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共10篇)(共10篇)
1.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一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成立于2011年6月,前身为理学院物理系,首任院长为中科院院士葛墨林,物理学院是学校具有较高基础教育教学水平、较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力、富于创新精神,培育高层次、高素质理科人才的重要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教授及研究员21人,博士生导师25人(含兼职3人),副高职人员36人。拥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2人,青年千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7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1名。引进芬兰科学院院士兼瑞典科学院院士Antti Niemi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聘任国际著名物理学家美国芝加哥大学Paul Wiegmann教授为“徐特立客座教授”,聘任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Alexander Molochkov教授为物理学院兼职教授。学院设有应用物理学本科专业,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凝聚态物理和理论物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物理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8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申请人除符合《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外,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博士招生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一、物理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原则
1.以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为核心,全面提升选拔质量。2.服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布局。
3.严格招生程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生报名与初选
1.报名考生需通过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报名,请考生参照我校研究生院招办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物理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报名基本资格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进行择优选择,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2.组织形式物理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招生工作部署下完成。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按照报考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物理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小组,院长及招生主管副院长为小组领导,成员包括学科责任教授和各研究生团队学术带头人;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教学干事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基本审查、筛选,报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进行择优选择,资格审查专家组由学院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报考资格审查专家组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学术基础、外语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并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对于复审不合格不予准考的考生给出明确书面意见。资格审查小组有义务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二阶段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博导组成,学科责任教授或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任组长,组长应对面试选拔的各个环节负责。面试选拔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面试选拔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考核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通知给每位初审合格考生,考生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物理学院面试考核。初审、面试各环节工作均接受研究生院巡查小组和学院招生小组领导的监督。3.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
网报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7日或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学科所在招生单位提交材料。考生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
(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参加2017年12月选拔的考生请将申请材料于2017年12月7日前寄至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加2018年3月选拨的考生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在学院网上另行通知。地址如下:
北京市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北京理工大学
中心教学楼623 收件人:周格羽
邮编:100081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和2018年3月18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每人至少30分钟,考生需准备15分钟PPT,主要内容为硕士以来的研究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力考核、口语考核、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课能力考核和其他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由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3.考核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具体地点以邮件通知)。
四、体格检查
面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类别及相关事宜
1.学院根据考生科研能力、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所有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缴学费,不发放生活补助。物理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表现,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六、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6年。
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我校已向教育部申请“高等学校与工程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此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待教育部批准后另行公布。
八、其它说明
1.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核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4.考生可通过本通知附件查阅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5.考生可直接与物理学院周格羽老师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电子邮箱:zhougeyu@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1355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二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1号)的要求,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2018年宇航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试行“申请审核制”,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制定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办法和细则如下:
一、选拔方式
2018年,宇航学院博士招生选拔试行“申请审核制”。“申请审核”程序包括考生申请、资格审查、综合素质面试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提出报考申请,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资格审查专家组,按照统一原则和标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经学院初审并上报研究生院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申请审核制”将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素养、科研潜质、科研经历与能力、学术基础、兴趣与志向以及外语能力等。各学科方向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求,制定不同的面试内容,全方面考核综合素质,实施择优录取。
二、选拔时间
宇航学院在2018年3月17、18日期间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工作组组成与分工
宇航学院成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由主管研究生招生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各学科责任教授组成,研究生招生干事担任秘书。根据学科方向布局,宇航学院共设5个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科责任教授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的全体博士生导师组成。各学科方向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和择优录取工作,各小组组成如下表所示。
四、监督保障制度
室与研究生院督导检查工作组的巡查与督导。
为了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能够“公平、公正、有序、规划”的开展,招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
宇航学院成立招生监督保障工作小组,由教授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教授委员会委员担任组员,研究生招生干事任联系人。学院招生监督保障工作小组对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并接受考生申诉。
宇航学院申诉电话:010-68914521(赵老师)
五、招生工作流程与录取办法
1.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接受普通招考学生及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必须在2018年6月获得学位)也可按硕博连读形式报考。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2.考生于2018年2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按学校要求寄送至宇航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研招处,由研招处确认学生是否获得准考资格。3.通过研招处准考确认的考生,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18年3月14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选拔。
4.2018年3月17、18日,宇航学院各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能力测评70分。具体内容、形式和要求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 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由所在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自行规定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应用能力。采取口试、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方式考核。考生若外语成绩达到一定水平时可申请外国语免试,具体参照《博士招生“申请审核-考核制”外国语科目(英语)考核的替代标准》。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均由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给出,满分30分。(2)综合能力测评 由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集体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重点考查考生所掌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与专业基本概念、创新能力、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测评过程中,充分考虑考生选报导师对考生培养潜质的评价。测评成绩由招生工作小组给出,满分70分。5.宇航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6.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其它事宜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老师
联系电话: 010-68914521
3.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三
一、培养目标
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
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在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形成学校与院系学科两个层面的良性互动。培
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位获得情况: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
