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13

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0篇)

1.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保证学生平安出行,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公安、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局通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进一步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专题教育、班会、告家长一封信、家校通、校园网、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及家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乘车安全常识教育等。

2.排查、掌控乘车情况。对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类型(含电瓶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驾驶人员情况(学生家长本人、合租合乘、亲戚、朋友、邻居等)、行车安全等情况逐一登记上报,建立台账资料。登记上报时,要做到一个不漏,全覆盖。

3.协助检查、举报违规情况。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车辆进行举报。

4.建立台账。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5.配合检查。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

6.协助管理。协助公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校车办理校车标识。

7.加强督查。进一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有效实施。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校要针对当前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车主、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分析形势,认清责任。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进行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全面落实省、市、县领导提出的三个“一律”和“三严”规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3.全面排查,严格整治。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汇总上报,对本单位内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济河小学

2.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根据县政府《张家川县开展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和教体局(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目标,按照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政治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宣传、排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抓好学生交通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大力治理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取缔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发生。

三、成立领导组 组长:刘金忠 副组长:李吉平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县政府教育局相关工作精神,达到预期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隐患大排查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以班级为单位,如实掌握基本情况。要按照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深入了解离校学生的上下学情况,教育学生不要乘坐超员、无牌照、无营运资格和报废车辆,对参与运送学生的车辆要摸清情况,认真登记,填写好上下学学生乘车情况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隐患大整改 加强思想教育

1、对教师的教育

首先召开整治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布置和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

5月11日前向全体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落实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学生的直接责任人。根据精神落实我校具体要求,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共同抵制三无车辆、黑车、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超员超载的车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学生的教育

利用十二周的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请交警到我校进行专题讲座。一要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常识,使

学生了解交通规则;二要对学生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教育。要让全体师生都深切感到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一个小的疏忽都会酿成大祸,要时时刻刻把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3、对家长的教育

大力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会,对全体家长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签订家长承诺书等。

(三)迅速开展路面管控,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对校园周边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摊点等要报请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学生上学放学时安排领导小组的成员到校门口轮流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疏散接送学生车辆。

(四)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对领导组成员责任不到位,班主任教育宣传与管理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要求学校各职能部门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班主任务必利用班会课进行安全教育,一人不漏的及时上报学生乘车情况。对实施不力的老师、班主任将根据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3.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我市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捍卫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源头监管、路面治理、追踪稽查”的工作格局,坚持“教育为主、查纠并重、集中打击、坚决整改”的工作原则,通过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有效遏制非法改装车辆超限运输和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运输经营行为,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切实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特征

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本次专项行动整治的车辆是指

外廓尺寸,对非标准车辆、改拼装车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站场稽查。稽查内容为擅自增加、减少车辆轮胎数量,拆卸厢式车货柜箱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对大型自卸车、大型厢式车、半挂车的大型货运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凡是加装轮轴或加高、加宽、加长货箱的,一律对照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进行检查核实;凡涉嫌伪造“两证”或“两证”信息,与车辆外廓尺寸不符的,一律暂扣车辆到指定停车场,经确认为非法改装的,由当事驾驶员自行联系或到县工商局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恢复车辆原状,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逐一走访货运企业,深挖非标准车辆,采取收回营运证件、抄报相关部门等方式,督促企业纠正或拆解。

4、在路面执法环节严查非法改装车辆,对使用改装车辆从事货运经营的从重处罚。一是通过比对机动车行驶证,确认其是否存在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二是通过检查道路运输证,利用《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系统》进行比对,确认车辆是否非法改装。对确认的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装载质量的技术参数的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由运管部门组织现场拆解,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车主承担,拆解部分予以收缴、销毁。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或特征的运输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从事非法改装车辆的企业,运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第三阶段:从5月22日至7月2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车辆、维修企业发现的非法改装行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

第四阶段:从7月22日至7月30日为专项行动总结提高阶段。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认真总结这次专项行动的情况和经验。转入长效整治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坚决防止非法改装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对准许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定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改装行为 已获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确需改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交由合法改装企业实施车辆改装作业。改装完毕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行驶证变更手续,并经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

(三)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不得扩大认定范围。对允许或经批准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处罚。对经确认的非法改装道路运

监督检查,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非法改装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有关情况作为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组 长:韩佰呈、战文学

