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灯具购销合同

2024-07-27

酒店灯具购销合同(共10篇)(共10篇)

1.酒店灯具购销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深圳

甲方:

乙方:深圳市森诺照明有限公司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本次项目,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LED灯具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价格及合同金额:

1、订购产品名称:

第二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为预付款即元整(人民币元)给

乙方,待款到乙方账户后,合同即日生效;

2、出货前甲方到乙方验货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70%为提货款即元整(人民币元)

给乙方,待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即日发货。 第三条 交货日期

自30%预付款到乙方账户之日起 工作日内并甲方70%提货款在同日内到乙方账户后即日交付发货,若提货款到账时间延后,交付日期同等顺延。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交货方式及地点: 1、运输方式:物流2、交货地点:

3、甲方授权(委托)收货人:

4、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

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如货物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有损毁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包装方式:纸箱+泡沫包装。

5、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12小时内或货到甲方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6、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甲方人员确认签收后视为货物已送达。

7、如发货地点或收货人发生变更,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由此造成的交货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保修及验收:

1、保修:自交货之日起货物免费保修年,终身维护。

2、维修:甲方将需维修之货品寄回乙方公司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3、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收取材料及人工费;

4、验收标准:企业标准;发货前,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到乙方生产地进行出厂前预验收;

5、产品质量异议提出期限:收到货物3天内;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合同款的支付,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2、货物的交付,每迟延一天,乙方已支付合同款的5‰交付违约金给甲方;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30%违约金;

5、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权向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6、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甲方未及时按合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之前,则货物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处理本

合同货物。

2、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对合同做任何修改,否则合同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

2.律师专业版灯具购销合同 篇二

乙方因公司经营的需要,特向甲方购买货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以货物市场价格为标准,同时甲方保证乙方的需求量。

2、乙方根据公司销售进度的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的向甲方购进所需的货物,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该货物送到乙方的公司,如果甲方逾期,按货款价格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签订本次合同所需货物的规格、数量及其它:

4、由于货物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同时支付30%的货款至甲方,计:叁拾捌万肆仟元整(384000元),所有货物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70%货款给甲方,计: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元)

6、货物接收验收方法: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收货,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之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将不合格货物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费运,同时应在10日内换回合格货物。

7、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3.酒店餐饮酒水购销合同书 篇三

甲方(供货方):杭州颐达实业有限公司钱江路分公司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进行商品交易为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案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合作酒水的品名、规格及购销价格和终端销售底价、终端零售指导价(详见附件1“购销报价单”),由乙方代销。具体酒水在乙方酒店内的终端销售价格,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销售底价和终端零售指导价拟定,中间利润甲方不干涉。

二、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即确立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对所供产品严把质量关,杜绝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进入乙方酒店。

3、甲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4、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每次送货交易时,甲方均需出具出库明细单,乙方签字验收。

5、甲方不得无故,擅自调整酒水价格。如因五粮液厂方下文通知要求或市场形势变化需求而调整售价的,乙方应配合执行。但甲方应在提前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6、甲方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不得销售其他任何公司提供的与甲方购销报价单内相同的产品。甲方没有经营的品牌,乙方可自行选购。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1“购销报价单”约定的购销价格订货,每一批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经乙方指定人员凭甲方出库单对账后,乙方全款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满,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4.灯具采购合同 篇四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

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1、2、3、4、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5.墙纸购销合同__购销合同 篇五

甲方:达州市海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重庆优雅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墙纸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墙纸施工成品单价:部费用),房间以乙方所贴样板房大面积为准,过道墙纸以设计师叶志刚确认样品为准。

二、三、完工时间:乙方需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甲方现场所有墙纸粘贴施工(过道墙纸施工2014年元月5日完工)。

四、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五、付款方式:

1、墙纸总面积暂按 3000㎡计算;总价约:4.8万元。

2、合同签定后甲方付定金壹万元,墙纸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付至暂定总额的50%,施工全部完成后三天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付工程款至97%。

3、剩余3%作为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时间)。待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4、甲方以,(转帐支票)(现金)结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六、乙方在墙纸张贴前需对墙面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如乙方提出墙面质量问题,甲方示按时配合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应在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定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可向甲方当地法院申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6.酒店灯具购销合同 篇六

正文: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字第 号第页

┌──┬ ──┬ ──┬ ──┬ ─┬ ─┬ ─┬ ─┬ ─┬ ───────────┐

│序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 ──┬ ──┬ ──┬ ──┤

│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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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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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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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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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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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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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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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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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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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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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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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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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 ¥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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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

│需

方│

(章)

│鉴(公)│

├ ─────┼ ─┬ ──┬ ─┼ ─────┼ ─────────┤ 证意见:│

│地

址│ │电报│ │地

址│ 省 市(县)

