术人才的作用。

6.重视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控机制。高度重视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加大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技术手段。重点做好系统应用、数据权限、网络管理、机房设备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1]于茜虹.加强信息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J].现代情报. 2007(3):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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