副组长:梁文缤、朱运侠、栗延武、李泽鹏、鲁 军、孙树文

成 员:各县区运管站站长

源头治超办工作人员

各县运管站必须建立专项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各县区运管站要进一步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治理工作,纪律要严明,行为要规范,处罚要准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树立运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4.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X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客运车辆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村客运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保障农村客运文明、安全、畅通,有效维护农村客运秩序,促进我镇农村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按照XXX„2012‟XX号《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

通安全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工作,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农村客运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死角”、“盲区”,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农村客运市场。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XXX(镇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

XXX(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XXX(镇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

XXX(XX工商分局局长)

XXX(镇司法所所长)

XXX(镇土管所所长)

XXX(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XXX(镇供电所所长)

XXX(镇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组:

组长:XXX(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XXX(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XXX(XX工商分局局长)

XXX(镇土管所所长)

XXX(镇安监站副站长)

XXX(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XXX(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检查组主要加强辖区境内通村干道、赶场天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农村班线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行为。

(二)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非法运营行为。

(三)无证驾驶或准假不符、酒后驾驶等行为。

(四)私自改装车辆行为,特别是加装座位行为。

四、方法步骤

按照“积极引导、宏观调控、逐步规范、依法管理”的方式进行,逐步实现农村客运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下发之日起—8月30日)。通过广播、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感,提高广大群众和车辆驾驶人员对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动员群众主动拒绝乘座非法经营车辆。检查组负责对全镇非法经营的车辆进行摸底调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9月26日)。在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工作要求,镇派出所、安监站要积极配合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及时制止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对客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强化对农村客运车辆进出站、行驶线路和客运车辆管理,对非法经营车辆、客运车辆超员、串线经营、不按规定的站点发班、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整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7日—10月29日)。由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镇客运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工作的要求上来,确保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XX镇人民政府

5.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五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促使我区涉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旅游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包车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减少,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二、工作安排(即日起至12月30日)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修订;二是按时召开行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落实企业内部旅游包车岗位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四是按照安全、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对旅游包车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建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五是做好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开展强化旅游包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落实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工作。一是把好旅游包车驾驶员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旅游行业录用条件和程序,审核新聘旅游包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和安全行车经历,按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岗前素质培训、跟车体验实习、操作培训。二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提升驾驶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事件的处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技能水平。三是合理安排旅游包车出行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不按运行规定行驶。

(三)开展加强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一是完善旅游包车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建立规范的单车技术档案;二是与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签订协议,定点做好对旅游包车车辆的维护保养。

(四)开展加强旅游包车经营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旅游包车管理制度、落实旅游车辆定点停放规定,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者一车多用行为发生。二是做好派车单制度、加强旅游包车标志牌管理,完善包车标志牌的申领。三是不得承接有安全隐患的旅游包车任务,严格核实包车旅客身份、目的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XX区各旅行社要认真学习《XX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责任。

(二)增添措施,确保实效。各旅行社要及时制定企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细化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全方位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6.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恩施州运管发[2011]136号《关于转发(全省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我公司结合鄂运物运[2011]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游(包车)客运管理的若干规定》,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积极展开了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为:

一、规范化经营管理。2011年12月份,我公司由专人对旅游客运车辆资质、经营范围、车辆综合技术状况、驾驶员资格、GPS监控、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对旅游车辆落实安检情况、驾驶员资质情况、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情况、车辆证照情况、驾驶员配备情况、是否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务关系的驾驶员从事旅游车辆驾驶情况进行了严格清查,并建立了检查登记台账,对旅游客运车辆实行不定期检查;

二、对集团公司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权提供了证实材料,杜绝挂靠经营,旅游客运车辆由我公司全额出资购买,由公司法人签订所有权承诺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由运管所专班检查人员进行核实;

三、去年底,我公司加强了对旅游客运车辆的运行监管,主要从线牌审核发放、GPS监控、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方面如手,并通过设置临时检查点的方式对旅游客运车辆载客情况、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情况、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资格情况、交通违法信息、证照审验情况、随车安全设备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路查,杜绝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上半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我局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及省旅游局的具体安排,全面部署“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验收年”活动,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由于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成立了由温秀美局长任组长、修明、葛毅、钱升亮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周林科长任主任,并及时公布了旅游安全监督电话:xx。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动员宣传,部署落实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根据国家、省、市的通知精神,年初,我局就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各级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到基层企业,并在3月25日全市旅游工作大会上,温秀美局长向10个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下达了《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2、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1)6月2日,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和aa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

