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2025-03-01

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精选10篇)

1.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篇一

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

1、学校每星期要组织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注重元旦、春节及重要会议召开等重要节曰和敏感时期的集中排查工作。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抓住影响本地社会稳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

2、对于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定期报调处中心,调处站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调处;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3、调处站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注意积累原始资料,建立专门排查调处工作档案。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分类处理。

2.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制度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陆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 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3.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篇三

为确保我社区辖区内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经排查,现将社区12月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存在的矛盾:

1、楚雄市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法轮功”练习者、吸毒人员、“两案”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和上访人员。

2、云南省地矿局第二水文队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存在两名法轮功人员。

3、和谐家园小区属全城的低保户及困难问题群体较集中,但现在的管理还处在未理顺中,小区内涉及人员现由各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管理。

二、社区工作方法:

由社区马晓红负责及时与楚雄市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治负责人陈元昌和云南省地矿局第二水文队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的综治负责人李永林的信息接洽、汇总、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相关笔记记录。

三、现在工作方法:

1、请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给社区一份上访人员领取低保、廉租房人员名单。

2、请华力机械公司报给社区一份上访活跃人员名单及

家庭情况。

以上材料以便社区对他们随时掌握其动向,以便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信息的准确掌握。

四、将来工作方法:

1、社区配合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尽量安抚好企业改制后退职人员的困难,努力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尽量减少上访人数。

2、进一步加强社区和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工作上的联系,做好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维护稳定工作。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篇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

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资部门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车间部室负责调处。

2、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车间部室负责调处。

3、涉及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部和有关部门、相关车间部室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4、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当事人所在车间部室负责调处。

5、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6、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调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领导小组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领导小组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领导小组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

(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

(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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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篇五

一、实行排查定期报备制度。采取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体组织排查和个人主动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所受理、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特别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重点人员;上访老户和和未息诉息访的案件,扬言赴省进京访的案件;拟作不捕、不诉、不抗、不立案、撤案决定的案件及办理案件中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的关键环节;拟作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拟作维持或改变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作不确认、不赔偿决定的刑事赔偿案件;拟作其他处理决定的案件,要重点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对排查的情况列清名单,每月报控申科备案,特殊时期实行每日报备。控申科汇总后每月报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涉检信访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督促,协调解决。

二、实行涉检信访动态预警。对经办的案件都要进行信访评估预警,按照谁主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办案人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进行信访评估。对有涉检信访可能的,实行涉检信访动态预警,承办部门逐案填写《涉检信访评估登记表》报控申科,控申科按照信访风险确定等级,实行黄、橙、红三级信访风险预测,一般涉检信访风险实行黄色预警,重大涉检信访风险实行橙色预警,紧急涉检信访风险实行红色预警,并

将评估预测情况报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释法说理、疏导化解;控申科收到信访预警信息后,及时了解案情,根据等级与有关部门制定预警方案,共同研究解决。

三、实行办案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案件承办人既要依法文明办案,同时承担承办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该业务部门为责任部门,案件承办人为责任人,业务部门和承办人要定方案、定时限,包做化解息诉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处结。

6.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篇六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牵头,建立起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四)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单位,一般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不出县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

(五)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领导职责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政策措施切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因决策不当或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导致矛盾和纠纷发生。

(二)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有关部门正确有效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避免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

(三)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四)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一组织领导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处置措施。

(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当作份内一项重要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切实抓好。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分析研究及其规律的探讨,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拟定预案,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县、乡(镇)和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

小组,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二)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和责任人。

四、机制建设

(一)建立信息网络机制。县、乡镇、村(居)委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准确把握动向。

(二)建立维稳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防控处置预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对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发现、积极预防、妥善处置。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认真执行村(社区)、乡(镇)、县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四)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矛盾调处要按责任分工逐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办结时限,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要实行领导动手、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做到“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听证、调解、复议、仲裁等方法,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普遍建立党政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及审判机关和行政复议、仲裁机构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出面,依法果断妥善地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程序

(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报送制度。村(社区)、乡镇每月以文字和报表形式,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情况汇总后,逐级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复杂和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要形成专题报告。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及时续报处置情况:

1、各村(居)、各部门对辖区或系统内正在酝酿中的30人以上大规模越级集体访的动态;

2、涉及30人以上的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

3、可能发生封堵道路、拦截国道、省道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的;

4、可能发生群体性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触犯法律等突发事件的;

5、酝酿组织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6、其它重大矛盾纠纷。

(三)对本级排查出的或下级报送的重大矛盾纠纷,必须认真分析梳理,提出办理建议,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调处时限和调处要求。

(四)需要向上级提请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将情况调查清楚,形成书面材料,由综治办负责及时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和专项检查,开展工作的实际效果与责任人政绩挂钩。

(二)对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超前化解不稳定因素,避免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走过场,未认真进行排查调处以及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事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综治委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

7.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篇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原则,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二、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到工作靠前,督办调处有力,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成绩明显。

