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精选6篇)
1.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一
2011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4 来源:组织人事科
一、体检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①时间:2011年11月6日7:20。
②地点:临时公布。
③咨询电话:0734-881***
二、体检工作程序
1、考生按顺序依次参检,体检医生要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分组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传递,不得由考生自带。
2、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明确作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并签名和加盖体检医院的公章,由医院整理、归类,移交给市招聘办。考生个人不得私自领取体检结果。
3、如需进一步检查才能确诊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费用另交)。
4、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统一对外公示。
三、几点说明
1、体检前不得吃早餐,可适当喝点水,体检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2、体检先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要注意休息好。
3、女同志不穿连衣裙、裤袜。如正处在生理期,请主动向医生说明。
4、参加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准考证早晨7:20前到衡阳市教育局前坪指定的公共汽车上集中。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因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与体检无关人员不得尾随。
7、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核(音体美舞考生除外),不足名额分学科按笔试成绩(音体美舞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受检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以及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9、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11月9日到市招聘办申请复检。对实名举报在体检中有徇私舞弊行为且举报的对象、内容明确的,由市招聘办与市纪委协商决定是否复检,并在接到举报后的两天内由市招聘办将研究意见通知举报考生。复检工作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市 招 聘 办
2011年11月4日
2.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二
更多江苏教师招聘信息,关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定于2013年3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限报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和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和▲岗位)。
4.2个紧缺专业(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岗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5.取得“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4日后出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或苏州市区户籍。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3月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3月4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⑤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个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④档案关系托管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和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外,另须出示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7.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4月5日(周五)9:00-16:00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4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20%,由人社局命题)和根据招聘岗位测试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80%)。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4月11日(周四)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4月15日(周一)到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
(五)面试报名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4月16日(周二),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和本人条件,凭面试资格证到所选择的相关招聘学校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招聘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后,可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
面试于4月25日-28日间进行,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或说课)。
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以及相关学校的体育教师岗位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60%和4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学校收取。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应聘人员在被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附:《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3.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三
为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2012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三门峡户籍(或三门峡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本科以上学历;
(五)招聘方案中有年龄、岗位资格、户籍、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9月7日前符合该项条件;
(六)在编在册的正式教师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址:)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
3、应聘者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填写•2012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现场采集图像。
5、根据相关政策对以下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三门峡市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参加我市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42元。其中笔试每人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7、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9月17日至9月19日持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23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内容:
(1)、高中、初中类: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中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导论、教学技能与实践、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案例分析。
(2)、小学类: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导论、教学技能与实践、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案例分析。(3)、幼儿园类:幼儿教育概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技能与实践。
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址:)网站公布。
4、面试(试讲)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而不具备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试讲)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试讲)结束后三日内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三门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统一组织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398-2866029。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98-2976825
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0398-2816612
附件一:《2012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4.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四
2018下半年深圳市直属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广东中公教师
广东教师招聘的考试公告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7年下半年深圳市直属招聘教师101人公告已经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2018下半年深圳市市属公办学校招聘公告-广东招聘网
2018年下半年深圳教师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各位考生可参照2017年下半年深圳教师招聘公告进行备考(一)招聘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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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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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下同);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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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10月23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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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6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已超过40岁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从教年限予以抵减,每从教满1年(含学年)抵减1岁,抵减后不超过40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page]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点击:快速报名)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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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0:00至10月27日17:00。
2017年10月24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10月30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2017年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入口)(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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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7年11月12日(周日)。(点击阅读笔试备考资料)分2场,上下午各1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0:00—11:3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7年11月28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7年12月9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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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7年12月9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6、201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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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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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点击阅读笔试备考资料)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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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2.A<5B,若(A+2)/3≥B,则C=B;若(A+2)/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page]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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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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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10月2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7)。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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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5.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五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内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2、2015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015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2015年特殊教育学科的需是特殊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师范类)。
5、报考2015年职业学校专业的可以是非师范类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5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6、2014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招聘总数:730人。招聘学科(专业):
中学、职业学校学科:语文
35、数学
35、英语
32、物理
22、化学
9、生物
12、政治
9、历史
9、地理
6、音乐
10、体育
28、美术
6、计算机
11、通用技术
2、法语
1、劳技
1、心理2。
职业学校专业:学前教育
1、计算机网络
3、土木工程
2、电子电工
2、美术设计
2、电子商务
1、环境工程
1、会计学
2、金融
1、医学影像技术
1、康复医学
1、预防医学
1、护理学
1、临床医学(解剖)
1、动漫
1、影视表演
1、影视后期制作
1、工民建
2、文物鉴定与修复
1、汽修
3、酒店服务管理
1、市场营销
1、烹饪1。
(中学、职业学校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
小学学科:小学教育225(语文132、数学66、英语27)、音乐
19、体育
51、美术
17、科学14(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计算机
12、思想品德
1、特殊教育 6。
幼儿园学科:学前教育123。
(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和各区人社、教育部门等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4年12月17日-12月19日。
2、方式:登陆南京市招办网站(http://www.njzb.net)进行网上报名。
3、有关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2015年1月5日-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南路388号)。
3、需携带材料: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需携带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 ③报考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还需携带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2014年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凭身份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名确认。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
5、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
6、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笔试准考证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1月21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少于该学科(专业)招聘人数3倍的,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5年1月31上午,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笔试合格线: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具体学科需求划定。
6、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考生可于2015年3月6日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查阅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于2015年3月9日-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南京市招办(中山南路388号)领取成绩凭证。
7、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5年度内有效。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面试
1、笔试合格者可按市、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有关要求制定2015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按规定核准备案后自行组织面试。
3、四城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事项,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信息网以及四城区教育局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任教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南京市人社局事管处:025-68788135
6.江苏连云港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通知 篇六
201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8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暂未发布,请参照2017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276人公告已经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笔试时间
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网上填报资料:2017年4月7日9:00至11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系统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在4月12日后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7年4月26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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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2017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更改的通知)时间:2017年5月6日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校医、会计、出纳、审计员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的教师、实验员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核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核查。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核查
1.时间:预计在201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地点:详见附件3各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核查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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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览表》(见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6.现场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和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7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试教、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形式由聘用单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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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职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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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管理办法》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