(2)制定20xx年aa市“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查到位,积极整改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局文件精神,我局部署开展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旅游企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今冬明春冰雪天气和20xx年“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南旅发[20xx]97号)、《关于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南旅发[20xx]4号)、《关于春节期间防范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南假日办[20xx]1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旅游星级饭店:根据aa市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从1月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有效完善,为夯实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a级旅游景区:要求各旅游景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造册登记,抓好整改落实,不留安全死角;强化旅游景区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火、步游道防滑、安全护栏加固、险要地段增派安全员等安全工作,完善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采取灵活、有效的举措,尤其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根据情况,适时封闭旅游景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景区旅游环境。

通过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旅游安全秩序得到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四)方法得体,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通过深入企业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其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31人次,共督查旅游企业304个(次),排查一般隐患18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旅游企业抓旅游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大,存在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有的单位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时紧时松,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三)有的单位安全设施老化,不够完备,安全档案登计、安全总结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重形式,轻内容,工作标准不够高。

(四)少数旅游企业负责人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抓落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针对少数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半年将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树立“人人关心旅游安全”的观念。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继续以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为主导,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并将整治情况与企业评a、评星挂钩。

(五)继续开展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与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复评结合落实。

8.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八

为吸取汕头市“4〃6”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交整治„2010‟6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对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车辆行驶秩序,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10年4月7日至6月7日。

(二)整治重点:

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7日至4月1 5日)。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摸底排查我镇辖区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行驶的规律,特别是对“泥头车”和在我镇行驶的外省市籍货车的聚集地点、行驶路线要摸查清楚,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实施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 日至6月7日)。各职能部门要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将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整治期间存在的困难,于6月2日前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对重点车辆的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政府牵头抓落实。本次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深入重点车辆单位进行检查。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迅速联合起来,深入辖区客运单位、客运站场、货运单位、学校、村(社区),检查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聘用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完善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车辆,要书面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加强检查,从源头上抓好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加强路查路检。镇成立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由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夜间、辖区主要道路、重点车辆经常通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管控,采取巡逻和设卡执勤的方式,严查严处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各项违法行为,规范重点车辆的道路行驶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越双实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要在超速多发路段进行流动测速,要依规定严肃查处超载的车辆,要加强客车、校车的路面检查,对超员车辆严格落实卸客转运,并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大力查处越双实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水泥罐车、“泥头车”等工程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源头监控,加强对使用水泥罐车、“泥头车”的相关单位的源头检查,杜绝不合格、非法的车辆投入使用;二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泥头车”上路行驶,依法扣留非法车辆;三是由交警大队核对辖区交通技术监控相关记录,在水泥罐车、“泥头车”屡次冲红灯、超速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臵执勤点,严查严处水泥罐车、“泥头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部门联系,各职能部门要保持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并依据自身的职能依法对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六)开展统一行动。4月19日、5月6日、5月24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各职能部门在统一行动日,要安排足够的执法力量,配合“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开展行动。除统一行动外,全镇每周安排两次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严打声势。

(七)加强宣传攻势。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重点车辆整治的宣传工作,并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在广场、客运站等地点摆放宣传展板,邀请媒体参与整治行动,现场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客运单位、货运单位、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统一指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深入,全面提高。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一)安监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等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二)公安部门:派出警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打击涉车违法犯罪活动。

(三)交警部门: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车辆违法载人,车辆冲红灯、超速、越双实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四)交通部门:严格把好危险运输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审查关,加强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督促客运站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查处无运输资质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行为。

(五)教育部门:抓好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学校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学校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六)综合执法部门:对“泥头车”在道路上抛洒泥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重点车辆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职能部门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方法和执法效果、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执勤,防止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9.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方案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市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南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安全科、教育科、托幼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会同市南区安监、交警、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会商行动方案,全面组织落实清查整治行动。

三、时间安排

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时间为2011年11月-201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宣传教育、排查信息阶段。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30日,为排查整改阶段。

排查整治内容为:

1.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

2.使用车辆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备案;

3.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

4.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

5.学校、幼儿园租用的车辆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

6.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7.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8.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

9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0.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以上要求对校车进行认真排查,逐项整改,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一并报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5日前,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将会同区安监局、市南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结合各单位自查整改报告对使用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自查整改情况督查验收,督查验收结果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校车排查和检验。各学校会同交警中队对校内及周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号牌、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已备案车辆要建立并逐步完善档案,实现定人、定校、定车的运行管理方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校车档案要抄送交警、运管部门。会同辖区交警中队对非法营运并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予以严厉查处,彻底取缔。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安监、交警、运输管理、教育等部门要严格审查校车及驾驶人资格。校车必须具有营运车辆资质,其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三)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机动三轮车及营运转非营运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不坐货车等非营运车辆,(四)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运管、教育等部门组织力量,加大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重查处和取缔非法校车和非客运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采取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治理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整治行动采取分工负责,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监、交警、运管、教育等监管单位分工负责,联合行动。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员、超载现象的发生;安监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整治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积极会同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乘超员车辆和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杜绝非客运营运车辆接送学生。