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
办公室)。
三、招考方式
1.申请考核方式:
2014将在文学院、历史学系、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
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申请条
件及招生名额可参看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说明及招生目录。
以上院系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后,根据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院系“申请-考
核”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交流交往能力,最终确定能否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
2014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哲学系、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
院、工程管理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上学院的招考方式如下: 普通招生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初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
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初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
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申请考核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均须先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2月10日),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
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报名、交费、考试证发放等事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
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
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具体寄送地址详见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
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
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及考试程序
1.申请考核方式:
以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2.普通招考方式: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16日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主页为准,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通知为准)。
初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初试时需要给监考老师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
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复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
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六、其它
1.2014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4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
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
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
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数约4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
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
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
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
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该计划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
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
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2013年5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意见及《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发
展规划(2013-2016年)》要求,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南海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7.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教育部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9.南京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面对新入学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生在通过博士
资格考试后,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教育部向博士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和申请“提升计划”项目奖励,最高额度为8万元/生;此
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具体可查询网址http://gra/content/sxjy.asp)。优秀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远高于学费标准。
10.博士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
本人自理。
11.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如有不法分子在报名后发送有关辅导班报名、兜售真题及答案的欺诈讯息,请考生自决抵制。
4.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四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 ” 和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我校共有 147 个学术型专业 和教育 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1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共 30 名左右(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于 10 月上旬左右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2012 年教育博士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1、为推行我校博士招生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等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方式报考。
四、报名、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201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0 日 网址:
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报考费每人 250 元(本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 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前提交)。、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上。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请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3 日 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
(1)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A、B、C、D、E)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 25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26 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复试 我校将于 2012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 2012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2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2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录取为自筹类别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请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注:被录取为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和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相关奖学金。)
(一)学校为 2012 级自筹类 别 博士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如下:、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三年 9.6 万元(不纳入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人 · 年。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0%、20%、70%。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一、二等奖学金根据考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十、学费
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设施良好,环境优美。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属于在职、委培、定向类 别的 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可以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5.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五
发布日期: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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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季和秋季招生,招生总规模为700余人。春季面向校内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秋季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公开招考。本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对外公开招考。
一、报名
(一)报名办法
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考生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6日上午8:00至2011年11月3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相关说明
1、凡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类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经核实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内蒙古农业大学、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专职教师可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专项”。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择优录取。
3、我校实行按二级学科报名考试,录取阶段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招生导师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五)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考试。
2、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满六年)并通过同等学力资格审查的人员。
(六)报考资格
1、我校在考前不对公开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2、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于报考当年10月20-26日(逾期不予受理)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以下B5纸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学士学位证书;
(2)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名列前三名);
(4)至少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5)在我校或其它设研究生院的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程的成绩单(外国语成绩也可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替代)。
我校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于11月上旬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查结果,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当年报名考试。
(七)其它
1、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初试
1、时间:2012年3月17、18日
2、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具体位置于考前一周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详见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外国语考试的主要题型有:阅读、词汇、完形填空、写作和翻译等,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四、复试及录取