├ ─────┼ ─┴ ──┴ ─┼ ───┬ ─┼ ──┬ ─┬ ──┬ ─┤

│电

话│

│电 话│ │电报│ │到站│ │

├ ─────┼ ─┬ ──┬ ─┼ ───┴ ─┼ ──┴ ─┼ ──┼ ─┤ 经办人:│

│开 户 行│ │帐号│ │开 户 行│

│帐号│ │

├ ─────┼ ─┼ ──┼ ─┼ ─────┼ ─┬ ──┴ ─┬ ┴ ─┤ 鉴(公)│

│法定代表人│ │邮政│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证机关 │

├ ─────┼ ─┤

├ ─┼ ─────┼ ─┼ ────┼ ──┤(章)

│委托代理人│ │编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 ─┴ ──┴ ─┴ ─────┴ ─┴ ────┴ ──┴ ────┘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89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89年后设计的产品按 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2.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交货方式:_____

____。

4.运输方式:___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 GB6544-86 瓦楞纸板,GB6543-86 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7.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______。结算期限:_______。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7.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篇七

甲方(需方):泗洪县分金亭医院

乙方(供方)泗洪县药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定义

1、“甲方”是指泗洪县分金亭医院。

2、“乙方”是指泗洪县药业有限公司。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应附有下述文本;

3.1《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

3.2药品配送授权书

3.3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

3.4药品需求目录

4、“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条品种、规格及数量

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泗洪县分金亭医院基本药品采购批次订单合同》

本购销药品和器械总额不低于36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从公布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采购药品。

(二)负责与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吕购销合同》(总合同)

(三)为乙方供货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四)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

(五)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六)除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否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药品。

(七)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执行《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规格和价格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对甲方的订单应当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采购单进行接受确认,发货确认及到款确认,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过,最长不起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已确认的中标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四)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五)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有效期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

第六条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托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分装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如需收取费用,应在购销合同中注明。

第七条药品质量

7.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标准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7.2医疗机构在,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7.3在临床使用中疑有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药品,可要求乙方送交药品检验部门(或上级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7.4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7.5经法定机构确认为药品质量原因造成医疗机构损失的,其损失(包括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可能拖延的事实、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忙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的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二)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的处罚。

九、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报宿迁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需方):(加盖公章)乙方(供方):(加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窗帘购销合同 篇八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窗帘产品成本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

1、,2、。合计金额: 元,(大写: 元整)具体数量面积详见清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由乙方提供样品颜色、型号、材质、经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由乙方负责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成。

四、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包装运输并承担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按工程安装数量以实计算)

六、安装、调试完成日期: 按甲方工期要求时间安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安装调试完毕,由甲乙双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待窗帘验收合格后货款三日内一次付清。

九、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产品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交付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一旦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则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

十、甲方应依据采购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如甲方无合理原因而延期支付,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若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该窗帘由乙方免费保修贰年,终身负责维护,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9.购销合同(百货) 篇九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总合同号: 字第 号供方:需方: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

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

10.灯具买卖安装合同 篇十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2、货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4、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十、运输及保险

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至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保险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等情况下,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承担逾期金额0.5%每天的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或逾期安装完成时,乙方应承担逾期部分0.5%每天的违约金,逾期部分影响整体效果或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每天的违约金(0.5%与1%不能同时适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在来往文件、合同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虽然乙方在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乙方擅自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如有下列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该款项退回甲方。

(1)、产品不合规格型号错误、质量不符合要求、霉烂、在产品保质期内褪色变形;

(2)、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

(3)、属于第二次使用;

(4)、产品如有纹路,纹路无法对接;

(5)、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缺陷;

(6)、其他违约情形。

7、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同时赔偿相当于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百分比约定违约金的,如合同总价为暂定合同总价,按照暂定合同总价执行。

8、终止合同后的处理: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若本合同如前所述终止的,乙方不能把任何材料、机械、工具等物品迁离工地。甲方可雇用及支付其他单位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该单位要出入工地,并可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场地,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并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

十二、质保/保养

1、质保期:供

2、质保/保养单位:乙方(联系人:电话)、产品品牌授权单位(联系人:电话)、均应当向甲方提供质保/保养服务(乙方不得以授权代理期限过期等理由对抗甲方提供服务的合理要求,否则应当承担合同总价3%每次的违约金)。

3、质保/保养服务:保质期内,属产品质量、安装质量问题的,由质保/保养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保养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物业、小业主通知后 48小时内上门维修,并在 3日内(或甲方认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完成维修或更换,如质保/保养单位未能完成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可在乙方的质保金中双倍扣减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或向乙方追索。

4、在质保期内,如因甲方、物业、小业主保管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质保/保养单位也可负责维修,但甲方需支付质保/保养单位成本费。

5、超出质保期的,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质保/保养单位并不免除提供相应的保修义务,只收取成本费。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6、由于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五、文件送达

双方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上注明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上注明的双方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号码,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的有效接收方式,任何一个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为有效地址。

十六、合同份数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箱: 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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