10.09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今起至年底,市公安交警支队将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运载学生和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运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了解,目前我市城郊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各式各样的所谓“校车”大多是无牌无照的报废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甚至三轮车,很多学生就是挤在这样的车里上学。无证照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运营车辆来源不明,不少“黑校车”属于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极差,对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二是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少监管制度,农村校车司机一般由学校临时聘用,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法律观念淡薄,缺少必要的监管。因此,整治“黑校车”迫在眉睫。

此次“黑校车”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用校车的安全技术、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及驾驶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求其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同时,进一步充实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安全问题是一个需要多方联动,携手共建的工程。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交警部门也会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随着村村通公路项目的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速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数量锐减,农村学生就学半径逐渐扩大,上学路途变得越来越远,农村学生上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学生上学的通勤问题日渐凸显,搭乘客车上下学成为远途学生的不二选择,于是催生了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这一服务,部分农村家长以“月票”形式雇佣三轮车等劣等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这些接送学生车辆在方便群众子女上下学的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忽视。

车祸猛于虎,规范农村小学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农村小学生上下学安全已成为家长、学校、交管部门十分关注、十分棘手、十分期盼的一个普遍问题。

一、目前古田县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问题

近年来古田大队通过逐校走访调查、摸底、核对、登记、检验,发现古田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人车供求矛盾突出。古田县境内多山,人群居住分散,随着中小学校拆并调整,生源向优质教学条件的学校集中是大势所趋,学校与居住地距离越来越远,为了方便学生上学,许多家长联合包车接送子女上学,车辆多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为主。从已掌握的资料来看,全县校车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经统计,目前古田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为49601人,其中寄宿生人数为9334人。而全县涉及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12辆,其中已审核合格的校车仅2辆,合格校车的稀少与学生接送需求增大形成明显的反差,使得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为代表的非法校车数量急剧增加。

二是车辆状况堪忧,由于合格校车少,而现实需求大,一些不法车主往往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作为校车接送学生。许多车辆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车况老、旧,普遍存在超员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三是接送学生车辆构成成分比较复杂,除少部分私家车外,大都为口头协议租赁个人车辆,并且车辆类型五花八门,如小客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三机、二轮、三轮摩托车等等,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四是驾驶人资格问题。很多人驾驶资质不够,有的准驾不符、甚至是无证驾驶等现象,让人忧心重重。

二、当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学生及家长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只图方便,不讲安全。时下,很多家长或因工作繁忙或贪图方便,对孩子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孩子只要有车坐就行了,至于车辆该载多少人、驾驶人是否非法营运、是否有从业资格、车辆是否存在制动系统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安全隐患,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全然急视,或认为孩子小,重量轻,即使超坐两三个人也没事,糊里糊涂地订了口头协议,甚至千恩万谢,委托车主接送孩子。而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和幼儿学生识别能力差,不能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常会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农三轮以及其他不安全的机动车,甚至在乘坐超员、超速和农用车时安然享受危险的刺激,完全忘记了安全。

(二)个别利欲熏心的非法车主窥视到了赚钱的商机,用“凑合车”接送学生。由于学生一般数量多,个别利欲熏心的非法车主窥视到了赚钱的商机,有的车主购买二手车、无牌车、甚至报废车进行拼装改造,有的没有保险,有的多年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有的超过使用年限,安全技术性能极差,整体车况不佳,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加上超员、超速现象特别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必将带来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学生乘车的交通安全令人担忧。