(一)考生复试前应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报名登记表、两封由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签字的专家推荐信、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盖有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成绩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可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身份证、准考证、硕(博)士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硕(博)士学位论文以及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可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考前资格审查原件及准考证;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一学期休学。休学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可申请再休学一学期。累计休学两学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
1、对考生进行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实行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
2、我校主要招生类型分为非在职生和在职生两大类。
(1)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生,由国家、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经费和1500元/月的助研津贴并享受公费医疗。进入拟录取名单后须与学校、导师签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协议书》。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为8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学年培养费。拟录取后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并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国家标准的助学金。
五、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本招生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6.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六
添加时间:2011-11-9 13:56:00点击次数:669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有三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东北大学关于在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3、直接攻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方式,详见《东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普通招考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入学时间均为2012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8日;
网址:http://218.25.76.134:8080/news/index.jsp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2年2月29日至3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主楼521)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东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2)二份专家推荐书(由有正高级职称的推荐人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3)东北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本人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有关提示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4)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15日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盖章);
(7)报考行政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导师的考生须出具公共管理系导师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交纳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考试费400元)。
3、准考考生须在4月6日至10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enroll.aspx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课(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参考书为:《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陈昌曙 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9年)、外国语、两门业务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
复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评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材料;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复试备有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初试时务请携带复试材料,以便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上)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录取前,学校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非定向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九、其他
1、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学科名称前带“★”)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占所报考导师年度招生计划。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委培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我校从2009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6、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
7、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5号)的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东北大学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8、考生在报考前须同所报导师联系,确定报考类别(非定向、委培)。9、2012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54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7.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七
(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0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9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以下两个要求: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3年9月1日,下同);
②在核心刊物上,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前)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请参照北图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版)》(网址:http://kjc.njnu.edu.cn/wzattach/141503_770444.pdf)。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的年龄不限。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在校非应届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办理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
(二)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
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委托培养)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
3.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4.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五)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3、4、5各项的要求。2.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3.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于2012年12月初提出申请,具体要求与程序请参照当时的工作办法。
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于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16日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同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未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以免专业方向及选考科目的选择产生差错。)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于2013年3月7日-8日至我校仙林校区进行考前报考资格审核,其中报考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的考生3月7日审核,其他学院考生3月8日审核。
1.资格审核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带近五年内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
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因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
(1)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2)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考生(学术型硕士攻读硕士学位时间小于3年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3)成绩单: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以下同); 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③同等学力人员,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4)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5)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以及近五年【2008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来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份,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不超过1份,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专利申报参与人外,考生须为第一申报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份,须为第一获奖人,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考生其所带学生获得的重要奖励也可列入)。成果复印件以当时所提供为准,不再补充,以备拟定复试及拟录取名单时参考,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6)专家推荐书2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7)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
(8)2013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
(9)201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
2.体检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领取准考证后至南师大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3.学院报到
体检后考生带科研成果原件等到有关学院报到、了解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9日下午-10日,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的两门业务课考试于3月8日进行;
2.初试地点:仙林校区;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3月11日(部分学院或专业有可能因特殊情况延迟至3月12日);
2.复试地点:各相关学院。3.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查
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科研成果考核
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及考试诚信状况等方面。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政治理论由学校组织考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学院组织。
四、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业务课成绩不及格者、复试不及格者、听力为零者、科研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无特殊情况一律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制与缴费