三、健全道德法制教育机制。使公司员工恪守社会美德和知法、懂法、守法,把全公司员工的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四、健全制度运作机制。公司调解员对单位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调处,对每起纠纷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做到“三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8.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篇八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作为维护单位稳定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维护单位稳定目标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四、各单位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解处理工作,要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矛盾纠纷调处按照“就地化解矛盾”的原则,实行调解责任制,即:纠纷发生后,本单位首先进行调解。

七、单位经两次以上调解仍未成功,确实难以解决的,携带两次以上调解材料,将调解情况移送卫生局调解。

9.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 篇九

工作汇报

阳关镇位于合水县南部,辖6个村,40个村民小组,总面积77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3250户14082人。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文明新肖咀的重要举措,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为了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真正取得实效,防止活动中的不排查、不调处,避轻就重,避实就虚现象的发生。真正使一些影响全乡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年来在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梳理、归类,理清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形式和现状,提高了认识,牢固树立了“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结合我乡实际,至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起,其中:地界纠纷9起,婚姻纠纷3起,其他纠纷5起,调处成功16起,调处成功率94%。

二、全面动员,广泛宣传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了保证全乡上下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来,乡上筹备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即乡人大代表、共产党员参加的全乡矛盾纠纷大

排查大调处活动动员会议,使他们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维护肖咀和谐稳定,就是促肖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就是树肖咀文明形象,就是改善肖咀投资环境。增强了全乡上下参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结合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的开展,采取刷写标语、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材料、办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土地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为全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在宣传活动中,共召开群众会议场(次),悬挂横幅条,刷写标语条,出动宣传车辆车(次)。讨论制定了《阳关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从“为什么调?调什么?怎么调?”三个面,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各联村领导为成员的阳关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调委会组成人员。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三、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制度是带有全面性、根本性的保证,在活动开展中,我乡把健全工作制度,创出一条路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作为活动的重中之重。

矛盾纠纷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出了符合我乡实际的“五项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和“三诊”工作机制,为解决新形势下的矛盾

纠纷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五项调处制度即: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乡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村为主、领导包片”,按照“三不出”的要求进行调处;二是按照“农村矛盾纠纷无小事”的思想,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摸排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防患于未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和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整理工作制度。做到“来访有人管、接访有据查、调后有卷宗”的要求;四是坚持群体性矛盾纠纷“一把手”亲自接待制度;五是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党委定期研究、督办制度,集中化解矛盾纠纷。“三诊”工作机制即:一是“坐诊”,包村干部每周分两次到所包村固定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民情,受理来访;二是“出诊”根据来访情况,疏导化解矛盾;三是“会诊”定期召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凡包村干部难以解决的,及时上交乡矛调办公室处理落实。继续采取滚动式,拉网式的办法,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尤其将排查的重点放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两项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各领导小组要按照“一件纠纷、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调到底”的要求,主动调处、超前防范。同时,建立健全了乡、村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登记薄,规范了调解卷宗,月报表,信息报送等台帐记录,制作了阳关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手册,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四、落实报酬、提高效率

经费落实是矛盾纠纷调处的保障。为了切实调动乡村干部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乡上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优先保证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经费的投入,制定出矛盾纠纷调处补助制度和补助标准,即:乡、村干部及调委会成员成功调处矛盾纠纷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是一般纠纷10元,疑难纠纷20元,重大纠纷50元。补助标准按参与人员计算补助,调节结束后,由调解人员凭调节协议,经司法所审核后领取。止目前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7起,补助资金380元,极大地提高了乡、村干部,调委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真正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乡的工作目标,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扎实调处,效果明显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关键是取得实效,使一批影响全乡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活动中,我们始终抓调处这个关键,实行主要领导包重大矛盾纠纷,村干部包疑难矛盾纠纷,组干部包一般矛盾纠纷,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调处,一包到底的原则,对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造成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乡村干部的责任。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包办责任制,使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如5月3日,肖咀村村民丁海军在要求办理不符合事情的情况,与村干部发生冲突,致使双方受伤住院,此时引起双方族人的不满,随时有可能发生集体械斗的事件,此事如不及时得到解决,既影响干群关系,又可能使小纠纷酿成治安案件。了解情况后,乡上立即组织由包村领导、司法、派出所等组成的工作组,对双方族人进行了耐心的教育说服;给丁海军讲明政策原则,使双方承认了错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一起治安案件的发生。

如卓堡村村民,由于夫妻关系长期不和,致使外出不能回家,本人多次在法庭上诉未果,造成多次上访,家庭随时面临解体的境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出活动中,乡上把这一矛盾列为卓堡村头号矛盾纠纷,司法所、乡村干部先后4次深入其家中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认识到各自的错误,放弃前嫌,重归于好,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既挽救了一个家庭,又减少了社会部稳定因素。

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篇十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一般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4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24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情况。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间,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办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落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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