(三)农村公路状况较差。农村道路尤其是一些村级路段,根本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设计,基本按多年形成的路线修成,路面高低不平,险路险段较多,且在校门出口、学生集中过往路段以及一些大拐弯等危险路段缺少明显的警示标志,如不减速行驶,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四)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农村学生接送车辆大多仅办理了交强险,少数黑车则根本没有办理,更不提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抵御风险能力差。一旦出现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车主根本无力理赔和支付巨额的医疗费。一旦车主撒手不管,群众闹到学校或政府,势必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五)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缺失,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学校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一些学校对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未履行相关责任,按照规定,学校和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而从实际情况看,学校由于定势思维和管理习惯,自认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与己无关,总认为是交警部门的事。二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不明确,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涉及交警、教育、运管和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且都只在一定程度上对接送学生车辆拥有管理职能,从而导致部门之间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沟通不畅,不能真正形成整体联动的合力。三是管理力量弱,管理难以到位。尽管古田公安交管大队经常性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尤其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但是由于现有警力严重不足,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在广大农村地区,点多面广,鞭长莫及,很多地方车辆及驾驶人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而乡镇政府也没有很好地引导,采取措施来规范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管理保障机制。

三、当前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关系着全县社会稳定,联系着千家万户,要想真正改善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抓,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缓解校车供求矛盾。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投入,通过增加购置车辆或租用专业客运公司车辆接送学生,防止超员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要将校车纳入公交发展计划,我县客运公交发展缓慢,政府应下大力气投入,同时将校车公交化,公交公司根据学校分布,开设固定线路、固定接送点、固定车辆的专线,在学生上下学期间作为“校车”使用,其他时间则为营运公交车,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农村地区要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网络,政府通过减免校车车辆的税费,发放政策性补助等措施,引导农村校车公交化。同时,将接送学生作为农村客运准入营运前提条件,将接送任务落实到具体车辆,提高接送学生车辆的运力。

三是鼓励学生家长集资购买正规车辆,缓解运力不足压力。在古田农村,少部分学生家长为解决子女归家返校的问题,集资购买符合国家政策的车辆,承当起接送子女上下学的任务,缓解接送学生车辆不足带来的压力。这一做法值得在部分农村进行推广试行,相关部门也应当对这类车辆审批时进行政策性优惠照顾。

(二)明确管理主体,形成协作配合的共管合力。

1、坚持以县乡两级政府为主导,运用政策、经济等手段,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力量,促使他们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同时,明确校车管理的主体和权限,从校车的使用及监管入手,明确各级政府是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要有专人负责,对校车进行管理,对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要劝阻、制止,及时掌握辖区校车的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管理。

2、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教育部门要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需求和安全教育等情况,与学校一起建立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机制;交通运管部门要负责公交网络的规划,大力推行公交客车校车化,促进校车营运的正规化;交管部门要负责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审查和安全教育,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此外,要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对管理不力造成校车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合理利用现有警力资源,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乡镇派出所的联系,队所联动,强化对农村道路校车超员、非法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培训让他们担负在学校门口及附近校车监督管理、及时制止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职责。

(四)加强农村危险路段的安全管理,确保路况良好。交通部门建设乡村公路过程中,应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对有学生车辆通过的干线公路平交路口、学校出口、学生集中过往路段及车辆通行较多的拐弯等危险路段,要在明显处完善交通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行驶,增强过往车辆的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因车辆乱停乱靠、拐弯视线模糊及车速太快,造成车辆相撞事故发生。

(五)规范办学资格,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1、政府及教育部门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条件和办校规模,并与拥有校车的数量联系起来,保证校车的安全、合理使用。对现有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逐步清查,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要依法要求其整改。学校要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应的校车管理制度,并将有关乘坐校车出行的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品德课等纳入日常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推行“错时放学”制度,缓解交通运力不足压力。各中小学校可研究试行“错时放学”新举措,在短期无法彻底解决交通运力的情况下,使得学校周边道路特定时段的拥挤状况和学生放学集中造成交通运力不足压力得以改善。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一是加强对驾驶人和车主的安全教育,采取定期见面、重点教育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通过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安全帮教,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符合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提高家长对孩子上学交通安全的关心,促使家长教育学生拒乘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校车上学。根据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和总队队的安排部署,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株洲市从9月28开始已经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生接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部署,支队决定结合此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将整治行动廷长至12月31日。并于10月23日在支队队伍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下去,努力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提供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改善交通环境。各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内779所学校、幼儿园的周边道路进行了一次排查,全面了解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向当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尽快解决,不断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

三是加强校车管理,严把校车防线。各大队深入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录入台账,进一步完善户籍化档案管理,并督促学校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各大队依法严格查处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10月份,在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校车超员375起,有效的消除校车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是强化路面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各大队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路面巡查力度,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全市共设置护学岗59处,在高峰期间派驻民警加强对学生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防止出现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同时,大队结合目前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各学校门前路面上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鸣喇叭、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治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广大学生上、放学提供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上一篇:开头下一篇: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