(一)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制为4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二)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研究生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须由委托单位提供或自筹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六、奖、助学金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学校额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所有博士生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奖项。
七、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八、其他
(一)考生可以在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三个专业时兼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但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兼报考生原专业初试三门考试中外国语考试与思政专项计划相同可不再另行考试,但思政专项计划的两门业务课必须另行考试。兼报考生无须再次网报“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专业,但在网报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时除正常填写信息外必须在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未选择者视为不兼报该专项计划。兼报考生在报考材料的最后也必须附上“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兼报考生须另缴纳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报名考试费100元(共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300元)。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以外的考生,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无效。
(二)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网报时直接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专业报考,不可在报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时兼报该专项。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六)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费用不退。
(八)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每年总人数约40人左右。
(九)近期我校将对录取办法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十)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研究生招生办)
8.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八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27名。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8名(其招生说明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费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
特别提示:
1.基本修业年限之上的学习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1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2011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部网页。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 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⑤《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12年3月17日至18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基础(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基础(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指标,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2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入学报到时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十、我校研招办和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3;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 信息学院:6228863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保险学院:62288627; 政府管理学院:62289209;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9237; 财经研究院:62288369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9.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九
安徽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
进皖企业登记备案系统
(进皖企业操作手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编写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登录.............................................................................................................................................................................3 2 信息登记....................................................................................................................................................................5 3 提交审核..................................................................................................................................................................11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登录
登录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如下: http://
在左边【业务系统】栏目找到“进皖备案”以下简称“系统”
1.1进皖企业加密锁申请 方法一:点击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点击,进入加密锁申请界面,方法二:在业务系统中选择 外省企业加密锁申请(第四栏最后一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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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方法操作后出来的界面如下:: 提示:现在用户账号都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代码了,(1-1)是不用填写的,只填写三证合一的18位代码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信息后会出来加密锁销售部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跟销售客服联系领取加密锁.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登陆系统
下载安装企业锁驱动,插入企业锁,点击登陆,进入系统
·2 信息登记(1)企业信息登记
1)【企业类信息】【进皖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附件,点击
2)【企业类信息】【进皖企业信息登记】【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点击后,跳转到新增页面,如下图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附件,完成之后点击,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登记。
3)【企业类信息】【进皖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点击,进入分支机构信息录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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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附件,完成之后点击信息登记。,完成企业分支机构·3 提交审核
1)企业信息提交审核
【提交审核】【省外企业信息审核】【申请审核&撤回申请】,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会弹出来一个提示框,选择安徽的备案地市来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审核。此处选择项目所在地的地市。
2)企业资质信息提交审核
【提交审核】【省外企业信息审核】【申请审核&撤回申请】
下面是一个已经提交审核的企业资质信息(那个查看下面的撤回审核按钮可点击此处变换提交审核 和 撤回审核 两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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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信息和资质审核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去现场(项目所在地建委窗口)审核。所需要的材料可以提前联系各地市建委。文档最后附录中有安徽各地市建委地址和联系方式。
备注: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审核通过后,外省企业就可以跟安徽省的企业一样在安徽做项目招投标了。
4.人员信息登记
1)人员录入
【人员类信息】【项目人员备案】【备案人员登记】,人员需先刷身份证进行实名制后才能从人员库中检索。
在上述位置输入身份证之后点击,出现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进入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界面
填写相关信息,完成之后点击,完成人员基本信息录入。
2)完善人员实名制信息和录入人员证书信息
这个可参考系统相关下载的实名制操作手册操作。这里简单说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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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实名制后台-完善基本信息、添加附件、填写学历信息、个人经历、上传人员的证书(证书来源选择省外来源)退出系统 这样人员的实名制就完成了
5.项目备案和登记
项目备案指企业在安徽有项目了,需要录入一个项目备案,并且项目备案需要审核通过后。安徽这边的甲方(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竣工备案时才能选中外省企业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项目备案尤为重要。
项目备案流程: 项目备案登记-打印项目备案表(证书来源选择省外来源,备案人员申请表送至本注册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外省企业所在地的省建委】盖章确认)提交审核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在安徽项目所在地市的建委大厅现场审核)如果有错误可以撤回审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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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有涉及到的审核材料以地市窗口需要的材料为准则,企业只需要提供即可通过
附录:安徽各地市建委地址和联系方式
各市(省直管县)人员信息采集点地址、联系方式表
序号 市、省直管县 地
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建委窗口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建委窗口 0551-63538821、2 芜湖市住建委窗口 芜湖市黄山东路8号山水大厦
0553-29630752963077 3 蚌埠市住建委窗口 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管委会新办公区内)0552-4127868 4 安庆市住建委窗口 安庆市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 0556-5701631 5 马鞍山住建委窗口 马鞍山市梅花园11-1号(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口)0555-2363312、2321471 6 淮南市住建委窗口 淮南市山南新区新政务中心G座洞山中路15号 0554-5368166 7 滁州市住建委窗口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 0550-3212563 8 阜阳市住建委窗口 阜阳市一道河中路61号
0558-2198019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住建委窗口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 0564-3378109 10 宿州市住建委窗口 宿州市淮河路-馨云路交叉口 0557-3033944 11 淮北市住建委窗口 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
0561-3111004 亳州市住建委窗口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 0558-5120118 13 宣城市住建委窗口 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0563-3013493 铜陵市住建委窗口 15 池州市住建委窗口 16 黄山市住建委窗口 17 广德县住建委窗口 18 宿松县住建委窗口 0556-782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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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十
2014年我校将在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其中,电子照片要求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分辨率为300dpi,像素大小为567(高)*390(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电子文件大小限制在20-200KB以内,JPG格式,且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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